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60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组织参与加州特殊利益车牌计划的规则。组织必须符合特定标准,例如免税并提供收入使用财务计划,才能申请这些车牌。在车牌发放之前,他们必须提交至少7,500份申请。设计必须确保执法部门的可见性,并且有基于车辆类型的具体设计指南。组织可以收取费用,但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申请目标,则必须退还费用。部门会扣除其成本,并通过专项基金管理剩余收入。组织用于行政费用的资金不得超过总资金的25%。他们还必须提交年度财务报告,不遵守支出限制将导致资金被重新分配。如果未能合规,部门将停止发放此类车牌。

(a)CA 车辆 Code § 5060(a) 组织可向部门申请参与特殊利益车牌计划,且如果本条要求发放此类车牌,赞助组织遵守本节要求,并且该组织符合以下所有标准,则部门应为该计划发放特殊车牌:
(1)CA 车辆 Code § 5060(a)(1) 符合《国内税收法》第501(c)(3)节以及《税收法》第23701d节规定的免税资格。
(2)CA 车辆 Code § 5060(a)(2) 提交一份财务计划,说明分节(e)第(2)段所述收入的用途。
(3)CA 车辆 Code § 5060(a)(3) 提交该组织拟议的特殊利益车牌设计,其中,除其他事项外,规定了数字和字母字符的放置方式,以便执法部门能够轻松识别这些字符。
(b)CA 车辆 Code § 5060(b) 第5101节所述的任何人可申请特殊利益车牌,以替代普通车牌。
(c)CA 车辆 Code § 5060(c) 特殊利益车牌的设计标准如下:
(1)CA 车辆 Code § 5060(c)(1) 乘用车、商用车辆或拖车的车牌应在数字序列左侧提供一个不大于2英寸乘3英寸的空间,并在数字序列下方提供一个高度不大于八分之五英寸的空间,用于本条授权的独特设计、贴花或描述性信息。车牌应按顺序数字发放,或根据第5103节,以数字或字母组合形式发放。
(2)CA 车辆 Code § 5060(c)(2) 根据本条授权的特殊利益车牌可用于摩托车。该车牌应包含一个五位数字配置,按顺序数字发放,或根据第5103节,以数字或字母组合形式发放。数字序列左侧应有一个用于独特设计或贴花的空间,且字符应与统一的背景颜色形成鲜明对比。不允许使用包含完整车牌图形设计的摩托车牌。本段规定停止发放之前已发放的特定特殊利益车牌可继续使用并附着于其所发放的车辆上,并可根据本法典进行续期、保留或转让。
(d)Copy CA 车辆 Code § 5060(d)
(1)Copy CA 车辆 Code § 5060(d)(1) 在收到不少于7,500份特定特殊利益车牌申请之前,任何组织都不得纳入该计划。每个组织应收集并保管车牌申请。一旦组织收到至少7,500份申请,应将申请连同所需费用提交给部门。在组织在本节规定的时间内收到并向部门提交不少于7,500份该特定特殊利益车牌申请之前,部门不得发放任何特殊利益车牌。组织向部门预付代表部门与发放特定特殊利益车牌相关的估计或实际行政费用的款项,不构成对本要求的遵守。组织应在使其能够参与该计划的特定立法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收到所需数量的申请。如果在此12个月后,仍未收到7,500份申请,组织应立即执行以下任一操作:
(A)CA 车辆 Code § 5060(d)(1)(A) 向所有申请人退还已收取的任何费用或押金。
(B)CA 车辆 Code § 5060(d)(1)(B) 联系部门,表明组织有意在不超过12个月的额外期限内,继续收集额外的申请和费用或押金,以达到最低7,500份申请。如果组织选择行使本段下的选项,应联系每位已提交申请并支付相应费用或押金的申请人,以确定申请人是希望退还费用或押金,还是要求继续保留申请和费用或押金,直至组织收到7,500份申请。组织应向任何提出此要求的申请人退还费用或押金。在任何情况下,组织收集和保留申请的期限不得超过分节(a)第(2)段所述授权日期后的24个月。

