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构通过颁布本部分,旨在通过促进社会服务交通服务的整合,改善社会服务受助人所需的交通服务,以期实现以下益处:
(a)CA 政府 Code § 15951(a) 联合采购必要设备,以便通过大批量采购实现一定的成本节约。
(b)CA 政府 Code § 15951(b) 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充分培训,以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适当的驾驶员培训应能降低保险成本并鼓励使用该服务。
(c)CA 政府 Code § 15951(c) 车辆的集中调度,从而实现车辆的高效利用。
(d)CA 政府 Code § 15951(d) 车辆的集中维护,从而实现充分和例行的车辆维护计划。
(e)CA 政府 Code § 15951(e) 各种社会服务交通项目的集中管理,从而消除众多重复且昂贵的行政组织。社会服务交通服务的集中管理可以提供更高效、更具成本效益的交通服务,使社会服务机构能够响应特定的社会需求。
(f)CA 政府 Code § 15951(f) 识别并整合所有现有的社会服务交通服务资金来源,可以更有效、更经济地利用稀缺资源资金。整合专项项目资金可以促进最终消除不必要和不合理的项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