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5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个区域可以有自己的印章,并且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更改这个印章。

区域可以使用印章,董事会可随意更改。

Section § 65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该实体可以使用其正式名称提起或被提起法律诉讼。

Section § 6512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一个区域管理和运营垃圾处理、污水系统和水循环利用系统。它可以与附近的县或市合作来实现这一目标。在设立垃圾填埋场之前,需要获得县卫生官员的批准,有时还需要附近城市的批准。如果一个区域想向城市或地方机构内的区域供水,它必须首先获得该城市或机构的同意,除非它提供的是再生水。此外,希望提供再生水供水服务的区域必须与地方实体协商,除非它们根据特定的法律规定发出通知。水资源部可以协助区域获得水循环利用项目的资金和许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2(a)  区域可以根据理事会认为必要和适当的,购置、规划、建造、重建、改造、扩建、铺设、更新、更换、维护和运营垃圾填埋场以及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下水道、排水管、化粪池以及污水收集、排放、处理设施和其他卫生处理系统,以及雨水排水管和雨水收集、排放和处理系统,以及水循环利用和分配系统;在履行这些职能时,无论是在区域内还是区域外,区域可以通过根据《政府法典》第1篇第7部第5章(自第6500条起)的规定签订的联合权力协议,或通过其他方式与任何县、市或任何其他区域或政府机构联合。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2(b)  在设立任何垃圾填埋场之前,其选址必须首先获得县卫生官员的批准;此外,如果选址在任何城市两英里范围内,则必须首先获得该市管理机构的同意。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2(c)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2(c)(1)  如果区域包含提供供水服务给区域内任何区域的城市、水区或其他地方机构的任何部分,则区域不得向该区域提供供水服务,除非区域首先获得该城市、水区或其他地方机构的同意。如果撤销同意将导致用于支付区域未偿债券的收入减少,则不得撤销该同意。
(2)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2(c)(2)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2(c)(2)(1) 款不适用于区域提供再生水的情况。
(3)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2(c)(3)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2(c)(3)(A)  在符合 (B) 项规定的前提下,区域不得向提供供水服务的城市、水区或其他地方公共实体的任何部分区域提供使用再生水的供水服务,或开始建设该服务的设施,除非事先主动与该城市、水区或其他地方公共实体进行协商,并提供可供协商的通知。如果该提供供水服务的地方公共实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60天内未能进行协商,则协商义务终止。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2(c)(3)(A)(B)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2(c)(3)(A)(B)(A) 项所述的协商和通知要求不适用于以下情况:如果区域在按照 (A) 项规定供水或开始建设之前,已根据《政府法典》第65604条向地方公共实体发出通知,或根据《水法典》第13580条 (b) 款向地方公共实体提交了书面请求。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2(d)  水资源部可以协助卫生区申请并获得联邦和州资金以及成本效益型水循环利用项目的许可,并应在申请和审批过程中与区域的立法机构协商合作。

Section § 651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温顿卫生区拥有与县水区相同的权力。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处理水权、供水、蓄水和管理,以实现有益用途。他们还可以像这些水区一样,获取、运营和管理相关财产和权利。然而,在所有其他方面,他们仍根据现有法律保持卫生区的身份。这项法律只是赋予他们在水管理方面的可选额外权力。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为了在该区内提供用于任何当前或未来有益用途的水,温顿卫生区可以行使县水区(county water district)的任何权力,包括获取、运营、融资和控制水权、工程、财产、权利和特权的权力,这些水权、工程、财产、权利和特权对于输送、供应、储存或利用水用于任何有益目的都是有用或必要的,所有这些都以与根据《县水区法》(《水法》第12部(自第30000条起))成立的县水区相同的方式进行。然而,温顿卫生区在所有其他方面仍应根据本部分的规定作为卫生区进行管理,本条的规定仅旨在赋予该区可选择行使的额外权力。

Section § 651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洛斯特希尔斯卫生区与县水区相同的权力来管理水资源。这意味着他们可以负责获取、运营和控制水资源及基础设施,以有效地供应和储存水。尽管拥有这些扩展的权力,洛斯特希尔斯卫生区仍将根据现有法律作为卫生区进行管理。本质上,这项法律为他们如何管理水提供了更多选择,但并未改变其在其他方面的管理方式。