Section § 506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无论第5060条或任何其他法律可能如何规定,部门不得接受参与特殊利益车牌项目的申请,且不能为任何新项目发放特殊利益车牌。

Section § 50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部门允许为摩托车发放特殊兴趣车牌时,车牌设计不能在号码后面有图形,也不能在号码内有符号。不过,这些特殊车牌的费用与其他车辆的费用相同。

(a)CA 车辆 Code § 5061(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如果部门允许核发用于摩托车的特殊兴趣车牌,部门不得批准包含以下一项或两项的车牌设计:
(1)CA 车辆 Code § 5061(a)(1) 出现在车牌号码配置后方的全部或部分图形设计。
(2)CA 车辆 Code § 5061(a)(2) 在车牌号码配置之内的符号。
(b)CA 车辆 Code § 5061(b) 任何核发用于摩托车的特殊兴趣车牌,须缴纳与其他车辆特殊兴趣车牌的核发和保留所收取的相同费用。

Section § 5062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罗森塔尔蓝天车牌计划,旨在加州推广清洁燃料汽车。非营利组织CALSTART获准在机动车辆管理局(DMV)的协助下管理这项特殊车牌计划。独特的蓝天车牌专为使用清洁燃料的车辆设计。车主或承租人可在注册或续期车辆注册时申请这些车牌。销售这些车牌所得的任何款项,在扣除计划成本后,将存入加州环保车牌基金。蓝天车牌可以转到另一辆清洁燃料汽车上,但如果新车不使用清洁燃料,则必须将车牌交还给DMV。CALSTART还被要求与多个州机构合作,宣传这些车牌的可用性。最后,CALSTART自1995年11月1日起有一年时间收集至少5,000份车牌申请,否则该计划将于1997年1月1日取消。

(a)CA 车辆 Code § 5062(a) 本节应被称为“罗森塔尔蓝天车牌计划”,并可援引此名称。
(b)CA 车辆 Code § 5062(b) 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声明,CALSTART是一个致力于先进交通技术(包括清洁燃料汽车)开发和商业化的加州非营利性联盟,并且CALSTART应被授权实施一项特殊的环保“蓝天”车牌计划,以促进本州清洁燃料汽车的购买和使用。
(c)CA 车辆 Code § 5062(c) CALSTART经部门批准后,可参与此特殊利益车牌计划。
(d)CA 车辆 Code § 5062(d) CALSTART经部门批准后,可根据第5060节的规定,为特殊利益车牌开发独特设计。该车牌应被称为“蓝天车牌”,并应表明其所分配的车辆是清洁燃料汽车。
(e)CA 车辆 Code § 5062(e) 任何拥有或租赁第257节所定义的清洁燃料汽车,并申请该车辆的首次注册或续期注册的人,可通过CALSTART申请一套蓝天车牌,以替代普通车牌。
(f)CA 车辆 Code § 5062(f) 蓝天车牌受第5106节和第5108节的约束。车牌销售所得收入在部门扣除其开发和管理该计划的成本后,应存入加州环保车牌基金。
(g)CA 车辆 Code § 5062(g) 尽管有第5060节的规定,蓝天车牌经持有人申请后,可转让给另一辆清洁燃料汽车。如果拟转让的车辆不是清洁燃料汽车,则车牌应交还给部门。
(h)CA 车辆 Code § 5062(h) CALSTART应与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州能源资源保护和发展委员会以及公共事业委员会协调,努力宣传蓝天车牌的可用性。
(i)CA 车辆 Code § 5062(i) 尽管有第5060节的规定,CALSTART应有12个月的时间(自1995年11月1日起计算)接收所需申请,并通知部门已收到规定数量的申请。如果在此12个月期限后,未收到5,000份申请,CALSTART应立即通知部门,并向所有申请人退还已收取的任何费用或押金。
(j)CA 车辆 Code § 5062(j) 如果在1996年11月1日,部门未收到CALSTART根据 (i) 款发出的通知,或者如果在此日期或之前CALSTART通知部门未收到规定数量的申请,部门应将该信息提供给州务卿,并且本节在州务卿收到该信息后即失效,并仅在1997年1月1日之前有效,自该日起废止,除非在1997年1月1日之前颁布的后续法规删除或延长该日期。

