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30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解释了责任或利益如何在多人之间分配。它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分配:完全共同承担(连带),每人分别承担自己的部分(分别),或者两者兼有,即所有人可以共同承担责任或共同受益,也可以单独承担责任或单独受益(连带和分别)。

施加于数人身上的义务,或为数人设定的权利,可以是:
1. 连带的;
2. 分别的;或,
3. 连带和分别的。

Section § 143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当一项责任或权利赋予多人时,通常由他们共同承担或享有,除非有特定的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如果你想证明某项权利仅属于某一个人,你必须有明确的书面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共同责任
施加于数人的义务,或为数人设立的权利,应推定为共同的,而非单独的,但第 1431.2 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合同解释篇章中提及的特殊情况除外。就权利而言,此推定只能通过明确的相反措辞予以推翻。

Section § 143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承认了连带责任原则所带来的问题,根据该原则,即使一方只承担部分过错,也可能被要求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它强调,这项原则可能导致税收增加、物价上涨,以及由于高昂的诉讼和保险费用而削减基本服务。该法律旨在通过确保此类案件中的被告仅根据其实际过错程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来改革这一制度。

调查结果和目的声明
加利福尼亚州人民调查并声明如下:
a) 连带责任的法律原则,亦称“深口袋原则”,已导致一个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制度,威胁到地方政府、其他公共机构、私人和企业的财政破产,并导致公众商品和服务价格上涨以及纳税人税负增加。
b) 一些政府和私人被告被认为拥有雄厚的财力或保险覆盖,因此即使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理由认定他们有过错,也被卷入诉讼。根据连带责任原则,如果他们被认定即使只承担一小部分过错,也常常被要求对所有损害承担经济责任。人民——包括纳税人和消费者——最终以更高的税收、更高的价格和更高的保险费的形式为这些诉讼买单。
c) 地方政府因诉讼和保险费用的飙升,被迫削减了一些基本的警务、消防和其他保护服务。
因此,加利福尼亚州人民声明,为纠正这些不公平现象,侵权诉讼中的被告应按照与其过错程度更接近的比例承担经济责任。区别对待他们是不公平和不公正的。
加利福尼亚州人民进一步声明,侵权诉讼中责任法的改革是必要且适当的,以避免给州和地方政府机构以及私人和企业带来灾难性的经济后果。

Section § 143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利福尼亚州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非正常死亡的案件中,每个被起诉的个人或当事方仅对其特定过失份额所对应的非经济损害负责。非经济损害指的是疼痛、痛苦、情感困扰以及类似非金钱损失。这与经济损害不同,经济损害是容易衡量的损失,例如医疗费或工资损失。法院将根据每个被告的过失百分比,对他们分别作出判决。

非经济损害的单独责任
(a)CA 民法 Code § 1431.2(a) 在任何基于比较过失原则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非正常死亡诉讼中,每个被告对非经济损害的责任应仅为单独责任,而非连带责任。每个被告仅对其根据其过失百分比直接分配到的非经济损害金额负责,并应就该金额对该被告作出单独判决。
(b)Copy CA 民法 Code § 1431.2(b)
(1)Copy CA 民法 Code § 1431.2(b)(1) 就本节而言,“经济损害”一词指客观可验证的货币损失,包括医疗费用、收入损失、丧葬费、财产使用损失、维修或更换费用、获得替代家政服务的费用、失业以及商业或就业机会损失。
(2)CA 民法 Code § 1431.2(b)(2) 就本节而言,“非经济损害”一词指主观的非货币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疼痛、痛苦、不便、精神痛苦、情感困扰、社会和陪伴损失、配偶权损失、名誉损害和羞辱。

Section § 1431.3

Explanation
本节阐明,本措施不改变任何现有的豁免规则,这意味着它保留了当前的法律保护,以防止某些人或实体因损害赔偿而被起诉。

Section § 143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某项措施如何被修改或取消。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通过立法者和州长的投票,另一种是通过民众的公开投票。如果第一种方法的一部分无效,则只能使用公开投票的方法。对于立法方法,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数票,并且需要提前至少20天通知州务卿并分发给媒体。公开投票方法是指一项法规只有在选民批准后才能生效。

措施的修订或废止。
本措施可通过本节规定的任一程序进行修订或废止。如果 (a) 款的任何部分被宣布无效,则 (b) 款应为修订或废止本措施的唯一方式。
(a)CA 民法 Code § 1431.4(a) 本措施可通过制定法规进行修订以促进其宗旨,该法规须经两院点名表决通过并载入议事记录,且须经三分之二的成员同意并由州长签署,但前提是,在两院通过该法案至少20天前,该法案的最终版本已送交州务卿分发给新闻媒体。
(b)CA 民法 Code § 1431.4(b) 本措施可通过一项仅在获得选民批准后方可生效的法规进行修订或废止。

Section § 1431.5

Explanation

本条的意思是,如果法律的任何部分被发现无效或不适用于某些人或情况,法律的其余部分仍然保持完整并有效。它确保只有有问题的那部分被废止,而其他所有部分都按预期继续适用。这就是所谓的“可分割性”。

可分割性。
如果本措施的任何条款,或任何此类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况的适用被裁定无效,本措施的其余部分,在其可以生效的范围内,或该条款对除被裁定无效的人员或情况之外的其他人员或情况的适用,不应因此受到影响,为此,本措施的各项条款是可分割的。

Section § 14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是共同负债的团体中的一员,并且你最终支付的金额超过了你应承担的公平份额,你可以要求团体中的其他人偿还他们应承担的超出部分。另一部法律中可能规定了例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