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1260

Explanation
每年一月,县交通管理局必须选举一名主席来主持会议,并选举一名副主席在主席不在时替补。如果两人都缺席,出席会议的成员可以临时从他们当中选出一人担任主席,并拥有与主席相同的权力。

Section § 131262

Explanation
对于一个县交通管理局来说,要开展官方业务,其半数以上成员必须出席。此外,任何决定或官方行动都需要半数以上成员的批准。

Section § 131263

Explanation
本法条规定,加州县交通管理局的任何决定或行动都需要通过动议、决议或条例正式记录。实质上,这些是管理局表达决定或规则的正式方式。

Section § 13126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加州县交通管理局的所有会议必须遵循拉尔夫·M·布朗法案中规定的规则举行。该法案概述了公开会议的指导方针,旨在确保透明度和公众参与。

Section § 1312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县交通管理局的职责。它必须制定年度预算,确定员工工资,并制定其运作规则。该管理局需要每年由注册会计师进行财务审计,并任命一个代表当地不同利益和区域的咨询委员会。此外,还可以根据需要成立更多的咨询委员会。交通管理局还有权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来实现其目标。

县交通管理局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31265(a) 批准年度预算并确定其高级职员和雇员的薪酬。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31265(b) 通过法令制定行政法规,规定其高级职员的权力和职责、雇员的任命方法以及其运营和管理的方法、程序和系统。
(c)CA 公用事业 Code § 131265(c) 至少每年由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交易和记录进行事后审计。
(d)CA 公用事业 Code § 131265(d) 任命一个咨询委员会,其成员应反映县内广泛的利益和地理区域。县交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经县交通管理局决定,应协助咨询委员会开展工作。
(e)CA 公用事业 Code § 131265(e) 任命其认为必要的其他咨询委员会。
(f)CA 公用事业 Code § 131265(f)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实现本章的宗旨。

Section § 1312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县交通管理局在举行年度预算通过听证会时,必须就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发布公开通知。该通知必须在听证会前至少15天公布。此外,拟议的预算也必须在听证会前至少15天可供公众查阅。

县交通管理局通过年度预算的公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应当根据《政府法典》第6061条的规定予以公布,且应在听证会日期前不迟于第15天公布。
拟议的年度预算应在听证会前至少15天可供公众查阅。

Section § 131267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县交通管理局根据需要聘用职员,以履行其职责。

县交通管理局可以任命其认为必要的官员,以履行其职责和职能。

Section § 131268

Explanation
加州县交通管理局的成员,每处理一天管理局事务可获得100美元报酬。但他们每月收入不得超过400美元。他们还可以报销与履行职责相关的差旅费和个人费用。

Section § 13126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县交通管理机构与公务员退休系统(PERS)签订合同,以便其所有员工都能加入该退休系统。此外,这些员工可以获得与州政府雇员相同的健康福利,或者获得由该机构选择的、符合员工最佳利益的另一个退休系统的福利。

县交通管理机构可与公务员退休系统管理委员会签订合同,且该委员会可签订合同,将该县交通管理机构的所有员工纳入该退休系统。根据《政府法典》第2篇第5部第5部分(自第22750条起)的规定,或根据该机构认为符合其员工最佳利益的任何其他退休系统,这些员工有权享有与州雇员相同的健康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