Section § 50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发行带有优胜美地国家公园设计的特殊车牌,人们可以支付额外费用购买。费用为:原始车牌50美元,续期40美元,车辆转让15美元,更换车牌35美元,以及将现有车牌转换为特殊车牌65美元。所收费用的一半通过优胜美地基金会用于优胜美地国家公园的环境项目,另一半则进入加州环保车牌基金。优胜美地基金会必须每年向立法机关报告其资金使用情况。

(a)CA 车辆 Code § 5064(a) 部门应与优胜美地基金会协商,设计并根据本条规定提供特殊环保设计车牌,尽管有第5060条的规定,但该车牌应带有描绘优胜美地国家公园显著特色或品质的整版图形设计。第5101条所述的任何人,在支付(b)款规定的额外费用后,可以申请并获发一套特殊环保设计车牌。尽管有第5060条(a)款的规定,车牌可以根据车辆所有人或承租人的请求,以数字或字母或两者的组合形式发行。
(b)CA 车辆 Code § 5064(b) 除了原始注册或注册续期的常规费用外,根据本条授权发行的特殊环保设计车牌的发行、续期或转让应支付以下额外费用:
(1)CA 车辆 Code § 5064(b)(1) 车牌的首次发行,五十美元 ($50)。
(2)CA 车辆 Code § 5064(b)(2) 带有该车牌的注册续期,四十美元 ($40)。
(3)CA 车辆 Code § 5064(b)(3) 将车牌转让给另一辆车,十五美元 ($15)。
(4)CA 车辆 Code § 5064(b)(4) 每块替代更换车牌,三十五美元 ($35)。
(5)CA 车辆 Code § 5064(b)(5) 将现有环保车牌转换为根据本条授权的特殊环保设计车牌,六十五美元 ($65)。
(c)CA 车辆 Code § 5064(c) 在扣除本条规定的行政费用后,部门应将从特殊环保设计车牌的发行、续期、转让和替换中获得的额外收入按以下方式存入:
(1)CA 车辆 Code § 5064(c)(1) 一半存入优胜美地基金会账户,该账户特此在加州环保车牌基金中设立。经立法机关拨款后,账户中的资金应由审计长分配给优胜美地基金会或其继承者,专门用于优胜美地国家公园的保护和修复项目的信托用途。
(2)CA 车辆 Code § 5064(c)(2) 一半存入加州环保车牌基金。
(d)CA 车辆 Code § 5064(d) 优胜美地基金会应在每年6月30日或之前向立法机关报告其对优胜美地基金会账户中资金的使用和支出情况,从本条授权的特殊利益车牌首次发行一年后开始。

Section § 50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创建和销售加州纪念车牌,其收益专门用于反恐活动。申请人可以选择自定义的数字和字母组合作为车牌。这些车牌的费用包括:首次发行 ($50),续期 ($40),转让 ($15),以及更换 ($35)。

收入将存入反恐基金,其中一半由紧急服务办公室分配用于特定的反恐用途,另一半用于其他反恐活动。每年最多可使用 ($50,000) 来推广该计划。“反恐活动”一词包括执法、消防和公共卫生部门为预防和应对恐怖主义所做的努力。

如果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每年 (1) 月 (1) 日的活跃车牌数量少于 (7,500) 块,则将不再发行新车牌。

