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280

Explanation

加州的市和县可以对在酒店或类似住宿场所停留30天或更短时间的人征税。这不适用于拥有分时度假产权或露营会员合同的人。可征税的住宿场所包括露营地和房车公园空间,但地方政府运营的或根据其他规定豁免的除外。本法律不改变对1985年5月1日前已存在的分时度假项目征收的过往税款。当政府雇员因公务住宿时,如果他们填写官方表格,可能无需支付该税。但是,物业所有人必须保留此表格作为证据,以避免被征收税款。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a) 任何市、县或市县的立法机构可以对在酒店、旅馆、旅游之家或房屋、汽车旅馆或其他住宿场所占用一间或多间客房或其他居住空间的特权征税,除非占用期超过30天。该税(当由县立法机构征收时)仅适用于该县的非建制区域。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b) 就本节而言,“在酒店、旅馆、旅游之家或房屋、汽车旅馆或其他住宿场所占用一间或多间客房或其他居住空间的特权”不包括分时度假项目中的一间或多间客房的分时度假产权所有人的权利,或露营地中露营场所的会员露营合同所有人的权利,或该所有人的客人占用该客房、多间客房、露营场所或其他该所有人保留权益的房地产的权利。
就本小节而言: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1) “分时度假产权”指《商业与职业法典》第11212节(x)小节(1)款所定义的分时度假产权。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2) “会员露营合同”指《民法典》第1812.300节(b)小节所定义的权利或许可。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3) “该所有人的客人”指从事以下任一行为的人: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3)(A) 在以下任一所有人的陪同下占用房地产:
(i)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3)(A)(i) 该房地产中的分时度假产权。
(ii)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3)(A)(ii) 根据会员露营合同下的权利或许可在露营地中的露营场所。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3)(B) 行使该所有人的占用权,且未向该所有人支付任何报酬。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3)(C) “该所有人的客人”特别包括根据任何形式的交换计划占用分时度假单元或露营地中露营场所的人。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c) 就本节而言,“其他住宿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露营地或房车公园的露营场所或空间,但不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c)(1) 任何由地方政府实体运营的设施。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c)(2) 根据(b)小节排除的任何住宿场所。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c)(3) 根据第7282节免税的任何露营场所。
(d)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d)
(b)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d)(b)小节不影响或适用于任何市、县或市县向截至1985年5月1日已存在且当时根据本节由1985年5月1日前正式颁布的条例征收临时住宿税的分时度假项目征收该税的权力。1985年法规第257章不得解释为影响1985年12月31日或之前待决的任何诉讼。
(e)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e)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e)(1) (A) 如果市、县或市县的立法机构选择免除根据本节征收的税款,对于以下任何因公务住宿的人员,立法机构应制定一份标准表格以申请此项豁免,并且申请豁免的官员或雇员应在伪证罪的处罚下签署该表格:
(i)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e)(1)(i) 美国境外政府的雇员或官员。
(ii)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e)(1)(ii) 美国政府的雇员或官员。
(iii)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e)(1)(iii) 州政府或州政治分区政府的雇员或官员。
(B)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e)(1)(B)
(A)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e)(1)(B)(A)小节所述的标准表格应包含一项要求,即申请豁免的雇员或官员应向物业所有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由征收税款的市、县或市县立法机构决定),作为其住宿系因公务的决定性证据:
(i)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e)(1)(B)(A)(i) 其政府雇主签发的出差命令。
(ii)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e)(1)(B)(A)(ii) 其雇主签发的用于支付住宿费用的政府凭证。
(iii)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e)(1)(B)(A)(iii) 其雇主签发的用于支付住宿费用的政府信用卡。
(C)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e)(1)(C)
(A)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e)(1)(C)(A)小节所述的标准表格应包含一项要求,即该官员或雇员应提供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其作为(A)小节(i)、(ii)或(iii)款所述雇员或官员的政府雇佣证明,以及与(B)小节规定一致的证明,证明其住宿系因其政府雇主的公务。

Section § 728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城市的重建机构征收临时住宿税,这是一种对酒店和类似住宿征收的税,类似于城市可能已经征收的税。机构只有在人们可以将支付给机构的税款用于抵扣他们应向城市缴纳的税款时,才能这样做。为了征收这项税,机构需要通过一项法令(类似于地方法律),明确说明它来自重建机构,并且必须经过适当的正式化和签署。税率不能高于城市现有的税率,并且仅限于税收收入已承诺用于特定重建债券的某些重建项目区域。一旦这些税款被抵押用于债券支付,在债券完全还清之前,它们不能被撤销。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5(a) 任何已根据第7280或7281条征收临时住宿税的城市的重建机构,如果该市的法令允许任何根据该市法令须缴纳临时住宿税的人,将根据本条应向该市重建机构缴纳的临时住宿税金额抵扣根据该市法令应缴纳的税款,则该重建机构也可以通过法令,根据本部分征收临时住宿税。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5(b) 重建机构根据本条征收临时住宿税的法令,应包含以下制定条款:
“____市重建机构特此颁布如下:”
该法令应由机构主席签署,并由机构的书记员或秘书证明,并在最终通过后立即生效,但应在法令通过后超过180天的第一个日历季度的第一天开始实施。在所有其他方面,该法令的提出、通过以及通过公告发布通知的方式,应按照法律为普通法城市规定的方式进行。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5(c) 任何根据本条通过法令的重建机构,不得征收超过其所在城市征收的临时住宿税税率的临时住宿税,且该税款仅应针对位于重建项目区域内的住宿征收,且这些税款已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33641条(e)款被抵押。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0.5(d) 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33641条就本条项下征收的税款所作的任何抵押,用于支付重建机构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应构成重建机构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合同义务,并应受到美国和加利福尼亚州宪法免受损害的保护。本条授权征收税款的规定,在任何债券未偿还期间不得废止。

