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010

Explanation

在加州经营肉类加工厂或定制牲畜屠宰场之前,你需要先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支付500美元的费用,以获得许可证。这笔费用是一年期许可证的,并且不会按比例分摊。如果你接管一个屠宰场,你支付的费用将取决于前一年屠宰的动物数量。这项规定将于2027年1月1日失效,除非在此之前有新法律另有规定。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0(a) 任何人在经营肉类加工企业或定制牲畜屠宰场之前,应向秘书提交附带申请费的申请,以获得经营该企业的许可证。该申请应采用秘书可能规定的形式。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0(b) 根据第19011.5条的规定,肉类加工企业或新的、此前未获许可的定制牲畜屠宰场的申请费为五百美元 ($500),用于申请申请人希望经营的每个场所的一年期许可证。每份许可证应在其签发日历年的最后一天到期。该费用不得按比例分摊。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0(c) 现有、此前已获许可的定制牲畜屠宰场因所有权变更而提交的许可证申请费,应根据该定制牲畜屠宰场在前一个10月至9月期间屠宰的牲畜头数确定,如第19011条 (a) 款所述。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0(d) 本条仅在2027年1月1日之前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除非在2027年1月1日之前颁布的后续法规删除或延长该日期。

Section § 19011

Explanation

在加州,要续期定制牲畜屠宰场或肉类再加工企业的执照,您必须在执照到期前提交申请并支付续期费。如果是屠宰场续期,费用根据前一年屠宰的牲畜数量而定:1,000头或更少为500美元,1,001至5,000头为750美元,超过5,000头为1,200美元。肉类再加工企业的续期费每年为500美元。如果您错过付款截止日期,将处以10%的罚款;若在90天内仍未支付,执照将被吊销。这项法律将于2027年1月1日到期,除非获得延期。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1(a) 执照续期申请,连同续期费,应在其到期日或之前提交。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1(a)(1) 依照第19011.5条规定,定制牲畜屠宰场的年度续期费为: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1(a)(1)(A) 如果该工厂在前一个10月至9月期间屠宰了1,000头或更少的牲畜,则为五百美元 ($500)。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1(a)(1)(B) 如果该工厂在前一个10月至9月期间屠宰了1,000头至5,000头牲畜,则为七百五十美元 ($750)。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1(a)(1)(C) 如果该工厂在前一个10月至9月期间屠宰了超过5,000头牲畜,则为一千二百美元 ($1,200)。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1(a)(2) 依照第19011.5条规定,肉类再加工企业的年度续期费为五百美元 ($500)。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1(b) 未能在执照到期日之前支付续期费的续期申请人,将被处以未付余额10%的罚款。未能在到期后90天内支付续期费加罚款的,将导致执照被吊销。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1(c) 本条仅在2027年1月1日之前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除非在2027年1月1日之前颁布的后续法规删除或延长该日期。

Section § 19011.5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同一肉类加工、定制牲畜屠宰场、营业场所或家禽加工厂拥有多项许可证,您必须全额支付费用最高的许可证。对于任何额外的许可证,您只需支付每项许可证正常费用的50%。

Section § 19012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所有加工牲畜和牲畜产品的设施必须检查其清洁度,并且产品本身必须经过检查,以确保它们安全健康可供食用。这些检查必须由持证检查员进行。

任何人不得经营执行本章所述职能的经许可的机构,除非所有牲畜和牲畜产品都经过健全性检查,且设施经过卫生检查,并由持证牲畜肉类检查员或持证加工检查员进行。

Section § 190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你不能经营肉类加工设施,除非所有正在加工和销售的肉类都经过了适当的检验。牲畜和大多数禽类需要美国农业部检验,欧洲黇鹿需要由专门的屠宰场检验,某些禽类必须符合加州的特定标准。此外,加工过程本身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检验。

任何人不得经营肉类加工企业,除非所有用于加工和销售的牲畜和禽类产品已经过美国农业部检验,欧洲黇鹿产品已在定制牲畜屠宰场检验,或禽类产品已根据第12部第1章第3章(自第24951节起)的要求进行检验,并且产品的加工过程由持证加工检验员检验。

Section § 190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所有与厂房卫生、动物屠宰和加工方式、车辆设备标准以及整体设施卫生相关的程序,都必须遵循具体的指导方针。这些指导方针由该部门制定,并可能包含在法规或操作手册中。这还包括产品的运输和储存。

Section § 19015

Explanation
除非牲畜胴体、部位或禽类产品已按照本章规定的具体规则正确标记,否则不得进行包装、重新包装、切割或销售。

Section § 190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屠宰动物的肉类应如何标记。如果肉类不出售,则必须贴上标签,标明其加工地点以及不得出售。具体而言,如果肉类来自扁角鹿并打算出售,则应贴上标签,表明其已通过检验。部门将决定这些标签应是什么样子。

(a)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6(a)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6(a)(1) 除第 (2) 款另有规定外,所有定制屠宰的牲畜胴体和部位,应当按照部门要求的方式进行标记,以识别经检验的场所并表明产品不得出售。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6(a)(2) 拟用于运输或销售的扁角鹿胴体及其部位,应当按照部门要求的方式进行标记,以识别经检验的场所并表明产品已根据本章规定进行检验。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6(b) 部门应当通过法规确定本章所要求的标记的官方设计。

Section § 190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未经适当许可经营肉类或禽类加工业务是违法的。经营场所必须清洁,并符合法规中规定的所有卫生标准,包括建筑和设备的标准。此外,违反检查员的指令经营或不当处置被查禁的动物产品也是违法的。另外,虚假标注或虚假标记牲畜和禽类产品是被禁止的。

从事以下任何行为均属非法: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7(a) 经营未经部门许可的机构。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7(b) 经营不洁净的机构。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7(c) 以不卫生方式或在不卫生条件下经营机构。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7(d) 经营不符合本章规定之卫生建筑或设备标准的机构。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7(e) 违反持证牲畜肉类检查员、持证加工检查员或部门检查员的指令经营机构。
(f)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7(f) 违反本章或其项下法规处置被查禁和不可食用的牲畜胴体或牲畜产品部件。
(g)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017(g) 虚假标注或虚假标记牲畜和禽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