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67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内的居民有权使用水进行日常活动,比如饮用、清洁和个人卫生,这种权利只有在为了健康、安全或水质的必要情况下才能受到限制。法律还指出,全州的水质和硬度各不相同,因此人们可能需要在家里安装水软化器或调节器,以确保水质良好。但是,这些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本条法律的规定。

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声明,州内居民消费者为一般家庭用途(包括饮用、清洁、洗涤以及个人梳洗和卫生)利用州内水资源是一项权利,只有在为特定健康和安全目的或保护州内水质的必要情况下,才应受到干预。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全州水质,特别是水硬度的差异,常常要求为家庭消费者提供现场水软化或调节设备,以确保他们获得有效且能满足居民家庭生活用水需求的供水权利,但住宅用水软化或调节设备只能在本条授权的情况下提供。

Section § 11678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与家用软水或水质调节设备相关的各种术语。它定义了这些系统如何再生或更新软化材料,以便它们能够继续去除导致水硬度的矿物质。“时钟控制”是指基于时间的再生,而“需求控制”则由传感器或用水量触发。“全手动再生”需要手动操作向系统加盐。水中的“硬度”是指溶解矿物质的含量,这些矿物质会降低肥皂的效用。“地方机构”包括地方政府实体。“手动启动控制”涉及手动启动,但之后自动运行。“再生”是利用盐水溶液为设备恢复能力的过程。“盐效率等级”衡量在此过程中盐的使用效率,表明系统每使用一份盐去除矿物质的有效性。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0(a)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节中的定义适用于本条的解释。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0(b) “时钟控制”是指根据预定和预设时间表,控制家用软水或水质调节设备定期自动再生的系统。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0(c) “需求控制”是指根据检测到活性软化或调节材料即将耗尽的传感器,或根据通过设备的水量测量,控制家用软水或水质调节设备定期自动再生的系统。需求控制系统根据设备的状况及其继续软化过程的能力来激活再生。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0(d) “全手动再生”是指家用软水或水质调节设备的再生方法,其中操作是手动进行的,并且在移出足够的水以腾出空间后,将干盐直接添加到离子交换罐中。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0(e) “硬度”是指所有溶解的钙、镁、铁和其他重金属盐的总量,这些盐与肥皂和洗涤剂相互作用,从而损害肥皂和洗涤剂的清洁效率。硬度以每加仑格令或每升毫克表示,如同所有此类盐都以碳酸钙的形式存在。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0(f) “地方机构”是指市、县、市县、区或州的任何其他政治分区。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0(g) “手动启动控制”是指控制家用软水或水质调节设备定期再生的系统,其中所有操作,包括硬水旁路和恢复服务,在手动启动后自动执行。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0(h) “再生”是指软水或水质调节设备的运行阶段,通过将氯化钠或氯化钾盐的盐水溶液施加到其中包含的活性软化或调节材料上,然后对活性软化或调节材料进行后续冲洗,从而恢复设备去除水中硬度的能力。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0(i) “盐效率等级”是指软水设备再生过程中氯化钠盐使用效率,以每磅再生盐去除的设备硬度去除能力表示。盐效率等级的单位是每磅用盐去除的硬度格令。每加仑一格令硬度大约相当于每升17.1毫克硬度。

Section § 11678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住宅用水软化或调节设备的安装条件。设备可以在独立的非住宅设施中进行再生,或者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排放到社区污水系统。这些条件包括使用需求控制的再生系统,根据安装日期满足特定的盐效率标准,以及使用节水装置,例如水龙头和淋浴喷头限制器、马桶挡水坝,以及特定的管道系统以防止软化水流向室外区域。法律还强调了基于管道标准或物理安装限制的例外情况。

除第116786节另有规定外,住宅用水软化或调节设备仅在符合下列任一条件时方可安装: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5(a)  该设备的再生在非住宅设施中进行,且该设施与设备使用所在住宅的地点分离。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5(b)  该设备的再生排放至社区污水系统,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5(b)(1)  该设备通过需求控制激活再生。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5(b)(2)  2000年1月1日或之后安装的设备,应由第三方评级机构根据行业标准认证,其再生用盐效率评级不低于每磅盐去除3,350格令硬度。2002年1月1日或之后安装的设备,应由第三方评级机构根据行业标准认证,其再生用盐效率评级不低于每磅盐去除4,000格令硬度。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5(b)(3)  该设备的安装应同时在所有使用软化或调节水的固定装置上安装以下软化或调节水节水装置,除非这些装置已到位或被地方和州管道及建筑标准禁止,或除非这些装置会不利地限制固定装置的正常运行: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5(b)(3)(A)  水龙头流量限制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5(b)(3)(B)  淋浴喷头限制器。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5(b)(3)(C)  马桶水箱挡水坝。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5(b)(3)(D)  安装管道系统,使未经处理(未软化或未调节)的供水输送至为房屋外部供水的软管龙头和窗台水龙头,但安装日期之前建造的带有板式地基的房屋可安装旁通阀;或安装日期之前建造的公寓房可安装旁通阀;或在管道系统受到物理限制的其他情况下。

