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之解释连带之债或按份之债
Section § 1430
这条法律解释了责任或利益如何在多人之间分配。它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分配:完全共同承担(连带),每人分别承担自己的部分(分别),或者两者兼有,即所有人可以共同承担责任或共同受益,也可以单独承担责任或单独受益(连带和分别)。
Section § 1431
本节规定,当一项责任或权利赋予多人时,通常由他们共同承担或享有,除非有特定的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如果你想证明某项权利仅属于某一个人,你必须有明确的书面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Section § 1431.1
这项法律承认了连带责任原则所带来的问题,根据该原则,即使一方只承担部分过错,也可能被要求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它强调,这项原则可能导致税收增加、物价上涨,以及由于高昂的诉讼和保险费用而削减基本服务。该法律旨在通过确保此类案件中的被告仅根据其实际过错程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来改革这一制度。
Section § 1431.2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利福尼亚州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非正常死亡的案件中,每个被起诉的个人或当事方仅对其特定过失份额所对应的非经济损害负责。非经济损害指的是疼痛、痛苦、情感困扰以及类似非金钱损失。这与经济损害不同,经济损害是容易衡量的损失,例如医疗费或工资损失。法院将根据每个被告的过失百分比,对他们分别作出判决。
Section § 1431.4
这项法律解释了某项措施如何被修改或取消。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通过立法者和州长的投票,另一种是通过民众的公开投票。如果第一种方法的一部分无效,则只能使用公开投票的方法。对于立法方法,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数票,并且需要提前至少20天通知州务卿并分发给媒体。公开投票方法是指一项法规只有在选民批准后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