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940

Explanation

联合立法道德委员会是一个由加州立法机构的三名参议员和三名众议员组成的团体。这些成员根据特定规则选出,以确保代表两个最大的政党。委员会成员选举自己的领导人,任何空缺都按照相同的选举规则填补。如果一名成员任期届满但未连任,他们在委员会中的席位就会空缺。

现设立联合立法道德委员会。委员会应由三名参议院议员和三名众议院议员组成,他们应按照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议事规则规定的方式选出。从每个议院任命的三名成员中,每个议院至少有一名成员应是该议院成员人数最多的政党的成员,并且每个议院至少有一名成员应是该议院成员人数第二多的政党的成员。委员会应选举自己的主席。委员会成员中出现的空缺应按照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议事规则规定的方式填补。任何委员会成员,如果其任期届满且未在普选中连任,则应视为出现空缺。

Section § 894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委员会可以制定自己的运作规则。但是,它也必须遵守适用于所有调查委员会的某些规则。在委员会发出传票之前,它必须通过一项投票,该投票至少包括立法机关两院各两名成员,以确定其正在调查的内容。

委员会获授权制定其自身的议事规则。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议事规则中与调查委员会相关的第 (Rule 36) 条规定应适用于本委员会。
在委员会就其审议的任何事项发出任何传票之前,委员会应通过一项决议,该决议须经立法机关两院各两名委员会成员投票通过,以界定其在该事项中的调查性质和范围。

Section § 8942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规定,委员会的财政支持来自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偶发基金。这种资金拨付过程与立法机关其他联合委员会所采用的方式类似。

Section § 89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委员会调查加州立法机关的成员是否违反了某些规定。他们可以回应指控,也可以自行决定展开调查。 但是,在开始任何调查之前,他们必须遵循在其他地方概述的特定程序。

Section § 8944

Explanation

如果您认为加州立法者违反了某些规定,您可以向一个专门委员会提出投诉。为了使您的投诉有效,您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指明涉事立法者的姓名,并清晰详细地描述所指控的违规行为,以便委员会能够对此作出决定。您必须在伪证罪的处罚下签署投诉,宣誓所提供的信息属实或您相信其属实。投诉提交后,委员会将把副本发送给该立法者,该立法者此后被称为被投诉人。请记住,投诉必须在涉嫌事件发生后的12个月内提交。

(a)CA 政府 Code § 8944(a) 任何人均可向委员会提交一份声明,指控违反第2条(自第8920节开始)。
(b)CA 政府 Code § 8944(b) 为构成一份有效的投诉,该声明应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1)CA 政府 Code § 8944(b)(1) 投诉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CA 政府 Code § 8944(b)(2) 投诉应指明被指控实施违规行为的立法机关成员的姓名。
(3)CA 政府 Code § 8944(b)(3) 投诉应提出指控,这些指控如果属实,将构成对第2条(自第8920节开始)的违反。这些指控应足够清晰和详细地陈述,以使委员会能够根据第8945节作出裁定。
(4)CA 政府 Code § 8944(b)(4) 投诉应由投诉人在伪证处罚下签署。
(5)CA 政府 Code § 8944(b)(5) 投诉应包含一份声明,说明事实是投诉人根据自身所知属实,或投诉人相信其属实。
(c)CA 政府 Code § 8944(c) 在本条中,“投诉”一词指(b)款所规定的一份有效投诉。
(d)CA 政府 Code § 8944(d) 如果向委员会提交了投诉,委员会应立即将投诉副本发送给被指控实施所投诉违规行为的立法机关成员,该成员此后应被指定为被投诉人,委员会可将投诉副本发送给被投诉人任职的议院、司法部长、公平政治行为委员会以及被指控违规行为发生地的县检察官。
(e)CA 政府 Code § 8944(e) 在被指控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12个月期满之后,任何投诉均不得向委员会提交。

Section § 894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处理针对加州立法机关成员可能违反特定道德标准的投诉的程序。如果投诉似乎没有提供足够的构成违规的事实依据,投诉将被驳回,并通知相关方。如果投诉确实暗示了可能的违规行为,则会立即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有合理根据,将在30天内安排听证会。从收到投诉到作出决定的整个过程必须在90天内完成,除非需要延期或有执法调查正在进行。委员会的任何决定都将记录在案,并与相关州实体共享,且可供公众查阅。审议通常是保密的,除非被指控人另有要求。

