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6410

Explanation
收入不足准备金是加州普通基金的财务安全网,用于在税收和其他收入未能达到预算预测时弥补任何短缺。立法机关可以决定向该准备金投入多少资金。

Section § 164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州长、审计长和财政局长,在州政府收入低于预算预测时,将资金从一个特别储备基金转移到普通基金。他们可以弥补该年度预期收入与实际收入之间的差额。

Section § 16412

Explanation

州长、审计长和财政局长可以在等待预期的税收和规费收入时,临时将收入不足准备金的资金借给普通基金。这笔贷款必须在同一财政年度内从收到的收入中偿还,前提是这些资金不需要用于普通基金的其他开支。如果在财政年度结束时未能偿还,这笔贷款将被视为永久性转拨给普通基金,类似于另一法律条款中描述的情况。

收入不足准备金中的资金,经州长、审计长和财政局长联合授权,可在任何财政年度内,在预期收到须在该财政年度内缴入普通基金的税收、规费及其他来源收入的情况下,临时借给普通基金。所借资金应在同一财政年度内,从收到的此类税收、规费及其他来源收入中偿还,但以这些收入并非普通基金当前支出所必需为限。如果在财政年度结束时,任何临时借出的资金仍未偿还,则应视为从收入不足准备金转拨至普通基金,其程度与根据第16411条转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