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236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在三年内未支付规定款项,或者在过去十年内有已记录的税收留置权,州税务委员会可以签发一份执行令。这份执行令允许治安官或法警收取未支付的款项,其效力与法院命令类似。

Section § 323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可以支付警长或法警提供服务的费用,这些费用标准与执行令状(法院强制执行的命令)所规定的相同。此外,委员会而非法院,有权批准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所需的费用。

委员会可以向警长或法警支付或预付其服务费用、佣金和开支,其标准应与法律规定根据执行令状提供的类似服务相同。委员会而非法院,应批准报纸刊登费用。

Section § 3236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您根据本部分欠下费用、佣金或任何开支,您有责任支付。政府可以使用征收令或任何其他允许的税款征收方式向您征收这笔款项。

费用、佣金和开支是根据本部分规定应支付任何款项的人的义务,并可凭借征收令或以本部分规定的任何其他方式从其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