(a)CA 车辆 Code § 5066(a) 部门应与加州公路巡警局协同,设计并根据本条规定提供加州纪念车牌的发行。尽管有第 5060 节的规定,加州纪念车牌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以数字或字母的组合,或两者兼有的形式发行。第 5101 节所述人员在支付 (b) 款规定的额外费用后,可以申请并获发一套加州纪念车牌。
(b)CA 车辆 Code § 5066(b) 除首次注册或注册续期的常规费用外,根据本节授权发行的加州纪念车牌的发行、续期、保留或转让,应支付以下额外费用:
(1)CA 车辆 Code § 5066(b)(1) 首次发行车牌,五十美元 ($50)。
(2)CA 车辆 Code § 5066(b)(2) 车牌注册续期或保留车牌(如果不需要续期),四十美元 ($40)。
(3)CA 车辆 Code § 5066(b)(3) 将车牌转让给另一辆车,十五美元 ($15)。
(4)CA 车辆 Code § 5066(b)(4) 每块替代更换车牌,三十五美元 ($35)。
(5)CA 车辆 Code § 5066(b)(5) 此外,对于发行第 5103 节所定义的环境车牌,根据第 5106 节和第 5108 节要求的额外费用应按比例存入 (c) 款所述的资金中。
(c)CA 车辆 Code § 5066(c) 部门应将加州纪念车牌的发行、续期、转让和替换所产生的额外收入存入反恐基金,该基金特此在普通基金中设立。
(1)CA 车辆 Code § 5066(c)(1) 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基金中一半的资金应由审计长拨付给紧急服务办公室,专门用于反恐活动。该办公室用于地方反恐工作的拨款中,用于行政目的的资金不得超过 5%。
(2)CA 车辆 Code § 5066(c)(2) 经立法机关在年度预算案或其他法规中拨款后,基金中一半的资金应专门用于反恐活动。
(d)CA 车辆 Code § 5066(d) 部门应扣除其管理(而非开发)加州纪念车牌计划的成本。部门每年可使用不超过五十万美元 ($50,000) 的资金,该资金源自加州纪念车牌的发行、续期、转让和替换,用于持续推广本节的加州纪念车牌计划。
(e)CA 车辆 Code § 5066(e) 就本节而言,“反恐活动”指由州和地方执法、消防和公共卫生机构开展的与预防、侦测和应对恐怖主义相关的活动。为这些活动提供的资金,在资金可用的范围内,应专门用于与打击恐怖主义直接相关的目的。符合条件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雇用支持人员执行行政任务;雇用和培训额外的执法、消防和公共卫生人员;对现有和新增的执法、消防和公共卫生人员进行响应培训;以及危险品和其他设备支出。
(f)CA 车辆 Code § 5066(f) 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以及此后每年的 (1) 月 (1) 日,部门应确定当前有效且流通的加州纪念车牌数量。如果任何一年该数量少于 (7,500) 块,则部门将不再发行或更换这些车牌。

Section § 506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州提供带有海岸设计的特殊车牌,旨在支持环保项目。这些车牌可以个性化,包含数字和字母,符合条件的个人支付额外费用即可获得。获得这些车牌的费用包括首次签发50美元,续期40美元,转让15美元,以及更换35美元。这些额外费用将分配给两个基金:加州海滩和海岸增强账户以及加州环保车牌基金。这些基金用于资助海滩清理、海岸教育和自然资源项目等。

