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21

Explanation

根据本法律,“雇员”可以指从公司高级职员到提供有偿服务的任何个人,前提是他们不属于独立承包商。独立承包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在工作期间不受聘用实体的控制;从事的工作超出聘用实体的正常业务范围;并且在其行业中是独立经营的。其他特定角色,如某些司机、销售人员和家庭工人,也被视为雇员,除非他们对设备有大量投资或只从事单一工作。此外,符合其他条款规定、通过特殊选择纳入范围或就联邦税而言被视为公司雇员的有限责任公司成员,也属于雇员。

“雇员”指以下所有人员:
(a)CA 失业保险 Code § 621(a) 公司的任何高级职员。
(b)CA 失业保险 Code § 621(b) 任何提供劳动或服务以获取报酬的个人,其身份为雇员而非独立承包商,除非聘用实体证明以下所有条件:
(1)CA 失业保险 Code § 621(b)(1) 该个人在履行工作时,无论根据工作履行合同还是事实上,均不受聘用实体的控制和指挥。
(2)CA 失业保险 Code § 621(b)(2) 该个人从事的工作超出聘用实体的正常业务范围。
(3)CA 失业保险 Code § 621(b)(3) 该个人通常从事独立设立的行业、职业或业务,且其性质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同。
(c)Copy CA 失业保险 Code § 621(c)
(1)Copy CA 失业保险 Code § 621(c)(1) 除根据(a)款或(b)款属于雇员的个人外,任何为任何聘用单位提供有偿服务的个人,如果服务合同规定绝大部分服务应由该个人亲自履行,且该个人是:
(A)CA 失业保险 Code § 621(c)(1)(A) 作为代理司机或佣金司机,为其委托人分销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烘焙产品、饮料(牛奶除外)或洗衣或干洗服务。
(B)CA 失业保险 Code § 621(c)(1)(B) 作为旅行推销员或城市推销员(代理司机或佣金司机除外),全职代表其委托人(代表其他人的兼职销售活动除外)向批发商、零售商、承包商或酒店、餐馆或其他类似机构的经营者招揽并传输用于转售的商品或用于其业务经营的用品订单。
(C)CA 失业保险 Code § 621(c)(1)(C) 作为家庭工人,按照服务接受方提供的规格,使用该方提供的材料或货物进行工作,且这些材料或货物需要返还给该方或其指定人。
(2)CA 失业保险 Code § 621(c)(2) 如果个人对与履行这些服务相关的设施(交通设施除外)有大量投资,或者服务属于单一交易性质,而非与聘用单位持续关系的一部分,则根据本款规定,该个人不应被纳入“雇员”一词的范畴。
(d)CA 失业保险 Code § 621(d) 根据第601.5条或第686条属于雇员的任何个人。
(e)CA 失业保险 Code § 621(e) 根据本章第4条(自第701条起)任何规定选择纳入范围的服务属于受保雇佣的任何个人。
(f)CA 失业保险 Code § 621(f) 就联邦所得税而言被视为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成员。

Section § 62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了在州承包商执照方面,谁被视为“雇员”。它规定,根据《劳动法》,为持有有效州承包商执照的人工作的所有人,都属于“雇员”。此外,即使雇主目前没有执照,但如果根据州承包商执照规定,他们应该持有执照,那么为他们工作的人仍然可以被视为“雇员”。

(a)CA 失业保险 Code § 621.5(a) “雇员”亦指根据《劳动法》第2750.5条,受雇于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三部第九章(第7000条起)持有有效州承包商执照的人的任何个人。
(b)CA 失业保险 Code § 621.5(b) 当 (a) 款不适用时,“雇员”亦指根据《劳动法》第2750.5条,受雇于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三部第九章(第7000条起)被要求取得有效州承包商执照的人的任何个人。

Section § 6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定义了在公司或协会中,以董事身份提供服务的人是否被视为“雇员”。它解释说,担任董事并不意味着这个人就是雇员,除非其服务属于特定的雇佣类别。法律明确指出,出席董事会会议或指导政策被视为董事特有的服务。然而,如果董事还承担其他任务,例如担任高级职员或特定委员会的成员,那么这些角色不被视为典型的董事服务。

(a)CA 失业保险 Code § 622(a) “雇员”不包括公司或协会的董事,如果其提供服务是作为董事的身份。本节不适用于根据第605、608、709和710条规定包含在“雇佣”中的服务。
(b)CA 失业保险 Code § 622(b) “作为董事身份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任一情况:
(1)CA 失业保险 Code § 622(b)(1) 出席董事会会议,即使在会议上没有提供进一步的服务。
(2)CA 失业保险 Code § 622(b)(2) 董事在出席董事会会议时通常提供的服务,例如制定、规范和指导公司或协会的政策和管理。
(c)CA 失业保险 Code § 622(c) “作为董事身份提供的服务”不包括董事在本节 (b) 款所述服务之外或之外提供的服务。例如,作为公司或协会的高级职员提供的服务,或作为执行董事会通过的政策和行政决定的委员会成员(如咨询、评估、审计、信贷、审查、执行、贷款或类似委员会)提供的服务,不属于“作为董事身份提供的服务”。

Section § 6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对于一家被联邦税法视为合伙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LLC),其成员不被归类为“雇员”。

“雇员”不包括任何就联邦所得税而言被视为合伙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