Section § 116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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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地方政府在满足特定条件时,通过制定法规来限制或禁止安装将废水排入社区污水系统的家用软水器。要实施此类法规,地方政府必须证明这是为了达到区域水质委员会设定的水质或水回收标准所必需的。政府需要评估技术和经济上可行的替代方案,并分析法规可能带来的盐分排放减少量。此外,地方政府还应执行限制非住宅盐分排放的规定。法律要求进行一项独立的调查,以评估所有盐分来源以及为减少盐分排放所做的现有努力。值得注意的是,任何新法规都只对未来生效,不会要求拆除在法规生效前已经安装的设备。这项法律已于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6(a)  尽管有第116785条 (b) 款的规定,如果地方机构作出以下所有调查结果并将其纳入法令,则地方机构可以通过法令限制排入社区污水系统的住宅用水软化或调节设备的供应或禁止其安装: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6(a)(1)  限制此类设备的供应或禁止其安装是达到加州区域水质控制委员会发布的废物排放要求的必要手段。在确定达到合规的必要手段时,地方机构应评估以下两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6(a)(1)(A)  法令替代方案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6(a)(1)(B)  法令可能带来的盐分排放减少量。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6(a)(2)  地方机构已采纳并正在执行监管要求,在技术和经济上可行的情况下,限制社区废物处理系统中非住宅来源的盐分排放量和浓度。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6(b)  尽管有第116785条 (b) 款的规定,如果地方机构作出以下所有调查结果并将其纳入法令,则地方机构可以通过法令限制排入社区污水系统的住宅用水软化或调节设备的供应或禁止其安装: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6(b)(1)  限制此类设备的供应或禁止其安装是达到加州区域水质控制委员会发布的水回收要求或主回收许可证的必要手段。在确定达到合规的必要手段时,地方机构应评估以下两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6(b)(1)(A)  法令替代方案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6(b)(1)(B)  法令可能带来的盐分排放减少量。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6(b)(2)  地方机构已采纳并正在执行监管要求,在技术和经济上可行的情况下,限制非住宅来源排入社区废物处理系统的盐分排放量和浓度。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6(c)  地方机构的调查结果应由一项独立研究证实,该研究应针对所有盐分来源的排放,包括但不限于住宅用水软化或调节设备、住宅消费用水、工业和商业排放,以及海水或微咸水渗入和流入污水收集系统的情况。该研究应在最大可行范围内量化每个盐分来源的总排放量,并确定为减少每个来源排入社区污水系统的盐分而采取的补救措施,在技术和经济上可行的情况下,使地方机构符合废物排放要求、水回收要求或主回收许可证,然后才能限制或禁止使用住宅用水软化或调节设备。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6(d)  根据本条通过的任何法令应具有前瞻性,不得要求拆除在法令生效日期之前安装的住宅用水软化或调节设备。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6(e)  为遵守本条规定,第116780条 (f) 款所述的任何地方机构均有权通过法令。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6(f)  本条应于2003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11678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圣克拉丽塔谷卫生区或其继承区强制拆除家用自再生软水器。但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并将其记录在条例中时,才能采取此行动。具体而言,该区必须证明拆除这些软水器对于遵守水质法规是必要的,并且与其他方案相比,这是一种经济有效的解决方案。此外,该区必须确认洛杉矶县有足够的替代软水服务能力,并且这种拆除策略将有助于避免更昂贵的水处理方法。

该条例必须在地方选举中获得多数票通过。在条例生效之前,该区应为拆除软水器的居民提供一项自愿补偿计划,在条例生效前可覆盖高达100%的拆除费用,生效后则为75%。居民只有在妥善处置其软水器并提供证明后才能获得补偿。租赁此类设备的居民,如果设备在服务区外使用,可以选择不接受补偿。