(a)CA 政府 Code § 8945(a) 如果委员会认定投诉未直接或根据所知所信陈述足以构成违反第2条(自第8920节起)任何规定的事实,则应驳回投诉并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如果委员会已将投诉副本发送给第8944节 (d) 款中指定的任何其他人或实体,委员会还应将根据本款作出的决定通知该人或实体。
(b)CA 政府 Code § 8945(b) 如果委员会认定投诉确实直接或根据所知所信陈述了足以构成违反第2条(自第8920节起)任何规定的事实,委员会应立即调查所指控的违规行为,并且,如果经过初步调查,委员会发现有合理根据相信投诉中的指控,其应确定就该事项举行听证会的时间,该时间应不迟于发现之日起30天。如果经过初步调查,委员会发现没有合理根据相信投诉中的指控,委员会应驳回投诉。无论哪种情况,委员会应将其决定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c)CA 政府 Code § 8945(c) 如果根据第8943节 (b) 款启动的调查结果认定有合理根据相信某位立法机关成员违反了第2条(自第8920节起)的任何规定,委员会应确定就该事项举行听证会的时间,该时间应不迟于认定之日起30天。
(d)CA 政府 Code § 8945(d) 委员会应不迟于首次收到包含第8944节要求的所有信息的投诉之日起90天内,根据 (a) 款或 (b) 款作出决定。但是,委员会可以寻求延期,不超过90天,该延期可由两院成员的多数票批准。如果委员会已要求执法机构调查投诉,或者如果委员会知道投诉正在由执法机构调查,本款规定的时限应暂停计算,直至调查完成。
(e)CA 政府 Code § 8945(e) 委员会根据 (b) 款或 (c) 款作出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并说明理由,并应提交给被投诉人所属的议院、司法部长、公平政治行为委员会以及据称违规行为发生地的县检察官。根据本款提供的书面决定是公共记录,可供公众查阅。
(f)CA 政府 Code § 8945(f) 委员会自收到投诉之时起,直至决定驳回投诉或安排听证会期间的任何审议,不得公开,除非被投诉人要求举行公开会议。

Section § 89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旦投诉正式提交,收到投诉的人有权查看并复制委员会掌握的与该投诉相关的任何证据。

Section § 8947

Explanation

根据第 (8945) 条,在听证会开始前,如果任何一方提出请求,委员会必须发出传票(正式要求出庭或出示文件的通知)。此程序遵循第 (4) 章(自第 (9400) 条开始)的规定,但不包括第 (9410) 条。第 (4) 章的所有规定适用于委员会和相关证人。

如果根据第 (8945) 条举行听证会,委员会在听证会开始前,应任何一方的请求,依照第 (2) 编第 (2) 分部第 (1) 部分第 (4) 章(自第 (9400) 条开始)的规定,发出传票和要求出示文件的传票。第 (4) 章的所有规定,除第 (9410) 条外,均适用于委员会及其面前的证人。

Section § 8948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委员会举行听证会的规则。所有口头证据都必须在宣誓或声明后提供。听证会的双方都有权聘请律师、传唤和询问证人、提交证据,并质疑对方证人。此外,这些听证会必须向公众开放。

委员会举行的任何听证会上:
(a)CA 政府 Code § 8948(a) 口头证据应仅在宣誓或声明后采纳。
(b)CA 政府 Code § 8948(b) 各方应享有以下权利:由法律顾问代理;传唤和质询证人;提交证据;以及盘问对方证人。
(c)CA 政府 Code § 8948(c) 听证会应向公众开放。

Section § 8949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在委员会调查或听证中被提及,并且觉得证词对自己有负面影响,他们有权发言。他们可以作证,或者,如果委员会允许,提交一份宣誓书面声明,专门针对他们所关注的证词。

任何官员或其他人士,其姓名在委员会的任何调查或听证中被提及,且认为所作证词对其产生不利影响的,有权作证,或经委员会酌情决定,提交一份宣誓的事实陈述,该陈述仅限于与其所投诉证词相关的实质内容。

Section § 8950

Explanation

如果委员会调查某人后发现没有不当行为,案件就会被驳回。所有相关方,包括被调查人、申诉人、被调查人任职的议院、总检察长、公平政治行为委员会和地区检察官都会收到通知。驳回记录将向公众公开。

如果发现不当行为,将制作一份包含调查结果和建议的报告,并发送给相同的各方。这份报告也向公众公开。被调查人任职的议院有90天时间根据报告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

