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890

Explanation

根据本法律成立的任何区都被视为一个公共法人,旨在用于市政或与城市相关的目的。

依据本部分设立的任何区均为为市政目的而设立的公共法人。

Section § 6891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所涉实体或组织将无限期地持续存在,即使其成员随时间变化。

Section § 6892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意味着,一个实体,很可能是一个公司或类似的组织,拥有提起诉讼的合法权利,并且也可以在法庭上被起诉。实质上,它承认了该实体参与法律诉讼的法律地位。

Section § 6893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采纳一枚正式印章。

Section § 6894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董事会取得、租赁或处置为有效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他们可以管理区内外的财产,并且如果他们认为这样做符合本区的利益,可以选择租赁、抵押或出售这些财产。

它可以通过赠与、购买、馈赠、遗赠或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持有、享用、租赁或处置区内或区外各种动产和不动产,以充分或便利地行使其权力。当董事会认为这样做符合本区的最佳利益时,可以租赁、抵押、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区内或区外的任何动产或不动产。

Section § 689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限制了萨克拉门托-约洛港区董事会的权力。未经萨克拉门托市、萨克拉门托县和约洛县的许可,他们不能出售或拆除深水航道或北码头等关键物业。此外,如果他们能以充分证据证明出售或租赁超过10英亩土地用于非海事活动对港口的财务健康至关重要,他们才能这样做。

尽管有第6894条的规定,萨克拉门托-约洛港区董事会不得从事以下任何行为:
(a)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894.1(a) 未经萨克拉门托市、萨克拉门托县和约洛县的事先同意,出售或拆除深水航道或北码头物业。
(b)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894.1(b) 出售或租赁位于南港大道以北和华盛顿湖以西的超过10英亩的土地用于非海事目的,除非在执行出售或租赁之前,董事会根据记录中的充分证据作出书面认定,认为拟议的出售或租赁对于维持港口的财务可行性是必要的。

Section § 6894.2

Explanation

河滨改善基金的资金必须仅用于萨克拉门托县和约洛县境内与萨克拉门托河和美国河(包括其支流)相关的项目。这些项目可以从大型区域项目到维护、运营和保护工作。

如果萨克拉门托港在201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5日之间关闭,出售所得收益(在2016年之后每年扣除10%作为惩罚后)将归入该基金,其中一部分将分配给西萨克拉门托市。

本规定不授权也不禁止萨克拉门托港财产的出售或租赁。

(a)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894.2(a) 由2006年1月15日签订的《联合港口治理协议》设立的河滨改善基金中的资金,应专门用于与萨克拉门托河和美国河相关的项目,包括萨克拉门托县和约洛县境内的支流和河流地貌特征。项目可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区域意义的项目;河滨的资本改善;河滨、水路和公园大道的维护和运营;以及保护和环境研究与项目。
(b)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894.2(b) 为向主办管辖区提供港口关闭的抑制因素(该管辖区将根据本法典在港口关闭时接收萨克拉门托-约洛港区财产),如果萨克拉门托港于2016年1月15日或之后、2026年1月15日之前关闭并清算,则清算所得净收益应分配给河滨改善基金,减去2016年1月15日之后每年10%的份额,该份额应分配给西萨克拉门托市。
(c)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894.2(c)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授权或禁止萨克拉门托港任何财产的出售或租赁。

Section § 68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管理港口和水路所需的广泛设施和服务。这包括建造和运营码头、仓库、铁路以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该区域还可以获取土地并运营对这些区域的开发和维护至关重要的服务。

一个区域可以取得、购买、接管、建造、维护、运营、开发和管理码头、船坞、仓库、谷物升降机、燃料补给设施、冷藏设施、港区铁路、浮动设备、驳运服务、土地、拖曳设施,以及任何及所有其他附带于或必需用于港口、水路和该区域运营和开发的设施、辅助设备或公共人员。

Section § 689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某个实体在为实现其目的所需时,通过征用权来获取财产。

Section § 6897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该实体承担债务并发行债券以满足其资金需求。如果为港口改善而发行的现有债券被新债券取代,则新债券仅对在该区域设立时曾被抵押用于原债券的特定财产拥有债权。

Section § 6898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按照本部分法律的规定征收和收取税款。

Section § 689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赋予该机构对在特定水域驾驶远洋船舶的引航员的专属控制权。其管辖范围涵盖从现有引航机构管辖权终止处到任何通往该区域的可通航水道。实质上,这是关于管理这些特定区域的船舶引航员。

Section § 6900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区域向联邦、州、县或市政府提供资金,用于改善区域内通航水域的航运和商业的工程和改进项目。这些出资可以覆盖项目全部或部分的费用,即使项目可能位于区域界限之外,只要它们对区域有利。

Section § 69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在其边界内外进行工程或实施改进,前提是这些工作有助于提升该区域内的航运或贸易。

