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管理局少年司法社区资源项目
Section § 1784
本节强调利用社区资源帮助青少年罪犯获得教育、心理和医疗服务的重要性,以解决犯罪的根本原因。繁重的工作量意味着缓刑官无法独自承担这项任务。
解决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可以通过预防未来问题并帮助这些个体成为有生产力的公民,从而极大地造福社会。洛杉矶等地的社区项目已显示出成功并节省了开支,法律鼓励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类似的工作。
Section § 1784.1
青年管理局局长负责协助各类官员和组织创建并实施支持涉法青少年(即卷入司法系统的年轻人)的项目。这些项目被称为少年司法社区资源项目。
它们会编制一份公共和私人服务(例如医疗或教育帮助)的清单,以满足青少年可能的需求。此外,这些项目还会提供评估,以确定青少年罪犯的具体需求,并将他们与适当的服务联系起来。这里的“青少年罪犯”指的是第601条或第602条中规定的人员,通常是指卷入司法系统的18岁以下青少年。
Section § 1784.2
加州青年管理局局长可以提供拨款,用于发展和支持少年司法社区项目。不直接提供服务的公共和私人非营利组织都可以申请这些拨款。拨款分为两种:组织性拨款,最高三万美元,用于为青少年罪犯建立社区资源;以及项目拨款,每年最高五万美元,其资助比例在五年内逐年递减,以鼓励地方资金的投入。在选择申请人时,局长会考虑项目目标、社区需求以及当地团体的支持。对于项目拨款,还需要评估当地服务提供者、当地司法系统参与者的介入程度、组织结构以及未来的资金计划。所有初步评估和资助决定必须在1986年1月1日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