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定义
Section § 18003
本法律规定,“工业贷款公司”、“储蓄贷款公司”或“公司”这些术语指的是第18560条中定义的保费融资机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术语以及整个法律本部不适用于受第1.1部第15章(自第1530条开始)不同规则管辖的工业银行。
Section § 18003.2
这项法律解释说,无论何时,当您在加州的法规中看到“工业贷款公司”或“储蓄贷款公司”的提法时,它们实际上指的是法律另一条中描述的“保险费融资机构”。但是,如果另一项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同的内容,或者如果该提法出现在法律的某些特定章节中,则此规则不适用。
Section § 18003.5
本法律解释了在工业贷款公司和投资凭证的语境下,“受保”的含义。如果一家工业贷款公司或一份投资凭证被标记为“受保”,这意味着它们根据《联邦存款保险法》受到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的保障。
Section § 18006
这项法律解释了“主要由不动产担保”是什么意思。它指出,当发放一笔贷款或承担一项债务时,如果该不动产的价值(扣除其上的其他债务后)超过贷款金额的一半,那么这笔贷款就被认为是主要由该不动产担保的。
Section § 18007
本节将“费用”定义为工业贷款公司或任何其他个人在处理贷款或其他金融服务时可能征收的所有成本。这包括从利息和费用到佣金和开支的一切,涵盖了与设立、管理或强制执行贷款相关的所有活动。
Section § 18008
Section § 18009
“本金金额”一词指借款人在首次达成交易时,直接获得或根据其指示获得或使用的实际资金、信贷、商品或其他资源的总额。
Section § 18010
本法律规定,“本金余额”和“票面金额”是指贷款或金融义务中尚未偿还的金额。
Section § 18011
这项法律将“关联公司”定义为任何与工业贷款公司以相同方式(直接或间接)进行管理或控制的业务。简单来说,如果两家公司共享相同的管理或控制权,它们就被视为关联公司。
Section § 18012
“公司证券法”一词特指《1968年公司证券法》,该法是《公司法典》第4编第1部(从第25000条开始)中一系列更广泛法规的一部分。这项法律规定了证券的发行、发售和交易方式,旨在确保合规性并保护投资者。
Section § 18013
Section § 18014
本节阐明,当“义务”一词在其他特定章节(例如第18265节、第18271节、第18272节和第18343节)中提及时,它也包括租赁义务。这是根据第18310节的授权。
Section § 18016
Section § 18016.5
本节只是简单地指出,“保费融资机构”的定义是依据另一法律条款,具体来说是第18560条。所以,要明白什么是保费融资机构,您需要去查阅第18560条。
Section § 18018
本法律定义了在此特定语境下“资本”的含义。它包括三个主要组成部分:股本、未计入股本的一级资本,以及二级资本。
Section § 18018.1
本法中定义了“核心资本”一词。它包括几种类型的金融资源:普通股、永久优先股、资本盈余、未分配利润、资本准备金,以及一种特殊的债务,称为强制性可转换债务。然而,这种债务只有一部分(20%)被计入核心资本。
Section § 18018.2
法律将“次级资本”定义为公司可以使用的额外财务资源,这些资源来源于特定类型的债务和股票。这包括未计入主要资本的强制性可转换债务、有限期优先股以及次级票据和债券。这些资源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一级资本的50%。此外,除了强制性可转换债务,这些金融工具需要有七年或更长的平均到期期限,才能被计入一级资本项下的资本盈余。
Section § 18018.3
本节将“永久优先股”定义为一种优先股,它永远不需要在特定日期偿还,并且持有人不能随时要求兑现。有些优先股可能在预定日期转换为普通股,这些仍被视为永久优先股。但是,如果某只股票的利率以某种方式增加,使得发行人实际上被迫回购该股票,那么它就不被视为永久优先股。
Section § 18018.4
本法律将“强制可转换债券”定义为一种贷款,公司必须在特定日期(该日期在12年内或之前)将其转换为普通股或永久优先股。这是一种次级债务,意味着如果公司破产,其偿还优先级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