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允许使用工作订单合同作为建设交通和公共工程项目的一种选择,当预期使用此方法将降低采购成本或以设计-招标-建造方法无法实现的方式加快项目完成时。立法机关的意图是,这种合同方法将提高合同工作的效率和效力,而不是取代部门现场维护员工完成的工作。
(b)Copy 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b)
(1)Copy 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b)(1) 部门可以使用本条中概述的采购方法进行工作订单合同。
(2)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b)(2) 部门的工作订单合同应通过竞争性招标,并授予提供合格响应性投标的最低投标者。
(c)Copy 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
(1)Copy 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1) 部门在承担以下项目时,可以根据本条规定使用工作订单合同: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1)(A) 公路维护或安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桥面密封、桥梁和沥青路面覆盖层、混凝土路面板工作、主动交通和完整街道设施的维修和更换、接缝密封、安装新的交通安全设备、减速带和交通控制设备,以及其他基本和重复性的安全、桥梁维修或公路维修项目。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1)(B) 交通管理和检测系统的安装、更换和维修。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1)(C) 树木移除。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1)(D) 清理和除根。
(E)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1)(E) 涵洞安装和维修。
(F)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1)(F) 为遵守1990年联邦美国残疾人法案(Public Law 101–336)所需的设施、系统和交通控制设备的改进、移除和安装。
(G)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1)(G) 设施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维护。
(H)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1)(H) 雨水污染控制设备的安装。
(I)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1)(I) 安全屏障。
(2)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2) 不得授予任何用于增加车辆行驶车道的工作订单合同。
(3)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3) 部门在对第 (1) 款中指定的项目进行工作订单合同采购时,应建立一个程序来预审项目的工作订单承包商,并应为每个工作订单合同准备一套文件。这些文件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3)(A) 包含施工任务的单价目录,具有预先确定的单价。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3)(B) 工作订单合同规范。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3)(C) 任何其他被认为必要的信息,以充分描述部门的需求。
(4)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4) 根据第 (3) 款准备的文件,部门应开发一个评估工作订单合同投标的系统,用于授予工作订单合同。工作订单合同的授予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4)(A) 部门应根据第 (3) 款准备的文件,编制工作订单合同的招标请求,邀请潜在承包商以部门规定的方式提交密封投标。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4)(B) 每个投标承包商应在其投标中包含一个或多个对已确定的单价的调整系数,该系数基于招标请求中提供的公布技术规范。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4)(C) 每个投标的工作订单承包商应根据《公共合同法》第2部第1部分第4章(第4100条起)的规定,识别用于根据已授予的工作订单合同执行的工作订单的任何分包商。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4)(D) 工作订单合同的授予(如有)应授予一个或多个部门认定其合格且响应的工作订单承包商,该认定基于由部门确定的预设标准。
(5)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5) 根据本条被选定为项目的任何工作订单承包商,应拥有或获得足够的担保以覆盖施工服务的合同金额,以及部门可能要求的风险和责任保险。
(6)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c)(6)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无意影响、扩大、改变或限制法律上另行可用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d) 尽管有 (c) 款第 (3) 项和 (c) 款第 (4) 项 (B) 目的规定,部门可以根据《政府法典》第 14838.7 条的规定,根据本条授予一项估计价值超过五千美元 ($5,000) 但低于《公共合同法典》第 10105 条 (b) 款规定的成本限额的工作订单合同,前提是已从两家或更多经认证的小型企业(包括微型企业)或从两家或更多残疾退伍军人企业获得书面投标书。
(e)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e) 工作订单合同的初始合同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并可选择将工作订单合同延长或续签两个 12 个月的期限。所有延期或续签应按照招标请求中规定的价格执行。延期或续签应由部门和工作订单承包商双方同意。
(f)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f) 每年 7 月 1 日或之前,直至 2033 年 7 月 1 日,部门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所有有效工作订单合同以及上一年到期工作订单合同的状态。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信息:
(1)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f)(1) 每份工作订单合同下完成的所有项目清单。
(2)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f)(2) 获得合同的每个工作订单承包商的名称。
(3)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f)(3) 估计和实际项目成本。
(4)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f)(4) 估计的采购时间节省。
(5)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f)(5) 任何关于工作订单合同的招标、投标、提案或授予方面的书面异议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异议的解决情况。
(6)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f)(6) 小型企业使用情况摘要。
(7)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f)(7) 劳动法违规情况摘要,包括但不限于在信息易于获取的情况下,关于现行工资、学徒制以及健康和安全法规的违规情况。
(8)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f)(8) 由总务部认证为小型企业和残疾退伍军人企业的转包商完成的项目百分比。
(9)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f)(9) 关于工作订单合同流程最适当用途的建议。
(g)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17.1(g) 工作订单合同应由部门的劳动合规计划进行监督,以确保符合联邦和州的劳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