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受本分部管辖的人士从事以下任何行为均属非法: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791(a) 提出任何虚假或欺诈性主张,或虚报所用材料或方法的效果,使用任何无价值或不当材料,或从事任何其他不公平做法。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791(b) 以有缺陷、粗心或疏忽的方式操作。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791(c) 拒绝或忽视遵守本分部、根据本分部发布的任何法规,或专员或主管的任何合法命令。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791(d) 拒绝或忽视保存和维护本分部要求的记录,或在需要时按要求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