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45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加州的协会可以发放贷款,但前提是它们必须确保贷款财务稳健,并且考虑到借款人的财务资源,借款人能够偿还。此外,协会可以向董事、高级职员或关联人士发放或从其获取贷款,但这些贷款必须遵守专员设定的规定。惠及这些当事方的贷款也受到监管。

Section § 745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协会不得向公司发放贷款,如果该公司10%或以上的股份由协会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主要股东拥有或控制,除非他们首先获得专员的书面许可。主要股东是指拥有协会10%以上股份的人或其直系亲属。此外,未经专员同意,旨在直接或间接使此类公司受益的贷款也受到限制。

除非获得专员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协会均不得明知而发放:
(a)CA 金融 Code § 7450.2(a) 任何贷款,如果该贷款是发放给某个公司,而该公司的10%或以上股份由该协会的一名或多名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主要股东单独或共同拥有或控制。
在本款中,“主要股东”指对协会已发行股份拥有超过10%的实际或受益所有权的人。为此目的,该人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股份应被视为由该人拥有。
(b)CA 金融 Code § 7450.2(b) 任何贷款,其收益旨在使(a)款中指明的任何公司受益。

Section § 74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专员允许,否则协会向同一个借款人或同一个项目提供的贷款或投资总额不能超过其净资产的25%。“一个借款人”的具体定义在另一节中有说明。

Section § 74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协会发放消费贷款,但这些贷款的总额不能超过协会资产的30%。

此外,协会可以将向经销商提供的用于库存和展厅规划的贷款计入这30%的限额内。在计算对单一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时,这些经销商贷款被视为商业贷款。

(a)CA 金融 Code § 7452(a) 协会可以发放消费贷款,但此类贷款的总额不得超过协会资产的30%。
(b)CA 金融 Code § 7452(b) 协会可以将向消费品经销商提供的用于库存融资和展厅规划的贷款计入总投资,作为(a)款所述30%限制的一部分。就对单一借款人的贷款限制而言,向消费品经销商提供的用于库存融资和展厅规划的贷款应被视为商业贷款。

Section § 7453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协会发放或投资用于农业、商业、贸易或公司目的的特定类型贷款,但这些贷款的总投资不得超过其资产的10%。此外,协会可以参与由银行和保险公司等特定实体发起的贷款,但此类投资仍必须控制在10%的限额内。

贷款必须符合某些标准,例如如果是公司债务证券,则必须获得高评级。除非经专员批准,并且符合特定的国民银行或商业银行标准,否则协会不得向单一借款人提供过多贷款。某些类型的贷款,例如以房地产作担保的贷款或具有特定性质的贷款,不适用此规则。“单一借款人”一词包括与债务人通过所有权或财务利益密切相关的任何个人或实体。

(a)CA 金融 Code § 7453(a) 协会可以发放、投资、出售、购买、参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用于农业、商业、贸易或公司目的的有担保或无担保贷款,但此类贷款的总投资不得超过协会资产的10%。
(b)CA 金融 Code § 7453(b) 协会可以投资、出售、购买、参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由任何储蓄协会、联邦协会、联邦保险储蓄协会的控股公司、商业银行、银行控股公司、银行控股公司的子公司或保险公司发起的(a)款中规定的贷款,但此类贷款的总投资不得超过协会资产的10%。
(c)CA 金融 Code § 7453(c) 就本节而言,“贷款”一词不包括任何公司债务证券,除非其评级由至少一家全国认可的评级服务机构评定为四个最高评级类别之一。
(d)CA 金融 Code § 7453(d) 任何协会不得向单一借款人发放、投资、购买或参与用于农业、商业、贸易或公司目的的贷款,除非经专员书面批准,如果该协会在该贷款中的权益金额与该借款人欠该协会的所有未偿还此类目的贷款中的协会权益总余额之和超过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1)具有相同总资本和盈余的国民银行可以向单一借款人贷出的金额,或(2)根据第105节定义,具有相同总股东权益、资本票据和公司债券的商业银行可以向单一借款人贷出的金额。本款不适用于以下贷款:(1)以不动产作担保的,(2)无追索权出售的,(3)以协会存款账户作担保的,或(4)无担保日间资金,包括联邦基金或类似无担保贷款。
(e)CA 金融 Code § 7453(e) 在本节中,“单一借款人”一词指:
(1)CA 金融 Code § 7453(e)(1) 任何现在是或在发放贷款后将成为贷款债务人的人。但是,如果协会真诚地认定主要债务人已符合贷款条件,无论是否存在担保人,担保人均不应被纳入“债务人”的含义。对于经协会同意由第三方承担的贷款,原债务人和任何担保人均不应被视为“债务人”。
(2)CA 金融 Code § 7453(e)(2) 债务人的被提名人。
(3)CA 金融 Code § 7453(e)(3) 所有个人、信托、辛迪加、合伙企业和公司,债务人是其被提名人、受益人、成员、普通合伙人、根据其出资价值拥有10%或以上权益的有限合伙人,或拥有10%或以上股本的登记股东或实益股东。
(4)CA 金融 Code § 7453(e)(4) 如果债务人是信托、辛迪加、合伙企业或公司,则指所有以下信托、辛迪加、合伙企业和公司,其任何受益人、成员、普通合伙人、根据其出资价值拥有10%或以上权益的有限合伙人,或拥有10%或以上股本的登记股东或实益股东,也是债务人的受益人、成员、普通合伙人、根据其出资价值拥有10%或以上权益的有限合伙人,或拥有10%或以上股本的登记股东或实益股东。

