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权力一般规定
Section § 6512
本法律允许一个区域管理和运营垃圾处理、污水系统和水循环利用系统。它可以与附近的县或市合作来实现这一目标。在设立垃圾填埋场之前,需要获得县卫生官员的批准,有时还需要附近城市的批准。如果一个区域想向城市或地方机构内的区域供水,它必须首先获得该城市或机构的同意,除非它提供的是再生水。此外,希望提供再生水供水服务的区域必须与地方实体协商,除非它们根据特定的法律规定发出通知。水资源部可以协助区域获得水循环利用项目的资金和许可。
Section § 6512.5
这项法律允许温顿卫生区拥有与县水区相同的权力。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处理水权、供水、蓄水和管理,以实现有益用途。他们还可以像这些水区一样,获取、运营和管理相关财产和权利。然而,在所有其他方面,他们仍根据现有法律保持卫生区的身份。这项法律只是赋予他们在水管理方面的可选额外权力。
Section § 6512.6
Section § 6512.7
这项法律允许蒙塔拉卫生区承担县水区的职责和权力来供水,前提是该区的管理机构认为这样做是可行且有益的。该区必须首先获得其选民的批准。如果选民同意,该区可以像县水区一样管理水资源,但必须向圣马特奥县偿还11.8万美元,以补偿其之前在水系统收购方面的努力。该区还将受某些政府法规的约束。重要的是,该区提供的任何供水服务不应负面影响低收入或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项目。最后,如果提出要求,圣马特奥县必须向该区提供有关过去水系统收购努力的文件。
Section § 6514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的董事会购买、接受赠与或合法征用其履行职责所需的财产,即使这些财产位于区外。他们也可以出售不再使用的财产。但是,如果他们想征用区所在县以外的财产,他们需要获得该财产所在县的监事会的许可。
Section § 6514.1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将其在租期内不需要的财产出租,租期最长可达99年。这种租赁旨在为区的下水道和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和改进创造收入。在任何租赁最终确定之前,区董事会必须公告一次公开会议来讨论此事,让公众有机会发表意见。
如果董事会认为租赁是有益的,他们可以通过发布条例来批准。租赁必须通过竞争性招标程序授予出价最高者。然而,如果租期不超过10年,并且该财产将用于兼容且有益于公众的用途,那么一些步骤可能是可选的。
Section § 6518
Section § 6520
Section § 6520.1
这项法律规定,居住在特定区域的人们不允许将他们的建筑物连接到任何私人拥有的下水道或雨水排放系统。
Section § 6520.2
Section § 6520.3
本法律允许卫生区和县就如何分摊彼此道路或财产上现有或未来设施的定位、移除、维修或移动费用达成协议。他们可以根据各自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平的原则来决定如何分摊这些费用。
Section § 6520.5
Section § 6520.6
这项法律允许区董事会决定不追讨小额欠款,例如税款或费用,如果追讨成本过高。通过一项决议,他们可以免除区雇员或官员追讨这些小额款项的责任。
然而,这项决定并不会抹去债务,也不会免除债务人支付所欠款项的义务。需要注意的是,本节只是澄清了一项已经生效的规定。
Section § 6520.7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利福尼亚州运营污水处理厂或处理厂的任何实体,可以出售或处理这些系统产生的废水、污水或其他副产品。为此,他们可以建造和维护管道或其他必要的设施。本节是对现有法律的澄清,而非修改。
Section § 6520.9
Section § 6520.10
Section § 6520.11
如果某人拖欠污水处理或其他服务费用达60天,并且这些费用可能成为其财产的留置权,那么区域必须通知最新税务评估名册上列出的财产所有人。
Section § 6520.12
Section § 6522.1
Section § 6523
如果你违反了某个区的规定或条例,这被视为一项轻罪。你可能会被判处最高30天的县监狱监禁,支付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Section § 6523.1
Section § 6523.2
Section § 6523.3
这项法律允许区纠正任何违反其条例的行为,例如涉及污水处理服务的违规行为。如果有人违反规定,他们可能需要支付纠正费用,这笔费用可能会加到他们的污水处理费账单中。区可以像收取其他污水处理费一样收取这些费用。此外,区还可以请求法院发布禁令,以阻止任何人继续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