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和计量机器退款
Section § 30176
这项法律规定,分销商可以就其购买的任何未使用的印花税票或计量器设置的价值获得退款或贷记,但须减去购买时获得的任何折扣。退款或贷记的具体规则由委员会制定。
分销商退款 未使用印花税票贷记 计量器设置
Section § 30176.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分销商为在加州分销的烟草产品支付了税款,但随后将这些产品运往另一个州使用或销售,他们可以获得该税款的退款或抵免。然而,这项规定不适用于烟草产品首先在加州交付给消费者,即使消费者随后将它们带出州外的情况。
烟草税退款 分销商抵免 运出州的烟草产品
Section § 30176.2
本节允许烟草分销商在客户退回其分销的烟草产品时,获得已支付税款的退税或抵免。要获得退税或抵免资格,分销商必须以现金或信用方式向客户退还全部购买金额。但是,分销商可以保留一部分资金以弥补处理和库存成本,这部分成本可以根据上一个会计期处理退货的典型成本来计算。
烟草产品退税 分销商税收抵免 退回的烟草产品
Section § 30177
这项法律允许分销商就香烟包装上的印花或计量印记获得退款或抵免。这些香烟包装可能是因为在分销前损坏或销毁而无法销售或使用,或者在分销后因损坏或无法销售而被退回。分销商必须根据委员会制定的具体规定,提供退回或销毁的证明,才能获得此退款或抵免。
香烟印花 印花退款 计量印记
Section § 30177.5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加州税务委员会应向符合特定条件的分销商提供抵免。这些抵免适用于他们购买并贴在香烟包装上的税票或印记的价值,减去任何允许的折扣。此外,如果某些烟草产品符合相同条件,分销商还可以获得根据其他税法条款规定,就这些产品已支付的税款的抵免。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77.5(a) 委员会应向有权获得第30165.1条(j)款(1)项授权的贷记的分销商,贷记已购买并贴在须遵守第30165.1条(j)款规定的香烟包装上的印花或计量印记的标明价值,减去本部分授权的任何折扣。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77.5(b) 委员会应向有权获得第30165.1条(j)款(1)项授权的贷记的分销商,贷记该分销商根据第2条(自第30121条起)和第3条(自第30131条起)就须遵守第30165.1条(j)款规定的烟草产品已支付的税款金额。
分销商税收抵免 香烟税票 计量印记
Section § 30178
如果您购买邮票或计量器设置时多付了款,您需要在特定时间内申请退款或抵免。这个期限是:自原始付款日期起三年内;或者,如果涉及税务决定,自该决定最终确定之日起六个月内;或者,自多付款项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上三个期限中,以届满日期较晚者为准。您必须在此期限内向委员会提交您的申请。
对于购买邮票或计量器设置多付的款项,自多付款项所涉购买款项的到期支付日起三年后,或对于根据本章作出的裁定,自裁定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或自多付款项之日起六个月后(以期限届满较晚者为准),不予允许或批准退款或抵免,除非在此期间内向委员会提出索赔。
退款申请截止日期 多付款项退款 邮票购买
Section § 30178.1
如果您想获得从加利福尼亚州出口的烟草产品已支付的税款退款,您必须在将其运出后的三个月内提交申请。
根据第30176.1条提出的任何基于从本州出口已纳税烟草产品的退款申请,应在烟草产品出口的日历月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委员会提交。
烟草产品出口 退税申请 已纳税烟草
Section § 30178.2
这项法律允许符合特定条件获得退税的烟草经销商,选择获得税收抵免而非退税。抵免额将等于他们本应获得的退税金额。
有资格获得根据第 (30176.1) 条或第 (30176.2) 条规定的烟草产品税退税的经销商,可以不选择退税,而选择申请抵免根据本部分征收的税款,抵免金额等于如果已根据第 (30176.1) 条或第 (30176.2) 条提出申请本应退还的金额。
烟草税抵免 经销商税务选择 退税替代方案
Section § 30178.3
如果您多付了任何税款、罚款或利息,并且这笔多付款项是通过征税或留置权等特定强制执行措施收取的,您可以获得退款。但是,您需要在多付款项发生之日起三年内提交退款申请。
税款退还申请 超额支付退款 征税收取
Section § 30179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在购买印花税票或设置计量器时多付了钱,您可以就多付的款项获得利息。利息将从您多付款项发生月份的次月第26天开始计算。
如果您获得退款,利息将支付到州政府通知您可以提交索赔之日后的月份的第25天,或您的索赔获得批准之日,以较早者为准。
如果您获得抵扣以冲抵您所欠的款项,利息将计算到与您抵扣所针对的税款或金额计算利息的同一日期。
对于购买印花税票或计量器设置的任何多付款项,应按照根据第6591.5节确定的每月调整后利率,自多付款项发生期间之后的日历月第26天起,计算、准许并支付利息。此外,应退还或抵扣对索赔人就正在退还或抵扣的金额所征收的任何利息。
利息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79(a) 对于退款情况,截至索赔人(如果其尚未提交索赔)被委员会告知可以提交索赔之日后的日历月第25天,或索赔被委员会批准之日,以较早者为准。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79(b) 对于抵扣情况,截至对抵扣所针对的税款或金额计算利息的同一日期。
多付款退款 多付款利息 购买印花税票多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