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肉类和禽类补充检验法案持牌肉类加工和定制牲畜屠宰机构
Section § 19010
在加州经营肉类加工厂或定制牲畜屠宰场之前,你需要先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支付500美元的费用,以获得许可证。这笔费用是一年期许可证的,并且不会按比例分摊。如果你接管一个屠宰场,你支付的费用将取决于前一年屠宰的动物数量。这项规定将于2027年1月1日失效,除非在此之前有新法律另有规定。
Section § 19011
在加州,要续期定制牲畜屠宰场或肉类再加工企业的执照,您必须在执照到期前提交申请并支付续期费。如果是屠宰场续期,费用根据前一年屠宰的牲畜数量而定:1,000头或更少为500美元,1,001至5,000头为750美元,超过5,000头为1,200美元。肉类再加工企业的续期费每年为500美元。如果您错过付款截止日期,将处以10%的罚款;若在90天内仍未支付,执照将被吊销。这项法律将于2027年1月1日到期,除非获得延期。
Section § 19011.5
Section § 19012
本法律要求,所有加工牲畜和牲畜产品的设施必须检查其清洁度,并且产品本身必须经过检查,以确保它们安全健康可供食用。这些检查必须由持证检查员进行。
Section § 19013
这项法律规定,你不能经营肉类加工设施,除非所有正在加工和销售的肉类都经过了适当的检验。牲畜和大多数禽类需要美国农业部检验,欧洲黇鹿需要由专门的屠宰场检验,某些禽类必须符合加州的特定标准。此外,加工过程本身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检验。
Section § 19014
Section § 19016
这项法律规定了屠宰动物的肉类应如何标记。如果肉类不出售,则必须贴上标签,标明其加工地点以及不得出售。具体而言,如果肉类来自扁角鹿并打算出售,则应贴上标签,表明其已通过检验。部门将决定这些标签应是什么样子。
Section § 19017
这项法律规定,未经适当许可经营肉类或禽类加工业务是违法的。经营场所必须清洁,并符合法规中规定的所有卫生标准,包括建筑和设备的标准。此外,违反检查员的指令经营或不当处置被查禁的动物产品也是违法的。另外,虚假标注或虚假标记牲畜和禽类产品是被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