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830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驾驶越野机动车时,您的车速不得超过安全或合理的限度。您应始终以不危及他人或财产的速度驾驶。

任何人不得以超过合理或审慎的速度驾驶越野机动车,且在任何情况下,其速度均不得危及他人或财产的安全。

Section § 383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在露营地、营区或人群或动物密集的区域50英尺范围内驾驶时,默认限速为每小时15英里。这一限速只能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能更改,并且更改必须通过标志清晰地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