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060

Explanation
委员在区域年收入(不含税)超过两万美元之前是无薪工作的。达到该门槛后,董事会可以设定他们的薪水,每月最高六百美元。此外,他们还可以根据特定的政府规定报销履行职责所需的任何必要开支。

Section § 606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董事会负责确定本区内任何下级官员或雇员的薪酬或工资。

Section § 6062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董事会每年由专业会计师审查其财务记录。一旦这些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必须向区内任何希望查阅的选民公开。

Section § 6063

Explanation
董事会必须每月至少开一次会。会议时间由董事会通过的条例决定。这些会议必须在区内举行,并且必须对公众开放。

Section § 60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通过遵循政府法典中另一部分规定的规则来销毁记录。

区可依照政府法典第6编第1部第7章(从第60200条开始)销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