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管辖范围内,一个区可以进行以下任何一项活动:
(a)CA 政府 Code § 61100(a) 以与根据《1911年市政水区法》(《水法典》第20部(自第71000条起))成立的市政水区相同的方式,为任何有益用途供水。如果该部与本部之间存在任何冲突,则以本部的规定为准。
(b)CA 政府 Code § 61100(b) 以与根据《1923年卫生区法》(《健康与安全法典》第6部(自第6400条起))成立的卫生区相同的方式,收集、处理或处置污水、废水、再生水和雨水。如果该部与本部之间存在任何冲突,则以本部的规定为准。
(c)CA 政府 Code § 61100(c) 收集、转运和处置固体废物,并提供固体废物处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源头减量、回收和堆肥活动,依照《公共资源法典》第30部(自第40000条起)的规定,并符合《公共资源法典》第41821.2条。
(d)CA 政府 Code § 61100(d) 以与根据《消防区法》(《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2部第2.7部分(自第13800条起))成立的消防区相同的方式,提供消防服务、救援服务、危险材料应急响应服务和救护车服务。
(e)CA 政府 Code § 61100(e) 以与根据《娱乐与公园区法》(《公共资源法典》第5部第4章(自第5780条起))成立的娱乐与公园区相同的方式,购置、建造、改善、维护和运营娱乐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和开放空间。
(f)CA 政府 Code § 61100(f) 以与根据《娱乐与公园区法》(《公共资源法典》第5部第4章(自第5780条起))成立的娱乐与公园区相同的方式,组织、推广、开展和宣传社区娱乐项目。
(g)CA 政府 Code § 61100(g) 购置、建造、改善、维护和运营公共财产、公共通行权和公共地役权上的街道照明和景观美化。
(h)CA 政府 Code § 61100(h) 以与根据《灭蚊与病媒控制区法》(《健康与安全法典》第3部第1章(自第2000条起))成立的灭蚊与病媒控制区相同的方式,提供病媒和病媒传播疾病的监测、预防、消除和控制。
(i)CA 政府 Code § 61100(i) 通过设立和运营一个根据《刑法典》第2部第3篇第4.5章(自第830条起)雇佣治安官的警察部门,提供警务保护和执法服务。
(j)CA 政府 Code § 61100(j) 提供安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防盗和火灾报警服务,以保护生命和财产。
(k)CA 政府 Code § 61100(k) 以与根据《教育法典》第11部第8章(自第19400条起)或第9章(自第19600条起)成立的图书馆区相同的方式,提供图书馆服务。
(l)CA 政府 Code § 61100(l) 购置、建造、改善和维护街道、道路、通行权、桥梁、涵洞、排水沟、路缘、排水槽、人行道以及任何附带工程。除非另一公共机构给予书面同意,否则一个区不得购置、建造、改善或维护由该另一公共机构拥有的任何工程。
(m)CA 政府 Code § 61100(m) 经拥有设施的公共机构或公用事业公司同意,根据《街道与公路法典》第7部第3部分第28章(自第5896.1条起),将现有架空电力和通信设施转换为地下设施。
(n)CA 政府 Code § 61100(n) 根据《紧急医疗服务系统和院前紧急医疗护理人员法》(《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5部(自第1797条起))提供紧急医疗服务。
(o)CA 政府 Code § 61100(o) 以与根据《加州机场区法》(《公用事业法典》第9部第2部分(自第22001条起))成立的机场区相同的方式,提供和维护公共机场和航空交通着陆场。
(p)CA 政府 Code § 61100(p) 提供交通服务。
(q)CA 政府 Code § 61100(q) 清除涂鸦。
(r)CA 政府 Code § 61100(r) 规划、设计、建造、改进、维护和运营防洪设施。除非提供此类设施的另一特别区给予书面同意,否则本区不得在该另一特别区的边界内规划、设计、建造、改进、维护或运营防洪设施。除非监事会给予书面同意,否则本区不得在非建制区域内规划、设计、建造、改进、维护或运营防洪设施。除非市议会给予书面同意,否则本区不得在城市内规划、设计、建造、改进、维护或运营防洪设施。
(s)CA 政府 Code § 61100(s) 购置、建造、改进、维护和运营社区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社区中心、图书馆、剧院、博物馆、文化设施和儿童保育设施。
(t)CA 政府 Code § 61100(t) 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5部分(自第14875条起)的规定,清除杂草和垃圾。为此目的,董事会应被视为“监事会”,区雇员应被视为《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4890条指定的“人员”。
(u)CA 政府 Code § 61100(u) 购置、建造、改进、维护和运营水力发电设施及输电线路,并与本区的水供应和废水处理业务保持一致。所发电力应仅用于本区目的,或出售给发电、用电或售电的公用事业公司或其他公共机构。除非设施所有者同意,否则本区不得购置水力发电设施。
(v)CA 政府 Code § 61100(v) 购置、建造、改进、维护和运营电视转播设施。
(w)CA 政府 Code § 61100(w) 清除公共街道、道路、地役权和通行权上的积雪。本区仅在获得另一公共机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清除该另一公共机构拥有的公共街道、道路、地役权和通行权上的积雪。
(x)CA 政府 Code § 61100(x) 根据《食品与农业法典》第30501条的规定,提供动物管理服务。凡《食品与农业法典》第14部分(自第30501条起)中使用“监事会”、“县”、“县书记员”或“动物管理官员”等术语时,这些术语也应分别被视为包括本区董事会、本区、本区总经理或本区动物管理官员。除非县监事会给予书面同意,否则本区不得在非建制区域内提供动物管理服务。除非市议会给予书面同意,否则本区不得在城市内提供动物管理服务。
(y)CA 政府 Code § 61100(y) 以与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3部分第8章(自第2800条起)成立的害虫防治区相同的方式,控制、减轻和根除害虫。本区控制、减轻或根除当地松树皮甲虫侵扰的计划应与林业和消防局批准的任何必要计划或方案保持一致。
(z)CA 政府 Code § 61100(z) 在本区财产或通行权上建造、维护和运营邮箱。
(aa) 根据与美国邮政局的合同提供邮件投递服务。
(ab) 以与根据《公共墓地法》(《健康与安全法典》第8部分第4章,自第9000条起)成立的公共墓地管理区相同的方式,拥有、运营、改进和维护墓地并提供安葬服务。
(ac) 为根据第65101条成立的区域规划委员会的运作提供资金。
(ad) 为根据第31010条成立的市级咨询委员会的运作提供资金。
(ae) 购置、拥有、改进、维护和运营本区内外土地,用于栖息地减缓或其他环境保护目的,以减轻本区所实施项目的影响。
(af) 建造、拥有、改进、维护和运营宽带设施并提供宽带服务。就本节而言,“宽带”的含义与《公共事业法典》第5830条(a)款中的含义相同。本区在根据本款提供宽带服务时,应遵守《第5编第2部分第1章第12条》(自第53167条起)的规定。如果本区随后确定某个私人或实体已准备好、愿意并能够购置、建造、改进、维护和运营宽带设施并提供宽带服务,且能以与本区提供的服务相当的成本和服务质量出售这些服务,则本区可采取以下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