Section § 16752

Explanation
司库长可以灵活地推迟债券的销售。这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或公开宣布进行,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并且销售可以重新安排到司库长选择的不同时间和地点。

Section § 16752.1

Explanation

司库长有权取消或延迟竞争性债券销售至一个未指定的未来日期。他们必须在预定的销售时间之前或期间宣布这一决定,可能会使用电子通讯方式。司库长还可以为债券销售选择新的日期和地点,并根据需要通知相关人员。

司库长可以通过公开宣布,包括通过电子方式,在债券销售的预定时间或地点之前或之时,取消或推迟竞争性债券销售至不确定的日期。司库长可以就其认为适当的债券销售新时间及地点发出通知。

Section § 1675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加州司库在出售债券时遵循的程序。在竞争性销售中,投标必须按照司库宣布的方式提交。对于协商性销售,债券购买协议需要司库的批准。投标人或承销商还必须提供至少占债券本金金额0.5%的诚信保证金。司库决定保证金的形式,且保证金不计利息。本法律仅适用于固定利率债券。

(a)CA 政府 Code § 16753(a) 竞争性销售中的每份投标书应以司库通过公开宣布指定的形式和方式提交给司库。
(b)CA 政府 Code § 16753(b) 协商性销售中购买债券的每份提案应以经司库批准的债券购买合同或类似协议的形式提出。
(c)Copy CA 政府 Code § 16753(c)
(1)Copy CA 政府 Code § 16753(c)(1) 司库应要求竞争性销售中的每位投标人或协商性销售中的每位承销商提供一份诚信保证金,金额至少为投标人或承销商提交投标或提案所涉债券本金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该诚信保证金应基于在竞争性销售收到投标前至少一天公开宣布的所发售债券的本金金额,或在协商性销售债券前至少一天由司库合理确定的金额。司库应指定保证金的形式,可以是银行本票、担保债券、资金电汇或其组合。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2)CA 政府 Code § 16753(c)(2) 本款仅适用于以固定利率出售的债券。

Section § 1675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司库如何出售特定债券。债券必须以竞争方式出售给提供最低利息成本的投标人。低于债券票面价值和应计利息的投标,或低于最后撕下的到期息票价值的投标,将被拒绝。

司库使用净利息成本法或现值基础法(也称为真实利息成本法)来确定最低利息成本。净利息成本的计算方法是:总支付利息减去投标人提供的任何溢价。现值法涉及将半年利率加倍以找到最低投标。

销售必须以现金进行,在交付最终债券时支付,或者如果计划中包含发行临时证券,则在交付临时证券时支付。

(a)CA 政府 Code § 16754(a) 决议中规定的债券应由司库在司库确定的时间,并根据司库认为适当的通知,或在销售已如此延续的时间,以竞争性销售方式出售给出价将导致这些债券最低利息成本的投标人。
(b)CA 政府 Code § 16754(b) 司库应拒绝任何及所有低于债券票面价值加上自该日期起已累计的利息的投标,或者,如果在交付债券之前,任何已到期息票已从债券上撕下,则应拒绝低于自最新撕下的息票到期日起至购买者支付债券款项之日期间的价值的投标。
(c)CA 政府 Code § 16754(c) 确定最低利息成本投标的方法应在债券决议中规定,并应限于净利息成本法或现值基础法,后者也称为真实利息成本、债券账面基础和加拿大利息成本法。
(1)CA 政府 Code § 16754(c)(1) 每份投标的净利息成本应通过确定国家在该投标下需要支付的利息总额来确定,该利息总额是从债券发行之日起至当时出售债券的各自到期日,以投标中规定的息票利率计算,减去投标中提供的溢价总额(如有)。如此确定的金额最少的投标应被视为导致最低净利息成本的投标。
(2)CA 政府 Code § 16754(c)(2) 根据现值基础法,债券应授予提交最低利率投标的投标人,其确定方式为将半年利率(按半年复利计算)加倍,以便将偿债款项折现至指定的利息计算日期和投标价格。
(d)CA 政府 Code § 16754(d) 根据 (c) 款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销售应以现金进行,在交付最终形式债券时支付,或者如果已保留交付临时证券的权利,则在交付临时证券时支付。

Section § 16754.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加州财政部长应如何出售州债券。财政部长可以选择通过竞争性销售(目标是找到最低的利息成本)或协商销售(如果对州财政有利)来出售债券。如果选择协商销售,财政部长必须公开说明原因。债券的销售折扣不得超过其面值的3%,并且截至债券交付日产生的利息将计入销售价格。

财政部长有两种方法来确定最低利息成本:净利息成本法(考虑总利息减去任何溢价或加上任何折扣);真实利息成本法(使用涉及半年复利的公式,根据投标价格找到最低利率)。无论哪种方法,销售都必须在债券交付时以现金交易完成。

