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941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没有人对某项评估提出上诉,或者所有上诉都已解决并且立法机构认为评估结果正确无误,那么立法机构必须通过一项正式决议,确认该评估及其相关文件。

当未提起上诉,或当立法机构在上诉后作出的命令和决定已得到遵守且其对评估的正确性感到满意时,它应立即通过决议初步确认程序、评估和图表以及提案。

Section § 59411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立法机构在处理债券发行和重新评估时必须做出的决定。他们需要决定四件主要事项:原始债券的购买价格、需要重新评估的总金额、新债券的期限以及这些新债券的利率。

在决议中,立法机构应确定:
(a)CA 政府 Code § 59411(a) 每一期原始债券的收购金额。
(b)CA 政府 Code § 59411(b) 重新评估的金额。
(c)CA 政府 Code § 59411(c) 新债券的发行年限。
(d)CA 政府 Code § 59411(d) 新债券的利率。

Section § 59412

Explanation

在最终确定调整评估或债券再融资的计划之前,立法机构需要获得受影响区域内多数土地所有者的书面同意。此同意书确认他们同意调整评估和债券再融资的初步计划。

这项要求适用于其债券将被收购的区以及新成立的区。

在立法机构在初步确认后进行或最终确认包括图表、评估和提案在内的程序之前,应向书记员提交书面同意书,同意经初步确认的评估调整和债券再融资程序,以及根据此类程序进行的评估调整和债券的再融资。同意书应由以下区域内土地面积多数的所有者签署:
(a)CA 政府 Code § 59412(a) 其债券将被收购的每个区。
(b)CA 政府 Code § 59412(b) 新区。

Section § 59413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州主计长和县监事会同意对财产税进行重组。如果一个市或公共机构因未缴纳税款而拥有某项财产,其管理机构也可以同意这项税收变更。

州主计长可代表州签署任何退款和重新评估的同意书,财产所在县的监事会可通过决议同意退款和重新评估。如果根据法律,市或其他市政或公共法人团体因未缴纳税款而取得了区域内财产的所有权,其立法机构可同意退款和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