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许可证
Section § 7370
本法律条款强调,由于全州检查中发现大量严重安全违规行为,所有塔式起重机的持续安全检查将获得优先权。
Section § 7371
本节概述了与起重机及其操作相关的定义。“起重机”是一种用于吊运和移动重物的机器,但不包括叉车或挖掘机等某些其他机械。“跨式移动式船舶起重机”是指一种专门用于搬运船只的机器。“塔式起重机”是一种带有垂直支撑的起重机,而“移动式塔式起重机”是可以在卡车等车辆上移动的起重机。“起重机雇主”是指负责操作和维护塔式起重机的公司。“认证机构”的定义参考了另一项法规。
Section § 7372
这项法律要求该部门雇用经过培训检查塔式起重机的安全工程师。他们还必须为在该州使用的所有塔式起重机建立一个安全检查计划。该计划包括每年检查这些起重机两次,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处以更高的罚款,并按照相关章节的规定收取许可证费用。
Section § 7373
这项法律规定,雇主必须获得许可才能在任何工地上使用塔式起重机。许可在部门进行调查后授予,并且这个过程应该迅速完成。如果部门在收到请求后10天内没有签发许可,雇主可以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操作起重机。
这些许可的费用将用于支付管理成本,并且可以包括直接和间接费用。固定式塔式起重机的许可在起重机固定在现场期间一直有效,而移动式塔式起重机的许可有效期为一年。
Section § 7374
如果雇主被发现严重疏忽、不称职,或屡次无视与起重机相关的安全规定,该起重机的许可证可能会被暂停或吊销。
首次发生这种情况时,暂停或吊销期为六个月。如果再次发生,则延长至一年。
将会有一个关于这些暂停或吊销的听证和上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