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区条例行政
Section § 65900
Section § 65901
本法律条款授权区域调整委员会或区域规划管理员,决定特殊土地使用许可申请和区域规划规则的豁免申请。区域规划条例必须明确这些决定的标准。委员会或管理员还可以履行地方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并制定其运作程序。
此外,市或县可以授权这些机构在不举行公开听证会的情况下批准区域规划豁免。为此,一项条例必须明确可以授予哪些类型的豁免,以及委员会或管理员在做出这些决定时被允许的灵活性程度。
Section § 65902
如果既没有分区委员会也没有分区管理员,规划委员会将承担他们的职责。此外,县的立法机构可以决定,区域规划委员会应在县的特定区域内处理这些分区职责。
Section § 65903
Section § 65904
Section § 65905
这项法律规定,对于某些与分区规划相关的事项,需要举行公开听证会。这些事项包括请求偏离分区规划规定(即“豁免”)、申请以特定方式使用土地的特殊许可(即“有条件使用许可证”)、对现有许可的更改,或对这些决定的上诉。此外,法律还规定,此类听证会的通知必须根据另一项法律,即第65091条的规定发出。
Section § 65905.5
这项法律规定,只要拟议的住房开发项目在申请被视为完整时符合现有的总体规划和分区标准,市或县就该项目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不得超过五次。如果任何听证会延期,该延期听证会仍计入五次听证会的限制。市和县必须在这些听证会中,根据《许可简化法》的时间表,对申请作出决定。
“视为完整”指申请在提交时符合所有列出的要求。“听证会”涵盖了与住房项目相关的公开会议,但不包括分区或规划修订等立法变更。
“住房开发项目”包括任何符合总体规划标准的拟议建设,即使项目场地的分区与总体规划不符。该法律重申了现有解释,确保项目遵守总体规划,并鼓励在允许的密度下进行开发。修订不改变法律的实质,但不能影响在2022年之前提交的申请。
Section § 65906
本法律解释说,地方区域规划规则的豁免只能在以下情况下授予:当某特定物业具有独特特征,例如不寻常的面积或位置,使得遵守区域规划规则与附近具有相同区域规划的其他物业相比不公平。如果授予豁免,则不得给予附近其他物业不允许的特殊优势。豁免不能允许当前区域规划法律不允许的物业用途。这不包括有条件使用许可证。
Section § 65906.5
这项法律允许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对区域规划法中的停车规定进行豁免。停车位可以设在其他地方,包括不同的城镇,或者用费用或设施来替代。只有当这些改变有助于非住宅项目,并使乘坐公共交通(如火车或公交车)的人更容易到达这些项目时,才能实现。
Section § 65906.6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从2026年1月1日起,收取包容性住房替代费并拥有网站的地方机构,必须每年在线公布其上一年收取的费用金额,以及这些费用是否计划用于某个项目。包容性住房替代费是地方机构可以向开发商收取的费用,作为直接建造经济适用房的替代方案。此外,每五年,这些机构还必须公布过去五年收取的总金额,并详细说明这些资金用于了哪些项目。
Section § 65907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地方政府,在现有企业为遵守COVID-19限制而扩大户外用餐区时,暂时减少其所需的停车位。此举旨在帮助企业适应户外扩张,同时避免因停车位减少而受到处罚。
这项规定将于2026年7月1日失效并被废止。
Section § 65908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机构采取法律行动来执行分区规定,它们可以在县记录员办公室提交一份通知,以告知其他人有关特定财产的法律行动。这份文件就像一个公开警报,提醒任何对该财产感兴趣的人。
如有必要,案件中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此通知,通过说服法官有必要这样做。如果法官同意,一份官方命令将被记录,取消该通知,并且它将不再向公众告知有关该财产的法律程序。撤销此通知的决定不能直接上诉,但反对的当事人有有限的时间请求上级法院复审该决定。
Section § 65909
这项法律规定,地方政府机构不能要求你捐献土地或缴纳保证金用于改善工程,除非这些条件与你财产的特定用途直接相关。这意味着当你申请建筑许可证、使用许可证或区域豁免时,他们不能强加不相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