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业务房地产贷款
Section § 7500
本节解释了协会可以从事与房地产贷款相关的活动,例如为住宅或商业地产发起、购买、出售和管理这些贷款。在投资或放贷之前,协会必须获得由合格评估师出具的书面评估报告。这些由协会任命的评估师必须亲自检查房产并提供详细的评估。对于价值一百万美元或以上的已购买贷款,必须对房产进行检查。评估报告必须签名,包含评估师的身份信息,并符合相关规定。如果房产尚未开发,在有保证进行改进的前提下,应考虑其在改进后的潜在价值。
Section § 7501
本法律规定,每笔房地产贷款都必须通过一份票据或正式的债务凭证进行记录,其中应明确列出贷款金额和还款详情。它还应包括任何逾期付款罚金以及贷款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其他条款。
Section § 7502
当你申请房地产贷款时,这笔贷款必须以对房产的合法债权作为担保,比如信托契据或抵押。这意味着有一份正式协议将贷款直接与房产挂钩。法律将所有这些合法债权统称为“抵押”。
抵押协议应明确规定为提供贷款的协会提供保护的措施,涵盖贷款本金以及未来可能提供的任何额外资金。这包括贷款提供方认为对协议必要的任何具体条款。
Section § 7503
这项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您在某个协会有一个账户,用于支付您房产的税款或保险等费用,该协会无需向您支付这笔钱的利息,也无需为您投资。唯一的例外是,如果您的贷款合同明确要求将这笔钱存入计息储蓄账户。
Section § 7504
这项法律允许协会根据贷款合同和市场价值变化,调整房地产贷款的各种条款,例如利率和还款计划。法律对完全摊销贷款、非摊销贷款和反向年金抵押贷款等不同类型的贷款有明确定义。住房贷款的调整必须遵守规定,包括贷款期限不得超过 40 年、特定的利息支付计划以及对贷款余额的条件。贷款余额超出房产评估价值的幅度有限制,尽管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调整。如果贷款到期时贷款价值比超过设定限额,可能会提供再融资,但再融资贷款有额外的要求。贷款条件的任何变更都必须与利率变动等特定指数挂钩。最后,在收到利率变更通知后的 90 天内不得收取提前还款费用,并且某些披露必须符合联邦法规。
Section § 7505
Section § 7505.5
本法律允许储蓄协会为主要住宅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基于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未来收入,也可以有其他还款保证,例如第三方的担保。但是,存在一个限制:此类贷款的总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协会总资产的5%。
Section § 7507
Section § 7509
这项加州法律根据房产价值限制了房地产贷款的借款金额。通常,贷款不能超过房产的市场价值,且贷款价值比(LTV)必须遵守协会董事会设定的限制。对于超过房产价值90%的住房贷款,只能使用借款人本人、其家人或雇主的资金作为担保,且贷款不能超过房产的评估价值。
任何超过房产价值80%的借款金额都需要由合格的私人抵押贷款保险公司承保。所有高贷款价值比的贷款都需要董事会批准,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未开发土地的贷款不能超过其价值的80%。房产上的所有贷款总额,包括新贷款,不能超过设定的贷款价值比,但用新贷款偿还的贷款除外。房产价值通过当前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