Section § 7454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协会(如金融机构)发行信用卡并提供与这些信用卡相关的信贷。它还规定,《民法典》中关于信贷的某些规则不适用于这些协会。

Section § 74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协会及其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不得强迫某人从特定的公司、代理机构或个人购买保险,以此作为从该协会获得贷款或任何其他服务的条件。

Section § 74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金融协会做出贷款承诺时(例如正在办理的贷款或信用证),这被视为一项投资。但是,只有在资金已实际拨付但尚未偿还的情况下,才应将其计入该协会的总资产。

Section § 74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协会提供以储蓄账户为担保的贷款。借款人不必是账户所有人,但本条中对此类贷款有具体的规定。

协会可以以其储蓄账户为担保发放贷款,无论借款人是否为该账户的所有人,但须遵守本条的限制。

Section § 74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协会为交易账户提供透支贷款,但它们必须遵守专员制定的规则。

Section § 745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协会,例如储蓄和贷款机构,设立一个特别准备金账户。这个账户专门用于弥补借款人欺诈造成的损失。协会还可以直接向实施欺诈的借款人追回这些损失。

Section § 74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金融机构在借款人实施欺诈行为,导致原始贷款人发放以房地产为担保的贷款时,起诉借款人要求赔偿。他们可以要求最高达实际损害赔偿50%的额外金额作为对借款人的惩罚。

然而,这项法律不适用于以借款人自住的单户住宅为担保的贷款,如果这些住宅的价值为15万美元或以下(自1987年起每年根据通货膨胀调整)。

重要的是,根据本规定提起的诉讼不被视为差额判决,差额判决通常是指在止赎出售房产后,对未偿债务作出的裁决。

(a)CA 金融 Code § 7460(a) 尽管《民事诉讼法典》第726条或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有相反规定,协会、联邦协会、协会或联邦协会的附属机构、服务公司或其任何权益继承人,整体或部分发起、取得或购买任何由房地产抵押或信托契据直接或附带担保的贷款,或其中任何权益,可以对借款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包括不超过实际损害赔偿50%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如果该诉讼是基于《民法典》第1572条规定的欺诈行为,且借款人的欺诈行为诱使原始贷款人发放该笔贷款。
(b)CA 金融 Code § 7460(b) 本条规定不适用于由单户、业主自住住宅房地产担保的贷款,当该房产确实由借款人居住,且借款人向贷款人陈述其居住情况以获得贷款,且贷款金额为15万美元 ($150,000) 或以下,自1987年1月1日起,根据美国劳工部公布的消费者物价指数每年进行调整。
(c)CA 金融 Code § 7460(c) 根据本条提起的任何损害赔偿诉讼,不构成《民事诉讼法典》第580a、580b或580d条所指的差额金钱判决或差额判决。

Section § 746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贷款人(如银行或金融机构)在房产所有者未能支付抵押协议中规定的与房产相关的特定费用时,要求全额偿还抵押贷款或采取其他法律补救措施。这些费用包括税款、租金、评估费或保险费。即使未能支付这些费用尚未损害贷款人在该房产中的经济利益,贷款人仍然可以执行这些行动。

Section § 74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块房地产上有信托契约或抵押贷款,并且该契约或贷款规定银行或相关方可以管理火灾、洪水或其他灾害保险金的支付,那么这些条款是有效的。即使触发保险赔付的事件并未影响到房产的价值,这些条款也依然有效。

任何房地产信托契约或抵押贷款中,授权某个协会、联邦协会、某个协会或联邦协会的附属机构或服务公司,或其任何权益继承人,接收并控制与该房地产相关的任何火灾、洪水或其他灾害保险单赔款的支付的条款,均应具有可执行性,无论导致保险单赔款应付的事件是否已造成该房地产担保权益的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