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28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如果应该收到子女抚养费的人(受款人)不知道欠他们抚养费的人(义务人)在哪里,或者不知道他们的雇主是谁,会发生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儿童抚养机构必须联系一项特殊服务来查明这些信息,并在获得信息后,告知法院义务人最后居住在哪里以及他们最后的雇主是谁。

如果根据本章提出申请的受款人还声明,对于被命令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而言,义务人的下落或义务人雇主的身份是未知的,则地方儿童抚养机构应执行以下两项任务:
(a)CA 家庭法 Code § 5280(a) 按照第17506条规定的方式,联系由司法部维护的加州父母定位服务。
(b)CA 家庭法 Code § 5280(b) 在收到所要求的信息后,将义务人最后已知地址以及义务人最后已知雇主的名称和地址通知法院。

Section § 52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被要求或允许通过收入扣发来支付抚养费,你需要在开始新工作后的10天内,告知你欠钱的人你的新工作以及工作地点。

Section § 52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雇主在需要支付款项的员工(即义务人)离职时,通知应收款项的人(即权利人)。雇主必须在下一次付款到期时,通过普通邮件将通知寄到权利人最后所知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