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9055

Explanation

本节设立了经济复苏融资委员会,负责监督根据《州普通义务债券法》发行和出售债券。该委员会由州长、财政局局长、司库、审计长以及各州办公室主任等关键州政府官员组成。成员可以指定一名副手代表他们。委员会的多数成员必须出席才能作出决定,并且财政局局长担任主席。

(a)CA 政府 Code § 99055(a) 仅为授权根据《州普通义务债券法》发行和出售本篇授权的债券,以及作出本篇授权的那些决定和采取其他行动之目的,特此设立经济复苏融资委员会。就本篇而言,经济复苏融资委员会即为《州普通义务债券法》(第二篇第四部第三章(自第16720条起)第四章)中所使用的“委员会”一词。
(b)CA 政府 Code § 99055(b) 委员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1)CA 政府 Code § 99055(b)(1) 州长或其指定代表。
(2)CA 政府 Code § 99055(b)(2) 财政局局长。
(3)CA 政府 Code § 99055(b)(3) 司库。
(4)CA 政府 Code § 99055(b)(4) 审计长。
(5)CA 政府 Code § 99055(b)(5) 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6)CA 政府 Code § 99055(b)(6) 总务局局长。
(7)CA 政府 Code § 99055(b)(7) 交通局局长。
(c)CA 政府 Code § 99055(c)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任何成员均可指定一名副手代其行事,以代替该成员履行所有职责,如同该成员亲自出席一样。
(d)CA 政府 Code § 99055(d) 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委员会的每位成员此前都曾担任过类似财政委员会的成员。
(e)CA 政府 Code § 99055(e) 委员会多数成员构成委员会的法定人数,并可代表委员会行事。
(f)CA 政府 Code § 99055(f) 财政局局长应担任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