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020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在加州罢免一名公职人员,您需要提交一份意向通知。该通知必须包含该官员的姓名和职务、一份200字以内的解释,说明您为何希望罢免他们,以及支持罢免人员的详细信息——他们的印刷姓名、签名和地址。如果他们无法在家中收到邮件,他们应提供一个备用地址。

所需支持者人数根据选区大小而异。对于州级和大型地方职务(100,000名以上选民),您需要至少50名支持者,或所需提名签名的五倍。对于中型选区(1,000至100,000名选民),您需要30名支持者,或所需提名签名的三倍。对于小型选区(少于1,000名选民),需要30名支持者。

(a)CA 选举 Code § 11020(a) 意向通知须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1)CA 选举 Code § 11020(a)(1) 拟被罢免官员的姓名和职务。
(2)CA 选举 Code § 11020(a)(2) 一份篇幅不超过200字的声明,说明拟议罢免的理由。
(3)CA 选举 Code § 11020(a)(3) 每位罢免提议人的印刷姓名、签名和住址,包括街道和门牌号、城市和邮政编码。如果提议人无法在其住址收到邮件,提议人应提供一个备用邮寄地址。意向通知中须包含至少在 subdivision (b) 中规定的提议人数量。
(4)CA 选举 Code § 11020(a)(4) 第11023条的规定。
(b)Copy CA 选举 Code § 11020(b)
(1)Copy CA 选举 Code § 11020(b)(1) 对于州级职务,以及对于选举管辖区内注册选民人数至少为100,000人的地方职务,意向通知中列出的提议人最低数量为50人,或等于拟被罢免官员提名文件上要求提交的签名数量的五倍,以较高者为准。
(2)CA 选举 Code § 11020(b)(2) 对于选举管辖区内注册选民人数至少为1,000人但少于100,000人的地方职务,意向通知中列出的提议人最低数量为30人,或等于拟被罢免官员提名文件上要求提交的签名数量的三倍,以较高者为准。
(3)CA 选举 Code § 11020(b)(3) 对于选举管辖区内注册选民人数少于1,000人的地方职务,意向通知中列出的提议人最低数量为30人。

Section § 11021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想罢免一位公职人员,他们必须首先亲自或通过挂号信向该官员送达一份罢免意向通知的副本。在送达这份通知后的七天内,他们需要将原件,连同详细说明何时以及如何送达的宣誓书,提交给适当的选举官员。如果是罢免州官员,则提交给州务卿。每位拟被罢免的官员都需要一份单独的通知。

意向通知的副本应当通过亲自送达或挂号信的方式,送达给拟被罢免的官员。在送达意向通知后的七天内,其原件应当连同关于送达时间及方式的宣誓书,提交给选举官员,或者,在罢免州官员的情况下,提交给州务卿。拟被罢免的每位官员都应当提交一份单独的意向通知。

Section § 1102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在试图罢免一名官员时,必须由提案人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法典》另一条文的规定公布一份通知。

如果当地没有报纸能够及时刊登该通知,那么该通知必须张贴在该官员任职区域内的至少三个公共场所。

通知副本,但第11020条(a)款第(4)项所要求的规定除外,应当由提案人承担费用,依照《政府法典》第6061条的规定予以公布。除非在被寻求罢免官员的管辖区内没有一份普通发行报纸能够及时公布,否则必须进行公布。如果无法进行此项公布,该通知,但第11020条(a)款第(4)项所要求的规定除外,应当在将被罢免官员管辖区内的至少三个公共场所张贴。

Section § 11023

Explanation

如果一名官员面临罢免,他们在接到通知后有七天时间撰写一份不超过200字的答复。他们必须将这份答复提交给相关的选举官员,或者,对于州官员,提交给州务卿。

如果提交了答复,该官员还必须在相同的七天期限内,直接向寻求罢免的人员之一提供一份副本。这可以通过专人递送或挂号信完成。答复应包括该官员的签名、印刷姓名以及营业或住址。

(a)CA 选举 Code § 11023(a) 在意向通知书提交后七日内,被寻求罢免的官员可以向选举官员,或就州官员而言,向州务卿提交一份不超过200字的答复,以回应提案人的声明。
(b)CA 选举 Code § 11023(b) 如果提交了答复,该官员应在意向通知书提交后七日内,通过专人递送或挂号信的方式,亦将答复副本送达给意向通知书中指明的一名提案人。
(c)CA 选举 Code § 11023(c) 答复应签名,并应附有被寻求罢免官员的印刷姓名以及营业或居住地址。

Section § 110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在选举事务中,所提供的声明和答复是供选民参考的,并且其形式或实质上的任何问题都不会影响选举的有效性。

然而,它也澄清了,在这些文件中包含虚假、诽谤性或中伤性信息,并不能保护作者免受民事或刑事处罚。

(a)CA 选举 Code § 11024(a) 该声明和答复仅供选民参考。其形式或实质上的任何不足均不应影响选举程序的有效性。
(b)CA 选举 Code § 11024(b) 本节不应被视为使该声明和答复,或声明或答复的作者,因声明或答复中包含的任何虚假、诽谤性或中伤性材料而免于任何民事或刑事诉讼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