如果债券具有可变利率,财政部长可能会为了州的利益而选择协商销售。本节适用于本法律生效日期之后在选举中批准的债券,而另一节则适用于在此之前批准的债券。

(a)CA 政府 Code § 16754.3(a) 决议中规定的债券应由财政部长在财政部长确定的时间,并根据财政部长认为适当的通知,或在销售已如此延续的时间,通过竞争性销售方式出售给出价导致这些债券利息成本最低的投标人,或通过协商销售方式出售,如果财政部长认为这将导致更低的利息成本。对于财政部长通过协商销售方式出售的债券,财政部长应在公共记录中说明为何未采用竞争性销售方式。财政部长可以以低于其票面价值的价格出售债券,但如此出售的债券的折扣不得超过票面价值的3%。无论何种情况,截至债券交付和付款之日所产生的利息(如有)应计入债券的销售价格。
(b)Copy CA 政府 Code § 16754.3(b)
(1)Copy CA 政府 Code § 16754.3(b)(1) 确定最低利息成本投标的方法应在债券决议中规定,并应限于净利息成本法或真实利息成本法。
(A)CA 政府 Code § 16754.3(b)(1)(A) 每份投标的净利息成本应通过以下方式确定:计算州根据该投标从债券发行之日起至当时出售债券的各自到期日,按投标中规定的利率或多个利率需要支付的利息总额,减去投标中提供的溢价总额(如有),或加上投标中提供的折扣总额(如有)。如此确定的金额最少的投标应被视为导致最低净利息成本的投标。
(B)CA 政府 Code § 16754.3(b)(1)(B) 根据真实利息成本法,债券应授予提交最低利率投标的投标人,该利率由名义利率确定,当该利率按半年复利计算并用于将债券的偿债付款折现至债券发行之日时,其结果等于债券的投标价格,不包括截至交付日产生的利息。
(2)CA 政府 Code § 16754.3(b)(2) 根据本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销售应以现金进行,在交付最终形式的债券时支付,或者如果保留了交付临时证券的权利,则在交付临时证券时支付。
(c)CA 政府 Code § 16754.3(c) 尽管有(a)款或(b)款的规定,如果决议规定债券可以支付可变利率,如第16731条(d)款所规定,如果财政部长认为这样做符合州的最佳利益,财政部长可以通过协商销售方式出售债券。
(d)CA 政府 Code § 16754.3(d) 本条适用于在本条生效日期之后任何时间举行的任何全州选举中授权的任何债券。第16754条仅适用于在本条生效日期之前举行的选举中授权的债券。

Section § 1675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为退伍军人提供农场和住房援助的债券通过协商方式出售。州财政部长可以出售这些债券,但需要获得1943年退伍军人财务委员会的批准。这是债券销售常规规则的一个例外。

尽管本条文中有任何相反规定,根据1974年《退伍军人农场和住房购买法》(《军事和退伍军人法典》第四编第六章第3.1条(自第987.50节起)),为退伍军人提供农场和住房援助的债券,经1943年退伍军人财务委员会批准,可由财政部长通过协商出售。

Section § 16755

Explanation

如果你投标但未中标,你的保证金会在你的投标被拒绝或别人的投标被接受后立即退还给你。如果你中标,你的保证金会立即归州所有,并在你支付时计入债券的购买成本。

如果你最终未能按约定支付,你将失去对债券的所有权和你的保证金,除非债券发行存在法律问题,或者你的合同中提到了保证金的退还。

(a)CA 政府 Code § 16755(a) 每个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在其投标被拒绝或另一份投标被接受后,立即退还给该投标人。
(b)CA 政府 Code § 16755(b) 在议价出售中,中标投标人或承销商的保证金,应在投标或提案被接受后立即成为州的财产,存入州金库,记入该基金名下,并在中标投标人或承销商与财政部长之间共同约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债券购买价格时,计入中标投标人或承销商的购买价格。
(c)CA 政府 Code § 16755(c) 如果购买价格未按照 (b) 款的规定支付,中标投标人或承销商无权因该投标或购买合同而拥有该债券的任何权利,且中标投标人或承销商无权追回随附于该投标或购买合同的保证金,或因该保证金而获得任何补贴或抵免,除非债券无法有效发行或交付,或除非购买合同中规定将诚信保证金退还给承销商。

Section § 167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有人从州政府购买债券时会发生什么。一旦他们全额付款,他们就会得到正式的债券。但是,如果他们愿意,他们可以选择先获得临时债券,这些临时债券以后可以换成正式债券。如果买方不付款,州司库将不得不将这些债券转售给其他人。

在全额支付后,债券应以最终形式交付给购买者,除非已保留交付临时证券的权利,或购买者在付款时已放弃接收最终债券的权利,在上述任一情况下,此类可兑换为最终债券的临时证券可在付款时交付。如果购买价格未如此支付,则已出售但未付款的债券应由州司库在发出通知后转售,如同首次销售时所规定的那样。

Section § 167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债券销售所得资金的处理方式。首先,销售所得资金,包括可能已产生的利息,会进入由司库管理的特定基金。

基金中来自债券溢价和应计利息的资金可以转入普通基金,但在转入之前,溢价也可以用于支付债券的发行成本。

(a)CA 政府 Code § 16757(a) 每次债券销售的收益,以及作为债券应计利息可能已支付的金额,应立即由司库支付到该基金中。
(b)CA 政府 Code § 16757(b) 根据本条存入该基金的所有源自已售债券溢价和应计利息的款项,应在该基金中保留,并应根据债券法案的规定可用于转入普通基金,但源自债券溢价的金额可根据第 (Section) 16724.5 条以及第 (Section) 16727 条的 (d) 和 (e) 款的规定,在转入普通基金之前用于支付债券的发行成本。

Section § 167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或其成员在履行职责时产生的任何实际且必要的费用,都应从该基金中支付。如果委员会成员产生了费用,他们可以通过向州审计长提交索赔来获得报销。

Section § 1675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司库长在出售债券后,向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主席提供一份最新情况报告。该报告应告知他们,将需要动用普通基金中多少百分比的资金来偿还这些新的债券债务。

Section § 167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委员会决定,获取除总检察长意见之外的法律意见是否会帮助销售债券或提高其价格。如果他们认为会,他们可以授权州司库、财政部,或两者,获取这份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