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3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危险物质的制造商向购买者提供一份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其中包含关于该物质健康风险的准确和最新信息。当有新信息可用时,MSDS必须进行更新,并且重要的新的健康风险信息必须在一年内告知近期购买者。如果某种物质在其现有形式下未被证明具有危险性,则不被视为危险物质。

Section § 639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化妆品或消毒剂中使用的危险物质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在其网站上以产品品牌或常用名称发布这些产品的安全数据表(SDS)。SDS必须公开可访问,并翻译成西班牙语、越南语、中文、韩语以及主管认为美容护理行业所需的任何其他语言。这确保了用户能够以多种语言获取重要的安全信息。该法律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6390.5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制造商、进口商、经销商和雇主正确地为含有危险物质的容器贴标签。标签必须符合联邦危害通识标准以及标准委员会制定的任何相关安全与健康标准。

Section § 63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制造商向购买者提供关于危险物质的详细信息。这包括物质的化学名称以及使用它可能带来的任何风险,例如火灾危险、暴露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可能接触到它的途径。

它还涵盖了防护措施以及在泄漏或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方法。这些信息必须以易于理解的语言呈现,并包括编制日期和制造商的联系方式。

制造商根据第6390条的规定应向其购买者提供的信息,如相关,应包括以下内容:
(a)CA 劳动法 Code § 6391(a) 危险物质的化学名称、任何常用名称以及CAS号。
(b)CA 劳动法 Code § 6391(b) 使用危险物质时的危害或其他风险,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劳动法 Code § 6391(b)(1) 火灾、爆炸和反应性潜力。
(2)CA 劳动法 Code § 6391(b)(2) 暴露引起的急性和慢性健康影响或风险。
(3)CA 劳动法 Code § 6391(b)(3) 潜在的暴露途径和过度暴露的症状。
(c)CA 劳动法 Code § 6391(c) 暴露于危险物质燃烧产物的危害或其他风险。
(d)CA 劳动法 Code § 6391(d) 在使用或暴露于危险物质及其燃烧产物时,应采取的适当预防措施、操作规程、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以及其他安全预防措施。
(e)CA 劳动法 Code § 6391(e) 针对泄漏、火灾、处置和急救的应急程序。
(f)CA 劳动法 Code § 6391(f) 如果没有以其他方式提供,则应在单独的纸张上或与本节中指定的信息主体一起,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描述危险物质及其燃烧产物造成的具体潜在健康风险,旨在提醒任何阅读该信息的人。
(g)CA 劳动法 Code § 6391(g) 信息编制的月份和年份,以及,对于1981年1月1日之后发布的MSDS,负责编制该信息的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Section § 63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基本规定,如果你拥有联邦材料安全数据表,它就自动被视为你遵守第6390条规定的证据。

提供联邦材料安全数据表或同等文件,应构成符合第6390条规定的初步证据。

Section § 639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制造商已经向特定购买者提供了最新版本的材料安全数据表 (MSDS),或者如果产品是零售商品,且员工接触该产品的程度与消费者接触程度大致相同,那么制造商无需向特定购买者提供 MSDS。但是,对于需要新的或更新的安全数据信息的产品,此规定不适用——制造商仍必须向直接购买者提供这些信息。

Section § 639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任何为他们生产的危险物质编制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的公司,都必须将副本发送给相关部门。他们可以通过纸质或电子方式发送。如果以电子方式发送,公司必须确保在传输过程中任何商业秘密信息都是安全的。一旦部门收到MSDS,他们就有责任对任何商业秘密保密。

MSDS编制者应向部门提供其制造的每种危险物质的MSDS副本。编制者可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将MSDS传输给部门。在MSDS的电子备案中,编制者有责任在传输给部门期间保护MSDS中包含的任何商业秘密信息。部门收到MSDS后,部门有责任保护任何商业秘密信息。

Section § 63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制造商提供针对整个产品混合物的安全信息,而不是其中每种有害物质的信息,但前提是必须满足某些条件。首先,必须有关于混合物的测试信息,或足够的信息来了解其危害。此外,这些信息在保护员工健康方面必须与关于单个成分的信息一样有效。如果并非所有成分都被识别,则应提供原因,例如商业秘密。制造商还必须应要求提供单个物质的数据表。

