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若被作出紧急裁定,可在裁定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依照本章第4条规定,向委员会提交重新裁定申请,但其应在10日内向委员会缴存其认为必要的担保,以确保遵守本部分的规定。如果为追回本部分项下任何到期款项而有必要,委员会可将该担保物公开出售。销售通知可依照第32271条规定的通知送达方式,送达缴存担保物的人。任何此类销售后,如有盈余,超出本分部项下到期款项的部分,应退还给缴存担保物的人。
裁定危险决定
Section § 32311
如果税务委员会认为拖延会使税款征收面临风险,他们可以立即决定应缴税款的金额。这笔税款会立即到期。如果纳税人在收到通知后 10 天内不支付或不对此提出异议,该决定将成为最终决定。届时,滞纳金和利息将加到所欠税款中。
税款危急 立即到期税款 危急决定
Section § 32312
如果你收到一个你不认同的紧急税务决定,你可以要求重新考虑。你在收到通知后有10天时间提出上诉,在此期间,你需要向委员会提供一笔保证金,以确保你会遵守规定。如果你不支付到期款项,委员会可以公开拍卖这笔保证金来抵偿债务。如果保证金卖出的钱多于你所欠的,你会拿回多余的钱。
紧急裁定 重新裁定申请 保证金
Section § 32313
如果你收到了紧急裁定,这基本上是一种即时税款评估,因为委员会认为你可能试图逃税或隐藏资产,你可以申请听证会来为自己辩护。你可以出于几个原因这样做:如果你认为评估金额过高,如果你认为在等待听证会期间出售你的财产会严重损害你,如果你想取回你的财产,或者如果你想暂停税款征收程序。
你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书面提交申请,并且需要清楚地解释你不同意的原因。申请听证会无需预先支付任何费用,但如果你未能在10天内(根据法典的另一节规定)提供任何所需的保证金,除了出售你的财产外,这不会停止征收工作。如果你错过了30天的截止日期,如果你能提供充分的理由,你可能仍然有机会提交申请。申请听证会不改变裁定的最终日期,也不影响可能到期的任何罚款或利息。
紧急裁定 行政听证会 过高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