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3111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州人事委员会在全州范围内举行考试,以评估希望从事法规执行工作的人员的资格。它还规定建立一份具备该领域就业资格的人员名单。

Section § 3311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在加州要获得注册奶制品检查员的认证,个人需要通过局长设定的笔试和口试,具体要求在另一节中有所规定。这项认证对于任何想从事奶制品检查员工作的人来说都至关重要。证书在持证人停止担任奶制品检查员或卫生员工作后,仍有四年的有效期。局长还可以制定规章来支持这一认证过程。

Section § 3311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局长将向任何在市或县卫生部门工作并参与经批准的牛奶检查服务的注册卫生员颁发有限牛奶检查证书。该证书允许他们在零售场所检查和抽样市场牛奶产品,并检查这些机构,前提是与局长有协议。

该证书在完成经批准的课程后颁发,如果该卫生员停止从事该工作,或者如果牛奶检查服务协议终止,证书将失效。

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局长应向受雇于任何市或县卫生部门并将在经批准的牛奶检查服务机构中任职的任何注册卫生员签发有限牛奶检查证书。持有该证书的人应有充分权力执行本法典的所有规定,但此权力仅限于对零售店中的市场牛奶产品进行检查和抽样,以及对根据第33704条获得许可的零售机构进行检查,前提是经批准的牛奶检查服务机构已根据第33704条与局长签订协议。
有限牛奶检查证书应在完成经局长批准的认证课程后签发。该有限牛奶检查证书应在该个人作为注册卫生员的雇佣关系终止时,或在经批准的牛奶检查服务机构终止的任何时候失效。

Section § 33113

Explanation

要获得考试资格,个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拥有奶制品、食品或动物科学学位;是具有牛奶生产经验的兽医毕业生;或者是在加利福尼亚州拥有学士学位和两年相关经验的注册卫生员。

除非个人具备以下资格之一,否则无资格参加考试: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3113(a) 获得四年制大学毕业文凭,且专业为奶牛场、牛奶和奶制品、食品科学或动物科学相关研究。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3113(b) 毕业时获得认可的兽医学院毕业文凭,且至少有一年牛奶或奶制品的生产、加工或检验经验。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3113(c) 在申请认证考试前,已在加利福尼亚州担任注册卫生员至少两年,并拥有学士学位。

Section § 331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局长必须对申请和参加注册奶制品检查员考试的人员收取费用。申请费最高为10美元,考试费最高为30美元。这些费用收取的资金将存入一个专门基金,用于支持本法律规定的各项活动。

Section § 33118

Explanation

局长负责在不同地点组织每次最长五天的特别培训课程。这些课程面向本部门和各县负责执行乳制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员工。培训内容包括奶业科学、执法方法、局长法规、县级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乳制品行业信息。

局长应不时在州内各便利地点举办每次不超过五天的特别复习课程,旨在培训受雇于本部门和各县的人员,使其能够执行本分部、局长法规或任何县的涉及奶牛场、乳制品加工厂或乳制品检查的条例,内容包括以下所有方面: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3118(a) 奶业科学。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3118(b) 本分部统一的执行方法。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3118(c) 局长的法规。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3118(d) 各县涉及奶牛场、乳制品加工厂和乳制品的条例。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3118(e) 其他涉及奶牛场、乳制品加工厂和乳制品的有关信息。

Section § 33119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局长认为有必要,检查奶牛场和乳制品设施的员工必须参加进修课程。这适用于受雇于该部门、各县和市的工作人员。

Section § 33120

Explanation
如果你受雇于州政府部门、县或市,并且正在参加一个特别进修课程,你在参加课程期间将继续获得薪水。

Section § 3312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它不适用于文职雇员或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

本条不适用于任何文职雇员,或任何受雇于实验室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