一个区域可以在其领土界限之内或之外进行任何工程或实施任何改进,如果该工程的进行或该改进的实施将有助于针对该区域或在该区域内的航运或商业的发展或改进。

Section § 690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保护加利福尼亚州的州机构及其雇员,使其免受与该区内某些美国水道项目的设计、建造或管理相关的任何法律索赔或损害。即使这些问题是由州或其雇员的过失引起的,这种保护也适用。该区还可以筹集资金,以支付因提供此保护而产生的任何财务义务。

它可以通过决议,保护加利福尼亚州、加利福尼亚州垦殖委员会以及萨克拉门托和圣华金排水区及其官员、代理人或雇员免受所有因进入该区的任何美国水道项目或由该区建造或为该区建造且必须获得州垦殖委员会批准的其他改进工程的设计、建造、运营、维修和维护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索赔、损害或责任,无论这些索赔、损害或责任是否由州或州官员、代理人、雇员的过失或其他原因造成;并且它可以按照本部分规定的筹集资金方式征收和收取履行根据本条规定产生的任何义务所需的款项。

Section § 69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制定自己的规则,来管理任何进入该区域的美国水路项目。它还赋予该区域权力,为沿水路建造码头、船坞和其他结构等设施设定指导方针。

Section § 69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开辟和建设直接通往水岸的街道。

Section § 69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监督和管理码头和仓库等构筑物的建造、维护和使用,这些构筑物支持该区域内主要水道和其他通航河流上的运输或航行。它还允许该区域制定和执行与这些区域相关的安全和卫生规定。

区域可以规范和控制所有码头、仓库、构筑物、改良设施或设备的建造、维护、运营或使用,这些码头、仓库、构筑物、改良设施或设备用于与运输或航行相关的便利和促进,适用于进入该区域的主要水道的任何联邦政府改善项目,以及在该区域内的其他已改善或未改善的通航河流上,并制定和执行相关的必要治安和卫生条例。

Section § 69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该区设定并收取使用其拥有或运营的各种交通运输相关设施(如码头、仓库和铁路)的费用。它还管理与交通运输相关的服务费用,例如引航和拖曳。

它可以制定、管理和收取由该区拥有、控制或运营的码头、仓库、船只、铁路以及其他设施、结构和设备的使用费率或费用,这些费率或费用与运输或航运的促进和便利相关,或为此目的;以及引航和拖曳的费率或费用。

Section § 690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制定和调整港口改进项目的综合规划。它还允许规定这些改进项目应如何实施。

Section § 6907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特定实体从事与货物处理相关的多种角色。它们可以作为仓库保管员(例如储存物品)、码头装卸工(装卸船只)、驳运工(将货物运到岸边)、翻新者(修复物品),以及托运人或转运人(发送货物)。本质上,它涵盖了与管理和运输各类财产相关的一系列活动。

Section § 6908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该区监督其业务运营,并提升其海事和商业利益。他们可以通过宣传自身优势,并主动招揽来自区内、区外、其他州以及国际区域的业务来实现这一目标。这还包括进入该区的通航水域内的区域。

Section § 6908.5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董事会经五分之四多数票通过,可以发行本票来筹集收入。这些本票的年利率不得超过7%,并且必须从区的收入和税款中偿还,但不能动用已用于偿还现有债券债务的资金。本票必须在20年内到期,且其总额不得超过区应税财产价值的1%,如果无法获得该价值,则以县审计员的估算为准。

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五分之四投票通过,董事会可发行可转让本票,年利率不超过7%;但该本票应从为本区目的征收的收入和税款中支付,不包括用于支付本区任何债券债务的本金和利息;并且,到期日不得晚于发行之日起20年,且任何时候未偿还的此类本票总额不得超过本区应税财产评估价值的1%,或者,如果无法获得该评估价值,则不得超过县审计员以其证书为证的对本区应税财产评估价值估算的1%。

Section § 6909

Explanation
本条允许区域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来履行其职责和实现其目标,即使这些行动并未在法律中明确提及。区域具有灵活性,可以做任何需要做的事情来实现其宗旨。

Section § 6910

Explanation

萨克拉门托-约洛港区不能在萨克拉门托县、约洛县、索拉诺县或萨克拉门托市使用征用权,除非获得这些地区地方政府的许可。但是,当港区希望在西萨克拉门托市使用征用权时,这项限制不适用。

(a)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910(a) 除(b)款另有规定外,萨克拉门托-约洛港区在萨克拉门托县、萨克拉门托市、约洛县或索拉诺县,未经萨克拉门托县、萨克拉门托市、约洛县或索拉诺县各自的明确授权,不得行使征用权。
(b)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910(b) 如果萨克拉门托-约洛港区在西萨克拉门托市行使征用权,则本条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