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5580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指出,许多使用高速公路的集装箱拖车超出了重量限制,导致道路损坏。这些集装箱通常来自其他地方,当地的重量规定不适用,从而引发了这个问题。多式联运集装箱是指通过不同运输方式(如船舶或火车)运输,然后装到卡车上的集装箱。加州希望启动一项计划,在这些集装箱上路前对其进行称重,以确保它们不会超重。对超重车辆处以重罚是可能的,但更好的办法是确保集装箱从一开始就正确装载。

(a)CA 车辆 Code § 35580(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大量使用加州高速公路的集装箱拖车超过了加州高速公路允许的重量限制。多式联运集装箱拖车是指从船舶或火车上卸下并放置在卡车底盘上的集装箱,或是从火车上卸下的驮背拖车,用于随后在高速公路上运输。集装箱拖车通常由其他州或外国的托运人装载,这些地方的装载人无需关注本法典规定的总重和轴重限制。这些装载做法经常导致超重车辆在加州高速公路上行驶,从而导致高速公路的恶化。
(b)CA 车辆 Code § 35580(b) 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宣布,美国和环太平洋地区多式联运的持续增长使得加州有必要启动一项计划,允许多式联运货物在高速公路运营前在主要枢纽地点进行称重,以确保这些车辆在既定的重量限制内。立法机关认为,施加重罚和评估是减少高速公路上超重车辆数量的一种手段。一种更有效且更可取的替代方案是,确保多式联运集装箱拖车在最初由负责将货物装入集装箱拖车的当事方正确装载,从而使车辆在高速公路运营前符合重量要求。

Section § 355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交通部与加州公路巡警局合作,制定一项计划,用于实施或识别主要多式联运枢纽的称重设施。目标是在运输多式联运货物的商用车辆进入未豁免重量限制的公路之前对其进行称重。他们还需要考虑建设这些设施的资金方案,并于1989年8月1日前向立法机构提交计划。此外,该法律允许交通部与地方当局或私人实体签订协议,豁免前往这些称重设施的某些短距离行程的常规重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