Section § 651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蒙塔拉卫生区承担县水区的职责和权力来供水,前提是该区的管理机构认为这样做是可行且有益的。该区必须首先获得其选民的批准。如果选民同意,该区可以像县水区一样管理水资源,但必须向圣马特奥县偿还11.8万美元,以补偿其之前在水系统收购方面的努力。该区还将受某些政府法规的约束。重要的是,该区提供的任何供水服务不应负面影响低收入或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项目。最后,如果提出要求,圣马特奥县必须向该区提供有关过去水系统收购努力的文件。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2.7(a)  尽管有第6512条以及2000年《科尔特斯-诺克斯-赫茨伯格地方政府重组法》(《政府法典》第五编第三分部(自第56000条起))的规定,为在该区内提供用于任何当前或未来有益用途的水,蒙塔拉卫生区可根据 (b) 款行使县水区的所有权力,包括获取、运营、融资和控制水权、工程、财产、权利和特权的权力,这些权利和特权对于输送、供应、储存或利用水以达到任何有益目的而言是必要或有用的,所有这些均以根据《县水区法》(《水法典》第十二分部(自第30000条起))成立的县水区相同的方式进行。蒙塔拉卫生区在其他方面应继续作为本部分下的卫生区进行管理,本条的规定仅旨在赋予该区可选择行使的额外权力。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2.7(b)  如果蒙塔拉卫生区的管理机构通过载入会议记录的决议,认定该区行使 (a) 款规定的权力是可行、经济合理且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机构应向该区的选民提交关于该区是否应采纳这些额外权力的问题。提交给选民的问题应大致采用以下形式:“蒙塔拉卫生区是否应为在该区内提供水而行使县水区的权力?”只有在对该提案投票的多数选民赞成该问题时,该区方可行使这些权力。该选举的费用,包括圣马特奥县为满足与选举实施直接相关的法律要求而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该区承担。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2.7(c)  如果该区的选民授权该区行使 (a) 款规定的权力,该区应在其行使这些权力而制定的任何收入计划中,列入一项用于偿还圣马特奥县因其为获取服务于蒙塔拉卫生区服务区域的现有供水系统所产生的费用,金额为十八万美元 ($118,000)。对县的偿还应在该区收到任何来自债券销售、征收评估费或根据本条行使权力所使用的任何其他收入之日起180天内进行。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2.7(d)  如果蒙塔拉卫生区根据本条获得行使县水区权力的授权,此后,该区应受2000年《科尔特斯-诺克斯-赫茨伯格地方政府重组法》(《政府法典》第五编第三分部(自第56000条起))的约束。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2.7(e)  颁布本条时,立法机关的意图是,蒙塔拉卫生区提供的任何服务不应影响包含为第50079.5条所定义的低收入人群以及第50093条所定义的中等收入人群和家庭提供的住房单元的项目的批准或开发。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2.7(f)  应蒙塔拉卫生区管理机构的要求,圣马特奥县应向该区提供所有账簿、文件、记录、文献和其他信息,包括《证据法典》第250条所定义的所有书面材料,这些信息是县为确定获取服务于蒙塔拉卫生区服务区域的现有供水系统是否可行而支出资金所产生或编制的。

Section § 65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让县、市、其他区或政府机构使用其财产。

Section § 65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的董事会购买、接受赠与或合法征用其履行职责所需的财产,即使这些财产位于区外。他们也可以出售不再使用的财产。但是,如果他们想征用区所在县以外的财产,他们需要获得该财产所在县的监事会的许可。

它可以,为了本部分规定的目的,通过购买、赠与、遗赠、征用程序或其他方式,取得此类不动产和动产以及通行权,无论是在区内还是区外,只要董事会判断其为行使其权力所必需或适当,特别是为了允许进出此类不动产或动产,并支付费用持有它们;并且它可以处置董事会认为不再为区目的所需的此类财产。
该区不得征用其所在县或多个县以外的财产,除非该财产所在地的每个县的监事会已通过决议同意此类取得。

Section § 651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将其在租期内不需要的财产出租,租期最长可达99年。这种租赁旨在为区的下水道和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和改进创造收入。在任何租赁最终确定之前,区董事会必须公告一次公开会议来讨论此事,让公众有机会发表意见。

