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8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宰杀牲畜或家禽,或加工其肉类供人类食用,都必须遵守特定的规定,否则即属非法。这些规定适用于那些只在州内销售此类产品的场所。

Section § 1884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在州内销售或运输任何应经检验但未检验的食品,或任何变质或标签不当的肉类产品,均属违法。它旨在确保所有在州内商业中提供的食品在到达消费者手中之前是安全的并经过正确标识。

任何人在州内贸易中销售、运输、要约销售或运输,或接收运输任何根据本章规定需要检验的物品,除非该物品已经过检验并合格;或销售、运输、要约销售或运输,或接收运输任何可供人类食用的牲畜、家禽、牲畜产品或家禽产品,而该产品在销售、运输、要约销售或运输,或接收运输时是掺假或标签不实的,均属非法。

Section § 188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有意或无意地污染或虚假标识在加州境内运输或之后持有待售的、可供人类食用的牲畜、家禽或其产品,均属违法。

任何人对可供人类食用的牲畜、家禽、牲畜产品或家禽产品,在州内商业运输期间或此类运输后持有待售期间,实施任何旨在导致或实际导致其掺假或虚假标识的行为,均属非法。

Section § 1884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销售、运输或要约运输任何尚未按照本章规定去除血液、羽毛、脚、头部或内脏的已屠宰家禽是违法的。

Section § 188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违反局长根据本章正式制定的任何规则都是非法的。

Section § 188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制作官方标志、标签或证书的仿制品都是非法的,除非他们获得主管的许可,并遵守特定条件以确保本章目标的实现。简单来说,未经适当授权,您不能制作或使用官方品牌或认证的复制品。

Section § 1884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伪造或不当使用任何政府官方标志、器械或证书是违法的。未经许可,您不得更改、损坏或销毁这些物品,也不得伪造它们。如果您无意中持有此类伪造物品,您必须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对物品的检验状态作出虚假声明也是被禁止的。

任何人从事以下任何行为均属非法: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8847(a) 伪造任何官方器械、标志或证书。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8847(b) 未经主管官员授权使用任何官方器械、标志或证书,或其仿制品,或更改、拆卸、污损或销毁任何官方器械、标志或证书。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8847(c) 违反主管官员的规定,未能使用,或拆卸、污损或销毁任何官方器械、标志或证书。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8847(d) 明知而持有任何官方器械,或任何伪造、仿制、篡改或不当更改的官方证书,或任何器械或标签,或任何动物(包括任何家禽)的尸体,或其任何部分或产品,带有任何伪造、仿制、篡改或不当更改的官方标志,而未及时通知主管官员或其代表。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8847(e) 明知而主管官员规定提供的任何托运人证书或其他非官方或官方证书中作出任何虚假陈述。
(f)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8847(f) 明知而声称任何物品已根据本章规定经过检验并合格,或已获豁免,而事实上,该物品并未经过检验并合格,或并未获豁免。

Section § 1884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本州内销售任何肉类或禽类产品是违法的,除非这些产品已经过联邦或州政府机构的检验和批准。这些产品必须带有在动物被屠宰的地方以及肉类被预制或加工的地方加盖的“经检验合格”印章。

任何人在本州内销售任何供食用目的的屠宰后的牲畜或家禽胴体,或任何预制肉类或肉类食品产品或禽类产品,除非其带有在动物被屠宰的机构以及肉类或肉类食品产品,或禽类或禽类产品被预制或生产的机构加盖的联邦检验或州检验的“经检验合格”印章,均属非法。

Section § 1884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州内销售、运输、提议销售或接收运输任何马、骡子或其他马科动物的尸体部分或其肉类产品是违法的,除非有适当的标签。标签必须按照主管的规定,清楚地显示肉类来自哪种动物,并符合特定的健康和安全法律章节。

任何人在州内商业中销售、运输、提议销售或运输,或接收运输任何马、骡子或其他马科动物的尸体,或该尸体的任何部分,或其任何肉类或肉类食品产品,均属非法,除非其按照主管的规定被清晰醒目地标记、贴标签或以其他方式识别,以表明其来源动物,并且符合本部分的第5章(自第19200条开始)以及《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4分部第6部分的第10章(自第113025条开始)。

Section § 188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在州内销售、运输或接收不用于人类食用的牲畜或禽类产品都是非法的。这些产品必须要么明确标记为非人类食物,要么它们本身就是人类不能食用的。此外,法律还要求这些产品符合特定的健康和安全规定。

任何人购买、销售、运输、或提议销售或运输、或接收运输任何不拟用作人类食物的牲畜产品或禽类产品,均属违法,除非该产品已根据主管的规定变性或另行识别,或其本身不适宜人类食用,并且符合本部分第5章(自第19200条起)以及《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4部第6部分第10章(自第113025条起)的规定。

Section § 18851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企业在州内买卖或运输死亡、垂死、残疾或患病的动物及其身体部分是违法的,除非他们遵守特定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这些动物或其身体部分不会被用于人类食品。这些交易还必须符合其他健康和安全法规。

Section § 188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向州官员或雇员提供或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例如金钱),以影响他们在履行职责时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Section § 188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州政府官员或雇员收受旨在影响其公务决定的任何金钱、礼物或有价值的物品是违法的。此外,它还禁止他们收受来自从事州内肉类或禽类产品商业活动的人的任何礼物,无论赠予者的意图如何。

本州任何被授权执行本章规定职责的官员或雇员,接受任何人意图影响其公务行为而给予的任何金钱、礼物或其他有价物,或从任何从事州内肉类食品或禽类产品商业活动的人处接收或接受无论出于任何目的或意图而给予的任何礼物、金钱或其他有价物,均属违法。

Section § 1885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对任何根据本章规定履行公务的人进行身体攻击、抵抗、阻碍、威胁或妨碍,都是违法的。

Section § 188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如果被传票或主管的命令合法要求出庭、作证或提供文件,但未能做到,则属违法。

Section § 1885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人故意在本章要求的任何商业报告或记录中制作虚假陈述或记录是违法的。它还禁止移除、篡改或伪造任何与此业务相关的文件,或拒绝允许当局检查这些文件。

任何人故意在本章规定须提交的任何报告中制作或促使制作任何虚假记录或事实陈述,或故意在受本章管辖的任何人保存的任何账目、记录或备忘录中制作或促使制作任何虚假记录,或故意疏忽或未能制作,或促使制作,在该等账目、记录或备忘录中完整、真实和准确地记录与该人业务相关的所有事实和交易,均属非法。故意将受本章管辖的任何人的任何书面证据从本州管辖范围移除,或故意损毁、篡改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伪造该等书面证据,或故意拒绝向主管或其任何授权代理人提交其占有或控制之下的、受本章管辖的任何人的任何书面证据以供检查和复制,均属非法。

Section § 18857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根据本章规定需要提交年度报告或特别报告,但未能在主管设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他们就触犯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