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所及其他保护区总则
Section § 10500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您持有特殊许可证,否则在指定的保护区内捕获或饲养某些动物或植物是违法的。保护区包括狩猎保护区、鱼类保护区、水禽保护区、鹌鹑保护区、海洋生物保护区和蛤蜊保护区。未经许可禁止的具体活动包括在狩猎保护区内狩猎或持有鸟类和哺乳动物、在那里使用武器或陷阱、在鱼类保护区内捕捞鱼类或两栖动物,以及在海洋生物保护区内采集海洋生物。它还禁止在鹌鹑保护区内狩猎或持有鹌鹑,以及在蛤蜊保护区内狩猎或持有蛤蜊。
Section § 10501
Section § 10501.5
这项法律规定,在塞斯佩秃鹰保护区上空低于3,000英尺飞行航空器,以及在加利福尼亚州指定的保护区和岛屿上空低于1,000英尺飞行航空器是违法的,但有一些例外情况。例外情况包括救援行动、紧急情况,或需要特殊许可的科学和电影制作活动。
此外,如果航空器在特定岛屿降落,用于国家公园管理局、美国海军或美国海岸警卫队的行政或运行目的,则不受此限制。
Section § 10502
这项法律赋予委员会管理加州狩猎和渔业保护区内动物的权力。它可以控制这些保护区内哺乳动物、鸟类和鱼类的处理方式。委员会可以允许部门发放许可证,允许在保护区内携带和使用捕获野生动物所需的武器、陷阱或工具。但是,其他章节中描述了一些例外情况。此外,委员会可以制定规则来保护这些保护区内的野生动物,只要这些规则不与现有法律冲突。
Section § 10502.5
Section § 10502.6
这项法律允许为达纳角海洋生物保护区任命一名主任。主任的薪水和费用不能用州资金支付,但地方政府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各种资金来支付这些费用。主任可以签发许可证,允许人们在保护野生动物的条件下,进入保护区采集鱼类或植物用于科学研究。标明保护区边界的标识牌必须包含获取在该区域内进入或采集所需许可证的信息。
Section § 10502.7
Section § 10502.8
Section § 10503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为鸟类、哺乳动物、鱼类、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的利益采取多项行动。他们可以接受用于保护区的土地捐赠,或接受在私人土地上保护野生动物的权利。他们还可以接受金钱、动物和其他资源的捐赠,这些捐赠必须按照捐赠者的意图使用。此外,委员会可以获取和管理用于州立狩猎场或保护区的土地和水域。
Section § 10504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作为野生动物保护区而获得的土地都必须归州所有。委员会负责制定关于如何使用、保护和管理这些土地的规定。
Section § 10505
Section § 10506
这项法律允许人们在穿越野生动物保护区时携带枪支、BB装置、弩以及弓箭,前提是枪支必须拆卸或装箱且未上膛,弓必须卸弦或与箭、弩箭分开存放。如果通过非公共路线穿越保护区,您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主管部门,并提供详细的旅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