软水器服务提供商可能需要与该区共享销售数据,同时确保保密性。任何此类条例不得在2009年1月1日之前生效。本节将家用自再生软水器定义为将盐水排入下水道系统的设备。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7(a) 尽管有第116786节 (d) 款的规定,圣克拉丽塔谷卫生区,或任何继承区,可以通过在根据第116786节通过的条例之后通过的条例,要求拆除所有已安装的家用自再生软水器,如果该区作出以下所有调查结果并将其纳入该条例中: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7(a)(1) 拆除家用自再生软水器是及时遵守由加州区域水质控制委员会发布的废水排放要求、水回收要求或总最大日负荷 (TMDL) 的必要且经济有效的方法。在确定何为实现合规的必要且经济有效的方法时,该区应评估以下所有事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7(a)(1)(A) 条例的替代方案。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7(a)(1)(B) 与通过该条例相比,替代方案的成本效益和及时性。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7(a)(1)(C) 迄今为止,根据 (c) 款 (1) 项实施的自愿计划所导致的氯化物水平的降低。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7(a)(1)(D) 根据 (c) 款 (2) 项实施的计划预计将导致的氯化物水平的潜在降低。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7(a)(2) 该区已采纳并正在执行监管要求,限制非住宅来源向社区下水道系统排放盐水(含盐废水)的量和浓度,只要在技术和经济上可行。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7(a)(3) 根据现有信息,洛杉矶县存在足够的废水处理能力,可以向受本条例影响的居民提供便携式交换软水服务。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7(a)(4) 根据现有信息,该条例的采纳和实施将避免或显著降低与盐去除和盐水处置高级处理相关的成本,否则这些处理将是必要的,以满足由洛杉矶区域水质控制委员会为洛杉矶县圣克拉拉河第5和第6河段设定的氯化物总最大日负荷 (TMDL),该负荷于2005年5月4日生效。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7(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7(b)(1) 根据 (a) 款通过的条例,在其通过后,须经在该区服务区域内举行的定期选举中,根据《选举法》的适用规定,通过全民公投获得合格票数多数通过后方可生效。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7(b)(2) 关于在不拆除已安装的家用自再生软水器的情况下进行盐去除和盐水处置高级处理、(a) 款 (1) 项中确定的替代方案,以及拆除已安装的家用自再生软水器之间预计成本差异的信息,应包含在选民信息材料中。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7(c)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7(c)(1) 在根据 (a) 款通过的任何条例生效日期之前,该区应向其服务区域内的家用自再生软水器所有者提供一项自愿计划,以补偿电器所有者被拆除电器的合理价值的100%,以及拆除和处置电器的合理费用,这两项费用均由该区确定,并考虑家用自再生软水器制造商以及该区服务区域内软水或水质调节电器和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关于购买价格、使用寿命以及安装、拆除和处置成本的信息。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87(c)(2) 在根据 (a) 款通过的任何条例生效日期当日及之后,该区应向其服务区域内的家用自再生软水器所有者提供一项计划,以补偿电器所有者被拆除电器的合理价值的75%,以及拆除和处置电器的合理费用,这两项费用均由该区确定,并考虑家用自再生软水器制造商以及该区服务区域内软水或水质调节电器和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关于购买价格、使用寿命以及安装、拆除和处置成本的信息。

Section § 116790

Explanation

对于1980年1月1日前安装了软水设备的家庭,如果其所在区域的污水处理设施有盐分限制,则适用以下规定。如果地方委员会认为控制家庭盐分排放是必要的,这些设备在认定后只能再运行四年。此后,它们需要达到特定的效率标准,或者使用需求设备进行再生。此外,淋浴喷头、水龙头和马桶中的节水设备必须安装,除非它们已经符合要求或受到当地规定的限制。这些要求的遵守情况必须经过认证。

任何在1980年1月1日之前安装在住宅中的软水设备,在那些由污水处理设施提供服务且根据《水法》第7部(从第13000条开始)对盐负荷有限制的区域,并且经相关区域水质控制委员会在通过废水排放要求并举行公开听证会后认定,控制住宅盐度输入对于遵守这些限制是必要的,可在区域水质控制委员会作出认定后,继续运行不超过四年。四年期满后,该地点的任何软水设备在通过时钟控制或手动控制启动再生时,其盐效率等级应设定为每磅再生盐去除的硬度不低于2850格令,或者应通过需求设备启动再生。此外,四年期满后,淋浴喷头、水龙头和马桶水箱中的节水设备(如第116785条 (b) 款 (2) 项所述)应予安装,除非已安装或被地方和州管道及建筑标准所禁止。软水或水质调节设备的盐效率等级以及节水设备的安装应根据第116795条进行认证。

Section § 1167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新房主安装软水或水处理设备时,必须提交一份认证。这份认证必须由持有水处理(C-55类)或管道(C-36类)专业执照的承包商准备。

表格中应包含房主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水处理设备的详细信息,例如品牌、型号、盐用量和效率。此外,还必须提供所安装节水设备的信息以及承包商的详细信息,包括其执照号码。这份表格随后会提交给负责颁发管道许可证的当地机构。

本条所要求的认证应由器具的新用户提供,并应由持有有效的C-55类水处理承包商执照或C-36类管道承包商执照的承包商填写,并提交给负责颁发管道许可证的当地机构。
认证表格应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95(a) 房主姓名和地址。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95(b) 软水或水处理器具的制造商、器具型号、每次再生使用的盐量以及认证时的盐效率等级。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95(c) 所安装节水设备的制造商、型号和安装数量。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95(d) 进行认证的C-55和C-36执照持有者的姓名、地址和专业承包商执照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