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中使用的“建筑物”指正在施工中的、高于两层且非结构钢框架的任何多层建筑物。
在建或维修中的建筑物楼板和墙壁
Section § 7102
这项法律规定,对于钢筋混凝土结构且楼板也是钢筋混凝土的建筑,必须在开始建造其上方第二层楼的墙体或再上一层楼的楼板之前,先完成楼板的施工(通过模板或浇筑混凝土)。
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配有钢筋混凝土楼板的每栋建筑,在开始建造其上方第二层楼的墙体之前,或在开始建造其上方下一层楼的楼板之前,必须在每层楼板上完成填充,无论是通过模板还是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筋混凝土楼板 建筑施工要求
Section § 7103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非钢架结构的木质地板建筑都必须遵循特定的施工时间表。如果建筑物有双层木质地板,则必须在每层铺设底层地板,并且其施工时间与钢筋混凝土楼板的施工时间相同。对于单层木质地板,每层楼板必须在与钢筋混凝土楼板规定的相同时间内铺设木板。
木质地板 钢架结构建筑 底层地板
Section § 7104
如果建筑物楼板的跨度超过13英尺,就必须用梁来支撑临时地板。跨度不超过16英尺的区域,可以用三英寸厚的木板直接覆盖,而不需要额外的梁。任何使用的梁都必须能承受每平方英尺至少50磅的重量。
临时地板支撑 中间梁要求 楼板跨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