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在委员会作出裁定令之前,对诉讼待决情况不知情或未收到通知的索赔人,可以在法院设定的听证日期前至少10天,或在法院允许的判决前更长时间内,通过向法院提交对裁定令的异议和一份索赔证明来介入诉讼,该索赔证明应包含本章对已收到诉讼通知的索赔人所要求的所有事项。
法定裁决介入
Section § 2780
如果某人在关于水权的法律决定程序作出最终决定之前并不知情,他们有机会参与进来。他们必须在法院听证会前至少10天,或者如果法院另有规定则更早,向法院提交他们的异议和证据。他们的提交材料必须符合所有已收到通知的参与者所必须遵守的要求。
水权诉讼程序 介入法院诉讼 裁定令
Section § 2781
本法律条文解释说,当某人(即干预人)就某法律事务提交异议(即例外)和证据(即债权证明)时,他们还必须请求法院设定截止日期。这些截止日期将决定何时以及如何将这些信息分享给其他有债权的人。此外,它还规定了何时可以将关于此证据的异议(即争议)提交给法院,并送达给提出异议的人。
干预人 异议 债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