此外,如果危害信息在不同配方之间没有变化,他们可以使用相同的安全数据表来针对产品的不同配方。

(a)CA 劳动法 Code § 6395(a) 制造商可以在以下所有条件都存在时,提供第6390条要求的关于整个产品混合物的信息,而不是关于其中每种有害物质的信息:
(1)CA 劳动法 Code § 6395(a)(1) 混合物本身存在危害测试信息,或存在足够的信息以对混合物本身的危害特性形成有效判断,且MSDS表明所呈现的信息和得出的结论并非来源于混合物本身的直接测试数据,并且MSDS上标明的每种组成有害物质的MSDS可应要求提供。
(2)CA 劳动法 Code § 6395(a)(2) 提供关于混合物的信息在保护员工健康方面将与提供关于成分的信息一样有效。
(3)CA 劳动法 Code § 6395(a)(3) 混合物中的有害物质应在MSDS上被识别,除非描述混合物中所有成分不可行,或成分的身份本身是有效的商业秘密;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未识别混合物中有害物质的原因应在MSDS上说明。
(b)CA 劳动法 Code § 6395(b) 如果根据第6390条提供的信息对于配方没有变化,则可以为一种产品混合物的多种配方提供一份单一的混合物MSDS。

Section § 6396

Explanation

本法旨在保护劳资关系总监所持有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在适当指定后,除因公务需要向特定政府官员或州承包商披露外,不得向他人披露。

任何不当披露此类信息的人,包括州雇员和承包商,均构成轻罪。为国防目的必须保密的信息也受到保护,不得披露。

如果有人请求获取信息,总监将决定其是否符合商业秘密的条件。如果总监认为不是,相关方有15天时间对此提出异议并证明其是商业秘密。最终决定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如果认定不是商业秘密,则将在另外15天后向公众公开,除非提起法院诉讼。

本节确保制造商不能拒绝向总监提供所需信息。

(a)CA 劳动法 Code § 6396(a) 劳资关系总监应保护其管有的任何及所有商业秘密不被披露,如《政府法典》第7924.510条(f)款所定义,当制造商或混合物生产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适当的盖章或标记文件提出请求时。
(b)CA 劳动法 Code § 6396(b) 劳资关系总监或其任何代表或雇员报告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任何信息,如果根据(a)款免于披露,则不得向任何人披露,除非是州或美利坚合众国的官员或雇员,且与该官员或雇员根据任何健康保护法律履行的公务有关,或向州的承包商及其雇员披露,如果总监认为披露对于令人满意地履行与本法案相关的工作合同是必要和必需的。
(c)CA 劳动法 Code § 6396(c) 任何州官员或雇员,或前官员或雇员,凭借其雇佣或官方职位获得或接触到本节禁止披露的材料,并且明知该材料的披露被禁止,仍故意并蓄意以任何方式向无权接收该材料的任何人披露,犯有轻罪。任何州的承包商及其任何雇员,如果已根据本节授权获得信息,则为本节目的应被视为州雇员。
(d)CA 劳动法 Code § 6396(d) 经美国有关官员证明为国防目的必须保密的信息,应根据该官员的规定或根据美国法律获得全面的披露保护。
(e)Copy CA 劳动法 Code § 6396(e)
(1)Copy CA 劳动法 Code § 6396(e)(1) 总监可自行决定,或在收到根据《加州公共记录法》(《政府法典》第一篇第10部(第7920.000条起))提出的请求后,要求公布雇主、制造商或混合物生产商提交并指定为商业秘密的数据,应确定所提交的任何或所有数据是否为适当指定的商业秘密。
(2)CA 劳动法 Code § 6396(e)(2) 如果总监认定该数据不是商业秘密,总监应通过挂号信通知雇主、制造商或混合物生产商。
(3)CA 劳动法 Code § 6396(e)(3) 雇主、制造商或混合物生产商应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向总监提供一份完整的理由说明和主张商业秘密特权的依据声明。该理由说明和声明应通过挂号信提交。
(4)CA 劳动法 Code § 6396(e)(4) 总监应在收到理由说明和声明后15天内,或者如果未提交理由说明和声明,则在原始通知发出后30天内,确定数据是否作为商业秘密受到保护,并应通过挂号信将该决定通知雇主或制造商以及根据《加州公共记录法》请求数据的任何一方。如果总监认定该数据未作为商业秘密受到保护,最终通知还应指定一个日期,该日期不得早于最终通知邮寄日期后的15天,届时该数据将向公众公开。
(5)CA 劳动法 Code § 6396(e)(5) 在最终通知中指定的日期之前,雇主、制造商或混合物生产商可在适当的初级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性判决,以确定该数据是否受(a)款保护。
(f)CA 劳动法 Code § 6396(f) 本节不授权制造商拒绝向总监披露本章要求的信息。