(a)CA 车辆 Code § 5067(a) 部门应与加州海岸委员会协商,设计并提供根据本条规定发放的特殊环保设计车牌。尽管有第5060条(a)款的规定,特殊环保设计车牌应带有描绘加州海岸主题的图形设计,并可根据车牌申请人的要求,以数字或字母,或两者结合的形式发放。第5101条所述的任何人,在支付(b)款规定的额外费用后,均可申请并获得一套特殊环保设计车牌。
(b)CA 车辆 Code § 5067(b) 除首次注册或注册续期的常规费用外,根据本条授权的特殊环保设计车牌的签发、续期、保留或转让,还应支付以下额外费用:
(1)CA 车辆 Code § 5067(b)(1) 首次签发车牌,五十美元($50)。
(2)CA 车辆 Code § 5067(b)(2) 车牌注册续期或车牌保留(如无需续期),四十美元($40)。
(3)CA 车辆 Code § 5067(b)(3) 将车牌转让给另一辆车,十五美元($15)。
(4)CA 车辆 Code § 5067(b)(4) 每块替代更换车牌,三十五美元($35)。
(5)CA 车辆 Code § 5067(b)(5) 此外,对于第5103条所定义的环保车牌的签发,还需支付第5106条和第5108条规定的额外费用。第5106条和第5108条规定的额外费用应存入加州环保车牌基金。
(c)CA 车辆 Code § 5067(c) 在扣除本条规定的行政费用后,除(b)款(5)项另有规定外,部门应将因签发、续期、转让和更换特殊环保设计车牌而产生的额外收入按以下方式存入:
(1)CA 车辆 Code § 5067(c)(1) 一半存入加州海滩和海岸增强账户,该账户特此在加州环保车牌基金中设立。经立法机关拨款后,账户中的资金应由审计长按以下方式分配:
(A)CA 车辆 Code § 5067(c)(1)(A) 首先拨给加州海岸委员会,用于“领养海滩”计划、“海滩清洁日”计划、海岸公共教育计划的支出,以及拨给地方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用于与这些计划相关的公共海滩运营和维护费用。
(B)CA 车辆 Code § 5067(c)(1)(B) 其次,从(A)项规定的拨款后剩余的资金中,拨给州海岸保护局,用于海岸自然资源恢复和增强项目,以及符合《公共资源法》第21部(第31000条起)规定的其他项目。
(2)CA 车辆 Code § 5067(c)(2) 一半存入加州环保车牌基金。

Section § 506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退伍军人组织在满足特定申请要求后,可以单独或与其他团体共同申请特殊车牌。这些车牌带有独特的图案或贴花,旨在表彰退伍军人,必要时可以修改以纪念特定战争的退伍军人。任何注册车主都可以申请这些车牌,并且可以个性化定制数字和字母组合。

申请这些特殊车牌需要额外费用:首次颁发50美元,续期40美元,转让15美元,更换车牌35美元,更换贴花10美元,个性化选项78美元。机动车辆管理局提供这些车牌的在线订购服务。

(a)Copy CA 车辆 Code § 5068(a)
(1)Copy CA 车辆 Code § 5068(a)(1) (A) 某个退伍军人组织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与其他退伍军人组织共同申请,以达到第5060条规定的特殊利益车牌申请门槛。根据本款规定与其他组织共同申请并达到最低申请要求的组织,应获发带有根据第5060条(a)款批准的独特设计或贴花的普通车牌。
(B)CA 车辆 Code § 5068(a)(1)(B) 退伍军人事务部可以修改(A)项所述的独特设计或贴花,使其符合第5060条规定的设计标准,以表彰所有退伍军人,或表彰在第5068.1条(a)款所述的特定战争或武装冲突中服役的退伍军人。根据本条规定颁发并带有修改后的设计或贴花的特殊利益车牌,只有在所有现有车牌都已颁发后才能颁发。
(2)CA 车辆 Code § 5068(a)(2) 任何在部门注册或获得认证的乘用车、商用机动车、摩托车、拖车或半挂车的注册车主或承租人,或任何申请该车辆的原始注册或注册续期的人,可以根据本条申请带有表彰所有退伍军人或在特定战争或武装冲突中服役的退伍军人的贴花的特殊利益车牌。
(3)CA 车辆 Code § 5068(a)(3) 根据本条颁发的特殊利益车牌,可以根据车辆所有者或承租人的要求,以数字或字母(或两者)的组合形式颁发,除(1)款授权的设计或贴花外,还可显示这些组合,但须遵守第5105条的规定。
(b)CA 车辆 Code § 5068(b) 除原始注册、注册续期或注册转让的常规费用外,申请根据本条颁发的特殊利益车牌或贴花的个人应支付以下费用:
(1)CA 车辆 Code § 5068(b)(1) 用于车牌和贴花的首次颁发,五十美元 ($50)。这些车牌应为永久性的,无需更换。
(2)CA 车辆 Code § 5068(b)(2) 用于每次注册续期,包括继续展示车牌或贴花,四十美元 ($40)。
(3)CA 车辆 Code § 5068(b)(3) 用于将车牌转让给另一辆车,十五美元 ($15)。
(4)CA 车辆 Code § 5068(b)(4) 用于更换车牌,如果它们损坏或无法使用,三十五美元 ($35)。
(5)CA 车辆 Code § 5068(b)(5) 用于更换贴花,如果它们损坏或无法使用,十美元 ($10)。
(6)CA 车辆 Code § 5068(b)(6) 尽管有第5106条的规定,用于车牌的个性化,如(a)款(3)项所授权,七十八美元 ($78)。
(c)CA 车辆 Code § 5068(c) 该部门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维护一个在线订购根据本条颁发的特殊利益车牌的链接。

