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选举特许市
Section § 21620
本法律规定,其适用于市政府成员根据被称为“选区”的特定地理区域选出的特许市。
Section § 21621
Section § 21623
如果一个城市通过增加新的土地而扩大,市议会必须将新区域划入最近的市议会选区,而不改变其他选区的边界。但是,如果距离强制性重新划分选区还有四年以上,并且新区域的人口超过该城市当前人口的25%,他们可以重新划分所有选区边界。如果一个特许市有自己关于纳入新区域的规定,则本规则不适用。
Section § 21625
市议会完成选区重划后,通常不能在下一次人口普查之前再次更改选区边界,除非出现特定情况。这些情况包括法院命令、解决关于选区边界违宪的法律主张、市区范围变化、改变议会成员人数,或者设立新的独立选区重划委员会。然而,首次设立选区或从全体选举过渡的城市,被允许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设立选区。拥有自己选区重划规则的特许市不受此法律约束。
Section § 21626
如果您是加州的一名市议员,即使您的选区边界因重新划分选区而发生变化,您的职责也不会改变。您将继续代表您原选区内的居民,直到您的任期结束。但是,如果重新划分选区导致某个区域暂时没有代表,市政府可以指派其他人来协助该区域的选民。
在新的选区边界确定后,在下一次常规市议会选举中(不包括填补空缺的特别选举),将为与即将卸任的议员选区编号相同的新选区选出市议员。但如果城市是从全市范围选举改为分区选举,则不适用此规定。
如果一个城市同时举行初选和普选,那么在这两次选举之间,市议会选区边界不能改变。要符合担任市议员的资格,您必须满足某些州法律要求。
Section § 21630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市议会将推荐或决定新选区边界的任务交给一种特殊的委员会(称为混合或独立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那么该市仍必须遵守市议会原本需要遵守的重新划分选区截止日期和规则,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该委员会可以执行市议会通常会执行的所有重新划分选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