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遵守本条规定,不应构成在法院或行政程序中提起诉讼以禁止或阻止核设施的运营或启动的依据。
放射性物质的包容核电厂辐射监测装置
Section § 114785
任何在加州运营、发电量达到50兆瓦或以上的核电站,都必须按照核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方针,建立场外辐射监测系统。这些公用事业公司需要与州卫生部门和地方应急服务机构合作,决定这些监测器的类型、数量和放置地点,然后才能向委员会提交他们的计划。
核电站 辐射监测设备 场外监测
Section § 114795
加州的私营公用事业公司在公用事业委员会设定其服务费率时,可以将其为遵守本法律规定所产生的费用计入费率中。公营公用事业公司也必须将这些费用计入其向用户收取的服务价格中。
私营公用事业公司 公营公用事业公司 费率制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