Section § 5068.1

Explanation

到2013年7月1日,加利福尼亚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MV)被要求为注册了退伍军人车牌的车辆发放特殊贴花。这些贴花允许个人展示他们的退伍军人身份,或纪念特定战争或武装冲突中的退伍军人。这包括在美国政府认可的特定时期和战役中服役的退伍军人。

退伍军人也可以选择“黄丝带/支持我们的部队”贴花作为替代。此外,如果某些特定贴花的需求不足以维持其供应,DMV可以停止提供这些贴花。

到2013年7月1日,该部门应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a)CA 车辆 Code § 5068.1(a) 根据第5068条(a)款(1)项(B)分项的规定,向申请首次或续期退伍军人车牌或纪念退伍军人车牌的车辆注册申请人发放一枚特色贴花,以允许该申请人选择在其参与的特定战争或武装冲突中表明其退伍军人身份,或纪念该战争或武装冲突中的退伍军人,包括但不限于在现役陆海空军服役并在《军事和退伍军人法典》第980条所述的任何时期内履行了部分兵役的人员,包括在美国政府授权颁发奖章的战役或远征中服现役的人员。
(b)CA 车辆 Code § 5068.1(b) 应申请人的要求,向其提供一枚“黄丝带/支持我们的部队”贴花,以替代(a)款所述的特色贴花。
(c)CA 车辆 Code § 5068.1(c) 淘汰部门认为需求不足以经济有效方式维持库存的任何贴花。

Section § 5069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从特别费用中收取的款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存入退伍军人服务办公室基金。该基金的使用方式由另一部法律规定。

源自第5068条规定的额外特别费用,减去部门根据本条规定产生的费用后,应存入由《军事和退伍军人法典》第972.2条设立的退伍军人服务办公室基金。

Section § 50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人们在加州申请特殊的“献爱心、做明星、助儿童”车牌,这些车牌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序列中包含心形或星形等特殊符号。在处理车牌序列时,这些符号被视为空白。申请人可以选择由部门分配的字符序列,也可以自行创建,但专用车牌需支付额外费用。这些费用有助于资助儿童健康和安全项目。车牌是永久性的,但可以付费转让给新车。其目的是确保所筹集的资金是补充而非取代现有预算对这些事业的拨款。

