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车辆 Code § 35580(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大量使用加州高速公路的集装箱拖车超过了加州高速公路允许的重量限制。多式联运集装箱拖车是指从船舶或火车上卸下并放置在卡车底盘上的集装箱,或是从火车上卸下的驮背拖车,用于随后在高速公路上运输。集装箱拖车通常由其他州或外国的托运人装载,这些地方的装载人无需关注本法典规定的总重和轴重限制。这些装载做法经常导致超重车辆在加州高速公路上行驶,从而导致高速公路的恶化。
(b)CA 车辆 Code § 35580(b) 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宣布,美国和环太平洋地区多式联运的持续增长使得加州有必要启动一项计划,允许多式联运货物在高速公路运营前在主要枢纽地点进行称重,以确保这些车辆在既定的重量限制内。立法机关认为,施加重罚和评估是减少高速公路上超重车辆数量的一种手段。一种更有效且更可取的替代方案是,确保多式联运集装箱拖车在最初由负责将货物装入集装箱拖车的当事方正确装载,从而使车辆在高速公路运营前符合重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