如果董事会认为租赁是有益的,他们可以通过发布条例来批准。租赁必须通过竞争性招标程序授予出价最高者。然而,如果租期不超过10年,并且该财产将用于兼容且有益于公众的用途,那么一些步骤可能是可选的。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4.1(a)  区可以租赁其在租期内无需用于区用途的财产,租期不超过99年,但须经定期审查,以此作为为区提供收入的手段,用于区卫生下水道系统和废水处理与处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并为这些设施的购置、建设和改进提供资金。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4.1(b)  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除(e)款另有规定外,董事会应根据《政府法典》第6066条发布关于董事会会议时间和地点的通知,该会议将审议拟议的租赁合同,并在此时间和地点给予所有在场人员就拟议租赁合同发表意见的机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4.1(c)  如果董事会认定相关财产将不为区所需要,且签订该租赁合同符合区及其卫生下水道系统用户的最佳利益,董事会可以通过一项载明调查结果的条例授权该租赁。该条例应受《选举法典》第9部第4章第2条(自第9340条起)的约束。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4.1(d)  每份租赁合同应授予经立法机构认定在以立法机构确定的方式进行竞争性招标后能为区提供最大经济回报的出价人。招标通知可根据第6066条在区内一份或多份普遍发行的报纸上发布。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6514.1(e)  如果董事会在已通知的公开听证会上认定相关财产将用于兼容用途,将带来公共利益,且租期不超过10年,则(c)款和(d)款应为可选。

Section § 65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区董事会制定和处理各种法律文件,例如合同、契约和弃权书,只要他们认为这些行动对于有效行使该区的权力是必要的。

Section § 6516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一个实体有权支付对其合法有效的索赔和要求。

Section § 6517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允许某个实体雇用并支付其运营所需人员的费用。

Section § 651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在县内的任何公共街道或道路上进行下水道和排水管的安装工作,但要求事后将街道或道路恢复到原有状况。这项修复工作必须由县工程师或道路专员监督,并由相关区域支付费用。工作必须遵循县监事会制定的维修标准。如果工作在市内进行,市级主管部门必须首先批准。如果是在县的非建制区域,县级主管部门必须事先批准。

Section § 6518.5

Explanation
本法允许收集废弃物和垃圾。

Section § 65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相关机构组织和举行任何必要或被认为适当的选举。

它可以召集并举行所有必要或适当的选举。

Section § 65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要求所有居民和业主将其房屋和建筑物连接到街道上可用的污水和雨水排放系统。他们还必须使用指定的垃圾收集和处理服务。

Section § 652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居住在特定区域的人们不允许将他们的建筑物连接到任何私人拥有的下水道或雨水排放系统。

其可禁止该区域内的任何居民或业主,将其需要排污或排水处理服务的任何房屋、住所或建筑物,连接到该区域内的任何私人拥有的下水道或雨水管道。

Section § 652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地区内的居民或业主希望将他们的房屋或建筑物连接到地区的污水或排水管线,并且他们最初没有帮助支付管线的建设或安装费用,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支付其应分摊的费用。支付方式可以是增加安装费,也可以是与地区达成的其他协议。

Section § 6520.3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卫生区和县就如何分摊彼此道路或财产上现有或未来设施的定位、移除、维修或移动费用达成协议。他们可以根据各自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平的原则来决定如何分摊这些费用。

任何卫生区和任何县均可订立合同,同意支付并分摊彼此在对方道路或其他财产上拥有或将拥有的任何设施的定位、移除、维修或重新安置费用,其比例和条款由双方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公平。

Section § 652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在获得三分之二多数票批准的情况下,设定并收取卫生或下水道服务及设施的费用。收取的资金可用于任何目的,但不能用于建造或购买更多的当地街道下水道,或扩建现有下水道系统。

Section § 652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区董事会决定不追讨小额欠款,例如税款或费用,如果追讨成本过高。通过一项决议,他们可以免除区雇员或官员追讨这些小额款项的责任。

然而,这项决定并不会抹去债务,也不会免除债务人支付所欠款项的义务。需要注意的是,本节只是澄清了一项已经生效的规定。

区董事会可以通过决议,放弃追缴任何区税评估、连接费、服务费、罚款、费用、规费、摊款、罚金或根据本部分或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欠本区的其他款项,如果区董事会认定其金额过小,不值得追缴成本。该决议应解除所有区官员和雇员以及任何其他负责征收的公职人员或雇员对所欠款项征收的进一步责任。但是,该决议不应消灭债权,也不构成解除任何人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责任。
本节的增加不构成对现有法律的修改,而是对现有法律的宣告性规定。