Section § 7281

Explanation

加州的市或县可以对短期(30天或更短)租赁移动房屋征税,前提是该移动房屋不在移动房屋园区内。对于县而言,这项税仅适用于不属于任何城市的区域。但是,如果租户是移动房屋所有者或经营者的雇员,则这项税不适用。

任何市或县的立法机构可以对租赁移动房屋的特权征税,该移动房屋(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8008条的定义)位于移动房屋园区之外,用于临时居住,除非该居住期超过30天。此类税款由县立法机构征收时,仅适用于该县的非建制区域。
本节不授权任何市或县在租户是移动房屋所有者或经营者的雇员时,对租赁任何移动房屋的特权征税。

Section § 72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任何地方政府(包括市和县)都不能对人们在州立公园系统内的露营地露营征收税费。

Section § 728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任何市或县(包括特许市)不得对食品产品征收单独的税,如果这些食品产品已根据现行的《销售和使用税法》征税。这包括所有种类的食品和饮料,甚至酒精饮料和碳酸饮料,无论它们如何或在何处提供。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2.3(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任何市、县或市县不得根据第7280条对根据《销售和使用税法》(第1部分(自第6001条起))应纳税的任何金额就食品产品的销售征收税款。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2.3(b) 本条亦适用于特许市。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2.3(c) 就本条而言,“食品产品”指各种食品和饮料产品,无论如何或在何处提供,且应特别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酒精饮料和碳酸饮料。

Section § 7283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监事会通过法令或决议,制定征收根据本章评估的逾期税款的规则。

Section § 7283.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在购买或转让可能拖欠短期住宿税(例如短期住宿或酒店客房税)的房产时,获取税务清结证明的流程。如果您正在购买此类房产,您可以要求当地政府签发一份证明,显示是否有任何欠税。地方当局有90天时间,要么向您提供证明,要么审计现任所有者的税务记录。

如果他们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您在购买房产时将无需承担任何欠税责任。但是,如果您决定不获取证明,或者没有在托管账户中预留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应缴税款,您最终可能需要自行支付。您收到的证明将注明应缴税款金额,并可作为截至该时刻应缴税款的可靠证据。

(a)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a)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a)(1) 购买者、受让人或试图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其他个人或实体,如果该财产的所有者须根据本章规定征收税款,可请求该财产所在地的市、县或市县根据本条规定签发税务清结证明。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a)(2) 根据本条规定签发税务清结证明的市、县或市县,可收取行政费用以弥补其签发该证明的成本。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b) 在收到(a)款所述请求后90天内,市、县或市县应采取以下任一行动: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b)(1) 签发税务清结证明。
(2)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b)(2)
(A)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b)(2)(A) 要求财产的现所有者提供其短期住宿税记录,以便对可能由财产所有者应缴的短期住宿税进行审计。
(B)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b)(2)(A)(B)
(i)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b)(2)(A)(B)(i) 在现所有者或前所有者的记录提供给审计管辖区之日起90天内或之前完成(A)项所述的审计,并在完成审计后30天内签发税务清结证明。
(ii)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b)(2)(A)(B)(i)(ii) 如果在完成审计后,市、县或市县认定现所有者的记录不足以确定短期住宿税是否应缴,则市、县或市县无需按照本款的其他要求签发税务清结证明。市、县或市县应在该认定作出后30天内,通知提出请求的购买者、受让人或其他个人或实体,告知其因前所有者记录不足而不会签发税务清结证明。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c) 如果市、县或市县不遵守(b)款规定,则取得财产所有权的购买者、受让人或其他个人或实体,无需对在购买或转让该财产之前产生的任何短期住宿税义务承担责任。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d) 对于根据本条签发的税务清结证明,以下所有规定均适用: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d)(1) 该证明应说明该标的财产应缴税款的金额(如有)。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d)(2) 该证明应说明其有效期。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d)(3) 取得财产所有权的购买者、受让人或其他个人或实体,可依据税务清结证明作为该财产相关税负的最终证据,截至证明上注明的日期。
(e)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e)
(a)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e)(a)款所述的任何购买者、受让人或其他个人或实体,如果未根据本条规定取得税务清结证明,或取得税务清结证明显示有应缴税款但未能为市、县或市县的利益,在财产购买的托管账户中预留足够资金以清偿短期住宿税负,则应承担该财产应缴税款的责任。
(f)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3.5(f) 本条不得解释为免除财产所有者在其拥有该财产期间产生的短期住宿税义务。

Section § 7283.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市或县在短期住宿税(例如酒店税)应缴之日起四年内采取法律行动追缴未缴税款。但是,如果存在欺诈行为或业主未提交纳税申报表,则此时间限制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