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8582(a) 加州农产品出口促进账户特此在食品和农业部基金中设立。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条的规定,该账户中的资金持续拨付给秘书,用于支持普遍开展并根据本章规定进行的出口促进和公共关系活动。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8582(b) 该账户应仅由为 (a) 款目的从私营行业来源、根据第2部分第1章(自第58601条起)设立的市场营销指令咨询委员会,以及根据第22部(自第64001条起)设立的农业理事会和农业委员会收到的资金组成。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8582(c) 从该账户支出的资金应专门用于直接惠及资金来源行业方的活动。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8582(d) 符合 (c) 款的规定,从该账户支出的资金可用于交际费支出,以妥善代表加利福尼亚州与外国政府官员和美国联邦官员进行交流,其中应包括以下两项: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8582(d)(1) 包括外国政府官员或美国联邦官员以及加州农业产业参与的商务餐,费用不得超过既定每日津贴率的300%。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8582(d)(2) 交际礼品,每件不得超过一百美元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