(a)CA 车辆 Code § 5072(a) 第5101条所述的任何人也可申请一套“献爱心、做明星、助儿童”车牌,且部门应签发该等特殊车牌以替代普通车牌。“献爱心、做明星、助儿童”车牌应通过在车牌字母数字序列部分内包含一个凹槽而与其他现有车牌不同。该凹槽可放置在车牌该部分的任何位置。心形、五角星形、手形、加号形应印在凹槽内。然而,为了处理字母数字序列,凹槽内的符号应在字母数字序列中被视为一个空白。机动车辆管理局应与加州公路巡警和监狱工业管理局的代表合作,设计这些车牌符号的最终形状和尺寸。
(b)Copy CA 车辆 Code § 5072(b)
(a)Copy CA 车辆 Code § 5072(b)(a) 款所述车牌的申请人可选择接受由部门分配的包含四种符号之一的车牌字符序列,或根据部门提供的指示,请求由申请人确定的包含四种符号之一的专用车牌字符序列。
(c)CA 车辆 Code § 5072(c) 除原始注册、注册续期或注册转让的常规费用外,还应支付以下“献爱心、做明星、助儿童”车牌费用:
(1)CA 车辆 Code § 5072(c)(1) 尽管有第5106条的规定,对于车牌字符序列由车牌所有人或申请人确定的专用车牌:
(A)CA 车辆 Code § 5072(c)(1)(A) 首次签发车牌需支付五十美元 ($50)。这些车牌是永久性的,无需更换。
(B)CA 车辆 Code § 5072(c)(1)(B) 每次注册续期(包括继续展示车牌)需支付四十美元 ($40)。
(C)CA 车辆 Code § 5072(c)(1)(C) 将车牌转让给另一辆车需支付十五美元 ($15)。
(D)CA 车辆 Code § 5072(c)(1)(D) 如果车牌损坏或无法使用,更换车牌需支付三十五美元 ($35)。
(2)CA 车辆 Code § 5072(c)(2) 对于其字符序列由部门分配的专用车牌:
(A)CA 车辆 Code § 5072(c)(2)(A) 首次签发车牌需支付二十美元 ($20)。这些车牌是永久性的,无需更换。
(B)CA 车辆 Code § 5072(c)(2)(B) 每次注册续期(包括继续展示车牌)需支付法定续期费用加上十五美元 ($15)。
(C)CA 车辆 Code § 5072(c)(2)(C) 将车牌转让给另一辆车需支付十五美元 ($15)。
(D)CA 车辆 Code § 5072(c)(2)(D) 如果车牌损坏或无法使用,更换车牌需支付二十美元 ($20)。
(d)CA 车辆 Code § 5072(d) 当根据第4000条的规定无需支付续期费用时,或当该人决定在出售、交易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已展示该车牌的车辆时保留“献爱心、做明星、助儿童”车牌时,该人应通知部门,且该人可保留车牌。
(e)CA 车辆 Code § 5072(e) 本条规定的额外特殊费用所产生的收入,减去部门、加州公路巡警局和地方执法部门根据本条开发和管理此车牌计划所产生的费用后,应存入根据《福利与机构法》第9部第6章第4.6章(第18285条起)设立的儿童健康与安全基金,并在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可用于该章规定的目的。
(f)CA 车辆 Code § 5072(f)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 (e) 款中规定的额外特殊费用不用于取代1991-92年度预算案中现有的拨款水平。

Section § 507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被称为1993年波兰科-贝茨艺术车牌法案。它允许加州艺术委员会参与一项特殊利益车牌计划,该计划发行的车牌上印有代表加州的独特设计。当有人申请这些特殊车牌时,他们需要支付额外费用:首次签发50美元,续期40美元,以及转让给另一辆车15美元。如果选择带有设计的环保车牌,也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扣除管理成本后,这些费用的大部分资金将存入一个专门用于艺术教育和地方艺术项目的基金。加州艺术委员会负责监督这笔资金的使用,确保其支持全州的艺术发展。

