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69

Explanation
本节简单地规定了管理加州老年人住宅照护设施的法律名称。这些法律统称为《加州老年人住宅照护设施法案》。

Section § 156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了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长期护理选择的必要性,并将住家护理机构视为解决方案的关键部分。它认识到,受一项过时法案影响的当前系统,由于缺乏合适的住房和对护理需求的增加,未能完全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老年学领域提供了关于如何保持老年人独立的新见解,这些机构应将其纳入考量。它倡导提供不同护理水平的机构,帮助居民留在同一地方,而不是频繁搬迁。

最后,立法机关旨在将这些机构作为一个独立的类别进行规范,以更好地服务老年人,同时承认其独特的非医疗护理重点。

立法机关特此认定并声明: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1(a)  近年来,立法机关已采取措施,旨在为社区中的老年人建立一个长期社会和健康支持服务体系,该体系提供一系列长期护理选择,而老年人住家护理机构在该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1(b)  这些努力要求在不受《社区护理机构法案》限制的情况下,对老年人住家护理进行重新评估。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1(c)  《社区护理机构法案》于1973年颁布,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州立医院的居民能够获得安全的、替代性的社区型住房。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1(d)  自那时以来,由于经济适用房短缺以及对提供一定护理和监督的老年人住所的需求增加,越来越多的有健康和社会护理需求的老年人现在居住在社区护理机构中,而这些机构可能并未或可能已设计来满足他们的需求。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1(e)  老年学领域的进展为所需服务类型提供了新的见解和信息,旨在让老年人在居住于老年人住家护理机构中时,能够尽可能保持独立。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1(f)  老年人波动不定的健康和社会状况要求建立一个住家护理系统,该系统能够通过在机构内提供多层次服务来应对这些需求,从而减少状况波动不定的居民在医疗和非医疗机构之间转移的需求。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1(g)  主要非医疗导向的老年人住家护理机构代表了一种人道的方法,旨在满足老年人的住房、社会和服务需求,并能为有各种护理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一个居家般的环境。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1(h)  因此,立法机关的意图是要求老年人住家护理机构在州社会服务部现有的许可结构内,作为一个单独的类别获得许可。

Section § 1569.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与老年人住宅照护机构相关的各种术语。“行政管理人员”是指代表被许可人管理机构的人。“受益所有权权益”是指通过股票或股本持有的所有权。“照护和监督”以及“个人护理”是指机构有责任协助居民进行日常活动,以确保他们的健康和安全。“连锁机构”是指由同一实体控制的一组被许可人。“健康相关服务”由护士或治疗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和“个人活动”包括家务、穿衣和洗澡等任务。“保护性监督”是指为了居民的安全,对意识模糊的居民进行监测。

“老年人住宅照护机构”是指60岁以上(或有特定需求的更年轻人士)可以居住并获得不同程度照护(包括个人护理和健康相关服务)的场所。这些机构的结构和要求会根据新立法进行调整。“日落综合征”描述的是认知障碍人士在傍晚和夜间变得更加困惑和躁动的状况。“支持性服务”涵盖了为帮助居民维持功能和福祉而提供的各种社区资源。

