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2(a) 任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民事罚款责任,罚款金额不超过二万五千美元 ($25,000),针对违反每一项独立规定或针对持续违反行为,按违法行为持续的每日计算: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2(a)(1) 故意或过失违反根据本章发布或采纳的任何许可、规则、规章、标准或要求。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2(a)(2) 明知故犯或罔顾后果地在为遵守本章规定而提交、保存或使用的任何申请、舱单、记录、报告、许可或其他文件中作出任何虚假陈述或声明。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2(b) 根据 (a) 款的责任可通过民事诉讼强制执行。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2(c) 除了根据 (a) 款可能施加的民事罚款外,主管部门可以行政方式对任何故意或过失违反根据本章发布或采纳的任何许可、规则、规章、标准或要求的人施加民事罚款,罚款金额不超过五千美元 ($5,000),针对违反每一项独立规定或针对持续违反行为,按违法行为持续的每日计算。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规章,明确根据本款施加行政民事罚款的程序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