(a)CA 车辆 Code § 5074(a) 本节应被称为并可引用为1993年波兰科-贝茨艺术车牌法案。加州艺术委员会应参与特殊利益车牌计划。
(b)CA 车辆 Code § 5074(b) 除原始注册或续期注册的常规费用外,签发、转让或续期带有(尽管有第5060条规定)描绘加利福尼亚州重要特色或品质的全幅图形设计(经部门与加州艺术委员会协商批准)的车牌,应支付以下额外费用:
(1)CA 车辆 Code § 5074(b)(1) 对于车牌的首次签发,五十美元 ($50)。
(2)CA 车辆 Code § 5074(b)(2) 对于车牌的注册续期,四十美元 ($40)。
(3)CA 车辆 Code § 5074(b)(3) 对于将特殊车牌转让给另一辆车,十五美元 ($15)。
(4)CA 车辆 Code § 5074(b)(4) 此外,对于签发带有全幅图形设计的环境车牌(如第5103条所定义),应支付第5106条和第5108条规定的额外费用。第5106条和第5108条规定的额外费用应存入加州环境车牌基金。
(c)CA 车辆 Code § 5074(c) 除(b)款(4)项另有规定外,本节项下收取的所有费用,在扣除部门管理本节的成本后,应存入图形设计车牌账户,该账户特此在普通基金中设立。账户中的资金应由加州艺术委员会在立法机关拨款后,用于艺术教育和地方艺术项目。
(d)CA 车辆 Code § 5074(d) 加州艺术委员会应将2003–04年常会期间通过修订本节授权的费用增加所产生的收入,专门用于艺术教育和地方艺术项目。

Section § 50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人们购买带有太浩湖图案的特殊车牌,并对这些车牌的注册、续期和转让收取额外费用。这些车牌的签发工作与加州太浩湖保护协会协调进行。扣除行政成本后,从这些费用中收取的资金将存入太浩湖保护专户。

该专户中的资金用于太浩湖地区的保护和修复项目,以及开发非机动车道的步道和小径。某些图形设计的额外费用则专门存入更广泛的环保车牌基金。

(a)CA 车辆 Code § 5075(a) 部门经与加州太浩湖保护协会协商,应设计并根据本条规定签发本款所述的特殊环境设计车牌。尽管有第5060条(a)款的规定,特殊环境设计车牌应带有描绘太浩湖显著特征的全幅图形设计。第5101条所述的任何人,在支付(b)款规定的额外费用后,可以申请并获发一套特殊环境设计车牌。尽管有第5060条(a)款的规定,特殊环境设计车牌可以作为第5103条定义的环保车牌签发。
(b)CA 车辆 Code § 5075(b) 除首次注册或注册续期的常规费用外,签发、续期或转让根据本条授权的特殊环境设计车牌应支付以下额外费用:
(1)CA 车辆 Code § 5075(b)(1) 车牌首次签发,五十美元 ($50)。
(2)CA 车辆 Code § 5075(b)(2) 使用该车牌的注册续期,四十美元 ($40)。
(3)CA 车辆 Code § 5075(b)(3) 将车牌转让给另一辆车,十五美元 ($15)。
(4)CA 车辆 Code § 5075(b)(4) 每块替代更换车牌,三十五美元 ($35)。
(5)CA 车辆 Code § 5075(b)(5) 此外,签发(a)款所述具有全幅图形设计的第5103条定义的环保车牌,还需支付第5106条和第5108条规定的额外费用。第5106条和第5108条规定的额外费用应存入环保车牌基金。
(c)CA 车辆 Code § 5075(c) 除(b)款(5)项另有规定外,在扣除本条规定的行政成本后,部门应将从签发、续期、转让和替代特殊环境设计车牌获得的额外收入存入太浩湖保护专户,该专户特此在加州环保车牌基金中设立。经立法机关拨款后,专户中的资金应由审计长分配给加州太浩湖保护协会或其继任者,专门用于太浩湖地区的保护和修复项目,以及用于在该地区建立和改善非机动车道的步道、小径和公共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