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906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政府债券销售所得的资金会存入一个名为“经济复苏基金”的专门账户。该基金设在州金库。

经济复苏基金中的资金会被投资以赚取额外收入,这些收入会重新存入该基金。

在支付了必要的开支,例如债券发行费用和其他成本之后,基金中剩余的任何资金都会转入普通基金,用于本法律中规定的目的。

(a)CA 政府 Code § 99060(a) 依照本篇发行和出售的债券收益应存入经济复苏基金,该基金特此在州金库设立。
(b)CA 政府 Code § 99060(b) 基金中的款项应投资于盈余资金投资基金,且该投资的任何收益应计入该基金。
(c)CA 政府 Code § 99060(c) 除用于支付发行成本、行政成本以及与债券相关的任何其他应付成本的必要款项外,以及用于赎回或再融资依照本篇发行和出售的债券或依照第17篇(自第99000节起)发行和出售的债券的款项外,经委员会确定的基金剩余余额应转入普通基金,以资助本篇规定的目的。

Section § 99062

Explanation

当州政府出售债券时,收到的第一笔款项必须用于偿还普通债券费用周转基金所支付的任何费用。这笔已偿还的款项随后可再次用于相同的费用,并且该过程在未来的任何债券销售中都会重复。

从本章规定的债券销售所得的第一笔款项中,应将用于第16724.5节所规定目的的所有支出金额重新存入由该节设立的普通债券费用周转基金,且该款项可用于相同目的并以相同方式偿还,每当进行额外的债券销售时亦然。

Section § 990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出售债券所得的资金将如何使用。首先,它用于减少州的预算赤字,其中一部分资金将用于偿还以前发行的债券。其次,它涵盖了与发行这些债券相关的费用,例如设立准备金、支付利息以及管理这些金融交易所涉及的开支。

依照本章发行和出售的债券所得款项,应可用于提供高效、公平和经济的方式,以实现以下两项目的:
(a)CA 政府 Code § 99064(a) 弥补累积的州预算赤字,这部分可通过依照第17篇(自第99000条起)发行的债券进行再融资或偿还来实现。
(b)CA 政府 Code § 99064(b) 支付与本篇项下债券发行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准备金、资本化利息,以及获取或订立任何附属义务的费用;与依照第17篇(自第99000条起)发行的财政复苏债券的偿还或再融资相关的费用;以及与实施本篇目的相关的行政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