Section § 652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利福尼亚州运营污水处理厂或处理厂的任何实体,可以出售或处理这些系统产生的废水、污水或其他副产品。为此,他们可以建造和维护管道或其他必要的设施。本节是对现有法律的澄清,而非修改。

它可以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源自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或处理过程,或处理厂运营的任何水、污水、肥料或其他副产品,并为该目的建造、维护和运营必要的管道及其他工程。
立法机关1972年常会增加的本节并非对现有法律的修改,而是对现有法律的阐明。

Section § 652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建造、维护和运营必要的管道或其他设施,以便有益地利用水或再生废水。这可以用于农业或工业目的,也可以用于补充自然水资源。简而言之,它鼓励有效利用从废水系统收集的水。该法律澄清,这些规定在1972年时已是现有法律的一部分,并非新修改。

Section § 6520.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在8月10日之前向县报告排污或其他服务的未付费用。如果这些费用截至7月1日已拖欠至少60天,它们可以被加入到当年的房产税账单中。这些未付费用将成为财产上的留置权,类似于房产税留置权,可以通过正常的税收程序强制执行。然而,如果财产已出售给善意购买人,或者在税款到期前已存在留置权,则服务费将不会成为留置权,而是通过其他方式收取。县还将收取一笔用于收取这些逾期费用的费用,这笔费用由县监事会和区委员会协商确定。

Section § 6520.11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拖欠污水处理或其他服务费用达60天,并且这些费用可能成为其财产的留置权,那么区域必须通知最新税务评估名册上列出的财产所有人。

区域应在污水处理及其他服务(或其中任一)的拖欠未付费用,根据第6520.10条可能成为财产留置权,且拖欠未付达60天时,通知最新均衡评估名册上所示的被评估人。

Section § 6520.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或机构)在个人有未支付的污水或其他服务费用时,对其财产设定留置权。这意味着他们可以正式向县记录员办公室登记这笔债务,从而使这笔债务成为对债务人在该县拥有或之后取得的任何财产的合法债权。 该留置权的作用类似于法院判决,有效期为10年,除非提前还清或以其他方式解除。该区可以在当前留置权到期前,通过登记一份新证书来将其再延长10年。

Section § 65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制定和执行规定,以管理垃圾清除、确保道路和街道清洁,并处理其他与健康相关的需求,只要这些规定不与现有的州法律冲突。

Section § 652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任何区行使环境卫生区在法律特定条款下所拥有的相同权力。

Section § 652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一个实体采取任何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充分行使其权力,或实现其成立的目标。

Section § 652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县或市对建筑物内部的管道安装有自己的规定,那么任何区级规定在该县或市将不适用。基本上,当地的法规优先于该区域的区级法规。

Section § 6523

Explanation

如果你违反了某个区的规定或条例,这被视为一项轻罪。你可能会被判处最高30天的县监狱监禁,支付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违反区(或区域)的规章或条例构成轻罪,可处以县监狱监禁,刑期不超过30天;或处以罚款,金额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或两者并罚。

Section § 6523.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一个实体(通常指某个区)借款、承担债务,并确保履行其法律或合同规定的责任。此外,它还可以对与该实体运营或财产相关的任何现有公共债务或留置权进行再融资或偿还。

Section § 652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进入私人财产,检查和维护卫生和废物处理设施。如果发现违反任何规定,他们可以终止对该财产的服务。 在停止服务之前,该区必须书面通知财产所有者和任何租户。通知中应包含终止日期和原因,应通过邮件送达所有者,并送达或张贴给租户。关于拟议终止的听证会必须在该通知发出后至少10天举行。

Section § 652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区纠正任何违反其条例的行为,例如涉及污水处理服务的违规行为。如果有人违反规定,他们可能需要支付纠正费用,这笔费用可能会加到他们的污水处理费账单中。区可以像收取其他污水处理费一样收取这些费用。此外,区还可以请求法院发布禁令,以阻止任何人继续违反规定。

为执行区内任何条例的规定,区可纠正任何违反区内条例的行为。此类纠正的费用可计入违反条例者或违规发生所在物业的业主或租户应支付的任何污水处理服务费中,且区应享有与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相同的追讨此类费用的补救措施。区亦可向高等法院申请颁发临时或永久禁令,或两者兼有(视情况而定),以制止任何人继续违反区内任何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