Section § 6397

Explanation

如果您销售混合物或危险物质,您必须在销售时向您的直接买家提供最新的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或类似信息,特别是当安全法规可能适用于他们时。

如果您生产混合物,您可以根据特定规则为其准备自己的MSDS。如果您之前已经向买家提供过MSDS,或者如果产品以零售方式销售,且员工接触该产品的风险不高于普通消费者所面临的风险,则您无需再次向买家提供MSDS。

(a)CA 劳动法 Code § 6397(a) 制造商以外的任何人,凡销售混合物或任何危险物质,应在销售时向其直接购买者提供最新版的MSDS(材料安全数据表)或同等信息副本,该信息是根据第6390条或(b)款的规定向该人准备和提供的,只要可以预见到本章的规定可能适用于购买者。
(b)CA 劳动法 Code § 6397(b) 任何生产混合物的人,为本条之目的,可以准备和使用混合物MSDS,但须遵守第6395条的规定。
(c)CA 劳动法 Code § 6397(c) 任何受(a)款规定约束的人,如果他或她有记录表明已向特定危险物质购买者提供了最新版本的MSDS,或者如果该产品是零售产品,并且是偶然销售给雇主或雇员的,其形式、大致数量、浓度和销售方式与销售给消费者的方式相同,并且,据销售者所知,雇员接触该产品的程度不显著高于消费者在主要消费用途中接触该产品的程度,则可免除向特定购买者提供MSDS的义务。

Section § 639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雇主遵守有关工人安全和有害物质的规定。雇主必须及时向雇员、其代表或医生提供工作场所物质的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雇主还应向雇员提供关于他们在工作中可能接触到的有害物质的信息或培训,并告知他们与这些安全标准相关的权利。

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委员会应不迟于1981年7月1日,根据以下指导原则,制定一项规定雇主根据本章对其雇员职责的标准:
(a)CA 劳动法 Code § 6398(a) 工作场所中的物质的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应及时合理地提供给雇员、集体谈判代表或雇员的医生。
(b)CA 劳动法 Code § 6398(b) 雇主应向可能接触有害物质的雇员提供有关有害物质的材料安全数据表内容信息或同等信息,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或通过培训项目,在适当且与工作相关的情况下,这些信息可以是通用的。
(c)CA 劳动法 Code § 6398(c) 应规定告知雇员其根据本章和将要制定的标准所享有的权利。

Section § 639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那些需要提供安全数据表的雇主,也要按照《健康与安全法典》的规定,以类似的方式向工作场所的相同人员提供关于某些产品的特定信息。

Section § 6399

Explanation
如果雇主的员工在工作中可能接触到危险物质,雇主可以向制造商索取MSDS(材料安全数据表),其中详细说明了产品的安全信息。如果雇主没有MSDS,或者最近没有检查更新,那么在员工提出要求后,雇主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索取一份。 制造商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提供MSDS,或者如果不受规定约束则给出解释,或者说明MSDS正在开发中。如果请求发出25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回复,雇主应将未收到回复的情况告知州主管。

Section § 6399.1

Explanation
如果雇主遵守食品和农业局局长根据《食品和农业法典》第12981条制定的规定,他们也将被视为符合劳动法本章项下对雇员的责任。

Section § 639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它将在根据第 3 条(从第 6380 节开始)正式通过第一份危险物质清单后 180 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