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2962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故意或因疏忽违反本章规定的许可、规则或规章,他们可能被处以最高二万五千美元的罚款,每次违规或违规持续的每一天都会被罚。如果有人明知故犯地在与合规相关的文件中撒谎或作虚假陈述,他们也可能面临同样的罚款。

这些罚款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执行。除了这些罚款,主管部门还可以直接处以最高五千美元的额外罚款,每次违规或违规持续的每一天都会被罚。主管部门必须制定关于如何实施这些行政罚款的规定。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2(a) 任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民事罚款责任,罚款金额不超过二万五千美元 ($25,000),针对违反每一项独立规定或针对持续违反行为,按违法行为持续的每日计算: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2(a)(1) 故意或过失违反根据本章发布或采纳的任何许可、规则、规章、标准或要求。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2(a)(2) 明知故犯或罔顾后果地在为遵守本章规定而提交、保存或使用的任何申请、舱单、记录、报告、许可或其他文件中作出任何虚假陈述或声明。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2(b) 根据 (a) 款的责任可通过民事诉讼强制执行。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2(c) 除了根据 (a) 款可能施加的民事罚款外,主管部门可以行政方式对任何故意或过失违反根据本章发布或采纳的任何许可、规则、规章、标准或要求的人施加民事罚款,罚款金额不超过五千美元 ($5,000),针对违反每一项独立规定或针对持续违反行为,按违法行为持续的每日计算。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规章,明确根据本款施加行政民事罚款的程序和金额。

Section § 42962.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交通警员和某些治安警员均有权作为部门的代表,执行本章所列的规则和规定。

任何《车辆法典》第625条所定义的交通警员,以及《刑法典》第830.1条所规定的治安警员,均可作为部门的授权代表执行本章规定。

Section § 429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市、县或区对管理废旧轮胎的设施施加地方性规定,只要这些规定不与州法规冲突或比州法规更宽松。该法律旨在为轮胎运输商建立一个统一的全州性管理计划,以防止非法处置,确保他们不会因各地不同的要求而负担过重。

此外,如果市或县提出请求,州部门可以授权其执行这些法规,但他们必须遵循与州部门相同的程序。州保留确保这些法规得到遵守的最高权力。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3(a) 本章,或根据第42966节通过的任何法规,不限制市、县或区对处理废旧轮胎的设施施加和执行合理的土地使用条件或限制的权力,以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或环境,包括预防或减轻潜在的滋扰,前提是这些条件或限制不与本章或上述法规冲突,或施加比本章或上述法规更宽松的要求。然而,本章,包括根据第42966节通过的任何法规,旨在建立一个统一的全州性废旧轮胎运输商管理计划,以防止非法处置轮胎,但不会使废旧轮胎运输商受到多重注册或申报要求。因此,任何规范废旧轮胎运输的地方性法律均被本章所取代。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3(b) 应市、县或市县的请求,部门可以书面指定该市、县或市县行使本章授予部门的执法权力。根据本款由部门指定的市、县或市县应遵循本条为部门规定的相同程序。此指定不应限制部门采取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确保本章执行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