(a)CA 政府 Code § 8950(a) 听证会后,委员会应陈述其事实调查结果。如果委员会认定被调查人未违反第2条(自第8920节起)的任何规定,则应命令驳回该诉讼,并通知被调查人和申诉人,同时应将申诉书副本和驳回事实转交至被调查人任职的议院、总检察长、公平政治行为委员会以及相关县的地区检察官。根据本款转交的申诉书和驳回事实均为公共记录,并向公众开放查阅。
(b)CA 政府 Code § 8950(b) 如果委员会认定被调查人违反了第2条(自第8920节起)的任何规定,则应陈述其事实调查结果并提交一份报告,该报告可包括委员会认为适合对被调查人采取的任何行动建议,并将其提交至被调查人任职的议院,同时将调查结果和报告副本发送给申诉人和被调查人,委员会还应就此向总检察长、公平政治行为委员会以及相关县的地区检察官报告。根据本款提交的报告为公共记录,并向公众开放查阅。
(c)CA 政府 Code § 8950(c) 被调查人任职的议院应在收到(b)款所述调查结果和报告副本后90天内对被调查人采取行动,并且在此期限之后,不得就导致(b)款所述调查结果和报告的申诉指控对被调查人采取任何行动。

Section § 89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有人违反了从第8920节开始的某些规定,您可以对他们提起法律诉讼,即使您没有首先向委员会提出投诉。但是,如果您已经就该违规行为向委员会提出了投诉,您必须等待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等待120天过去,然后才能向地区检察官提出刑事投诉。

本章任何规定均不排除任何人就违反第2条(自第8920节开始)任何规定的行为提起诉讼,除非该人已就该违规行为向委员会提出投诉。在此情况下,该人不得向相关县的地区检察官提出投诉以提起刑事诉讼,直至委员会就该事项作出决定,或自向委员会提出投诉之日起已届满120天。

Section § 8952

Explanation
当有人向委员会提交关于某些违规行为的投诉时,追究这些违规行为的诉讼时效就会停止计算。这种暂停会持续到投诉审查完毕。

Section § 895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委员会必须详细记录其活动。所有调查和质询的记录,以及相关文件和报告,都是保密的。除非本法律另有允许,否则只有委员会成员和特定的州雇员才能查阅这些记录。如果与总检察长或地方检察官的案件相关,委员会可以选择与他们分享信息。公开听证会的记录和最终报告可供公众查阅。如果委员会雇员不当分享机密信息,他们可能会被控轻罪。

委员会应保存其调查、质询和程序的记录。提交给委员会或由委员会制作的所有记录、投诉、文件、报告,以及委员会根据本条进行的任何调查、质询或听证的所有记录和笔录,均应视为机密,除委员会成员、委员会雇员或指定协助委员会的州雇员外,任何其他人均不得查阅,除非本条另有明确规定。委员会可以通过通过决议的方式,授权向总检察长或相关县的地区检察官披露其所掌握的与总检察长或地区检察官正在处理的任何事项相关的任何信息、记录、投诉、文件、报告和笔录。委员会公开听证会上提出的所有事项以及委员会根据Section 8950作出的最终事实认定报告,均应为公共记录,并可供公众查阅。任何泄露本节规定为机密事项的委员会雇员,均犯有轻罪。

Section § 8954

Explanation

委员会做出的任何决定,都至少需要来自各议院的两名成员同意。

委员会的所有行动均须获得来自各议院的两名委员会成员的同意。

Section § 895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一个委员会可以就某些规则如何适用,向州立法机关的成员提供建议。他们可以从立法顾问那里获得建议,或者就此事发表自己的意见。

Section § 89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立法道德委员会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培训课程,内容涉及官方行为和道德方面的法律和规定。这些课程应涵盖游说法律,并且必须与公平政治行为委员会协商进行。此外,这些课程还应包括立法机构各议院关于防止骚扰(包括与游说活动相关的性骚扰)的政策信息。

每年至少有一门课程必须在6月30日之前举行,并且可以与关于官方行为的课程合并。所有立法者和某些立法机构雇员必须每两年参加一次此类课程。游说者必须支付费用才能参加以游说为重点的课程,这些费用旨在覆盖课程成本。

(a)CA 政府 Code § 8956(a) 适当的立法道德委员会应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次关于规范官方行为的相关法规和规章的入门课程。课程的课程设置和授课方式应由议事规则确定。
(b)CA 政府 Code § 8956(b) 委员会应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次关于游说相关的道德问题和法律的入门课程,并与公平政治行为委员会协商。该课程还应包括关于立法机构各议院针对骚扰(包括性骚扰)的政策信息,这些骚扰与游说活动相关。 其中一次半年期课程应在每年6月30日之前举行。本课程可与(a)款所述课程合并。
(c)CA 政府 Code § 8956(c) 在每个两年期会议中,每位立法机构成员和每位指定的立法机构雇员应至少参加一次此类课程。
(d)CA 政府 Code § 8956(d) 委员会应向参加(b)款所述课程的游说者收取费用。费用应设定在一个数额,以便尽可能充分地从这些费用中资助游说者参与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