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再裁定
Section § 32301
这项法律允许根据特定条款被确定欠款的人,或案件的利害关系人,请求重新评估该金额。他们必须在收到关于欠款金额的通知后30天内提出此请求。如果在此期限内未提出请求,该金额在30天后将成为最终决定。
重新确定申请 确定通知 应付款项
Section § 32301.5
如果您想对税务裁定提出异议,您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说明您提出异议的理由。在税务委员会做出最终决定之前的任何时候,您都可以在申请中添加更多理由。
重新裁定申请 税务异议 书面申请
Section § 32302
如果您想对加州的税务决定提出异议,并且在30天内提交了申请,税务委员会将再次审查您的案件。如果您在申请中要求举行听证会,您将获得一次听证会,并且他们会在听证会举行前至少10天通知您。如果有需要,委员会可以推迟听证会。
重新裁定申请 税务决定上诉 口头听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