本章中使用的术语: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a) “行政管理人员”指被许可人指定代表被许可人对机构进行全面管理的个人。如果被许可人是个人,则被许可人与行政管理人员可以是同一人。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b) “受益所有权权益”指通过持有股票、股本权益或申请人或被许可人利润中的任何权益,或通过持有直接或间接持有申请人或被许可人权益的其他实体中的此类权益而产生的所有权权益。任何其他实体持有的申请人或被许可人的受益所有权百分比,通过将其他实体在每个层级的所有权权益百分比相乘来确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c) “照护和监督”指机构承担责任,或现在提供或承诺将来提供持续的日常生活活动协助,若无此协助,居民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安全或福祉将受到威胁。协助包括协助服药、资金管理或个人护理。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d) “连锁机构”指由本节所定义的同一人或实体控制的两个或更多被许可人组成的群体。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e) “控制”指指导申请人或被许可人运营或管理的能力,包括通过中介或附属实体行使控制的能力。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f) “部门”指州社会服务部。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g) “主任”指社会服务部主任。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h) “健康相关服务”指应由适当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供的服务,包括注册护士、执业职业护士、物理治疗师或职业治疗师。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i) “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指以下任何一项:家务、膳食、洗衣、服药、资金管理、适当的交通、通信、打电话以及相关任务。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j) “许可证”指经营老年人住宅照护机构的基本许可。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k) “母公司”指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控制另一组织的组织。
(l)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l) “个人日常生活活动”指以下任何一项:穿衣、进食、如厕、洗澡、梳理以及行动和相关任务。
(m)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m) “个人护理”指协助个人日常生活活动,以帮助提供和维持身体和心理社会舒适。
(n)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n) “保护性监督”指观察和协助意识模糊的居民,包括痴呆症患者,以保护他们免受伤害。
(o)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o)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o)(1) “老年人住宅照护机构”指由60岁或以上人士或其授权代表自愿选择的居住安排,根据其不同需求,提供不同程度和强度的照护和监督、保护性监督或个人护理,以确定是否可入住并留在该机构。根据第1569.316节的规定,具有兼容需求的60岁以下人士可被允许入住或留在老年人住宅照护机构。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o)(2) 本款仅在根据第1569.70节实施老年人住宅照护机构三级照护的立法颁布之前有效。
(p)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p)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p)(1) “老年人住宅照护机构”指由60岁或以上人士或其授权代表自愿选择的居住安排,根据其不同需求,提供不同程度和强度的照护和监督、保护性监督、个人护理或健康相关服务,以确定是否可入住并留在该机构。根据第1569.316节的规定,具有兼容需求的60岁以下人士可被允许入住或留在老年人住宅照护机构。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p)(2) 本款应在根据第1569.70节实施老年人住宅照护机构三级照护的立法颁布后生效。
(q)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2(q) “日落综合征”指认知障碍人士在傍晚和夜幕降临之时,反复出现意识模糊、定向障碍和日益加剧的躁动不安的状况。

Section § 1569.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的意思是,如果某个机构在1986年1月1日之前,已经根据一项特定法律获得了“老年人居住设施”的执照,那么它的执照会自动更新为一种新的类型,叫做“老年人照护设施”,并且在原执照的剩余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任何于1986年1月1日根据《加州社区照护设施法案》第3章(从第1500条开始)规定被许可为老年人居住设施的机构,其执照应在执照的未到期期限内自动转为根据本章许可的老年人照护设施。

Section § 1569.4

Explanation

从2021年5月1日起,每年部门必须收集信息并向各县的精神健康部门报告,说明该地区接受联邦补贴并收容患有严重精神障碍居民的老年护理机构的情况。这些报告应包括每个机构的持牌床位数。

部门还必须每季度报告上一季度已关闭的机构,详细说明床位数和关闭原因。报告应显示各县的持续数据和关闭模式。

如果机构计划永久关闭,部门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县精神健康部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4(a) 自2021年5月1日起,此后每年,部门应收集信息并向每个县的精神健康或行为健康部门发送报告,内容包括该县所有接受联邦补充保障金并接受患有《福利与机构法典》第5600.3条所定义严重精神障碍居民的持牌老年人住宅护理机构,以及每个机构的持牌床位数。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4(b) 自2021年5月1日起,此后每季度,部门应向每个县的精神健康或行为健康部门发送关于上一季度永久关闭的持牌老年人住宅护理机构的报告,按县划分,并应包括每个机构的持牌床位数和关闭原因。该报告应包括每个县的累计数据和关闭趋势,并应基于(a)款中确定的机构。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4(c) 在收到持牌老年人住宅护理机构打算永久关闭的通知后,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县精神健康或行为健康部门。

Section § 156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老年人居住护理机构利用其闲置空间提供短期喘息照护。这适用于体弱老年人、有功能障碍的成年人或有精神健康障碍且需要24小时监督的人。法律要求制定关于责任保险、医疗护理责任以及入院标准的规定,以确保患者的安全。机构可以对监督、膳食和活动等服务收费。但是,机构不能接收需要超出其执照许可范围护理的个人。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5(a) 局长应制定法规,授权根据第1569.2条定义的养老院,在短期、有时限的基础上利用未使用的容量,为体弱老年人、具有功能障碍的成年人,或需要24小时监督且由一名或多名照护者照护的精神健康障碍者提供临时喘息照护。该法规应规定责任保险条款以及机构对日常医疗护理和药物管理的责任水平,并可要求对人员进行筛查以确定所需的护理水平、由个人医生完成的病史,以及其他替代性入院标准,以保护申请喘息照护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该法规应允许这些机构对所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这些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监督、住宿、休闲活动和膳食。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69.5(b) 任何机构不得接收需要护理水平超出该机构执照许可范围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