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6825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文章中关于水处理设备的关键术语。

“水处理设备”是指您添加到家中管道系统或单独使用的、通过过滤或反渗透等方法改善水质的装置。它不包括受其他特定法律监管的设备。

“部门”指的是加州的州公共卫生部。

“人”可以是个人或任何类型的商业实体,“污染物”是指水中任何可能影响健康的物质。

“健康或安全声明”是指声称水处理设备可以减少受加州法律或联邦《安全饮用水法》规定的某些水质标准或要求所涵盖的污染物。

“制造商”一词包括任何参与制造或组装水处理设备或为其贴标销售的人,即使他们使用的是他人制造的部件。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条的解释应遵循以下定义: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25(a) “水处理设备”是指任何为住宅用途出售、出租或租赁的、设计用于添加到管道系统,或在不连接到供人类饮用的供水管道的情况下使用的、旨在通过任何方式改善供水质量的终端使用或入户仪器或装置,包括但不限于过滤、蒸馏、吸附、离子交换、反渗透或其他处理。“水处理设备”不包括根据第5部分第5章第12条(从第111070节开始)进行监管的任何设备。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25(b) “部门”是指州公共卫生部。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25(c) “人”是指任何个人、商号、公司或协会,或其任何雇员或代理人。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25(d) “污染物”是指水中任何与健康相关的物理、化学、生物或放射性物质。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25(e) “健康或安全声明”是指声称水处理设备将去除或减少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污染物: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25(e)(1) 已制定第116275节中定义的初级饮用水标准,或第116365节 (j) 款和第116375节 (d) 款授权的处理要求。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25(e)(2) 已根据联邦《安全饮用水法》(42 U.S.C. Sec. 300g-1)制定国家初级饮用水标准或处理要求。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25(f) “制造商”是指以下任一: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25(f)(1) 为向个人、公司、协会或其他实体出售、租赁或出租而制造、改造、建造或生产水处理设备的人。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25(f)(2) 从其他实体制造的组件组装水处理设备或处理组件的人。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25(f)(3) 将自己的产品名称或产品标识添加到由其他实体制造或组装的水处理设备或处理组件上的人。

Section § 116831

Explanation
在2014年1月1日之前根据本具体条文制定的任何规定,现在都已失效。

Section § 116832

Explanation

自2014年1月1日起,任何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声称能改善健康或安全的水处理设备的制造商,如果他们没有在2013年12月1日之前获得的有效证书,则必须每年向州政府提交特定信息。他们需要提供详细信息,例如联系方式、设备的名称和型号、声称能处理的污染物、认证详情以及测试信息。此外,他们还必须提交一份产品工作表,其中包含有关设备功能和维护的技术细节。

制造商必须在9月1日至次年3月1日之间提交这些信息,以便在次年4月前公布;或者在3月1日至9月1日之间提交,以便在当年10月前公布。提交信息时必须附上由特定条款号规定的费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a) 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声称具有健康或安全功效的水处理设备的每个制造商,对于制造商在2013年12月1日之前未获得部门颁发的有效、未过期证书的每台水处理设备,每年应向部门提交以下信息,并附上第116850节规定的费用,以便部门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这些信息: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a)(1) 制造商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以及互联网网站地址(如有)。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a)(2) 制造商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a)(3) 水处理设备的名称和型号,以及制造商用于描述该水处理设备或处理组件的任何其他产品标识。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a)(4) 设备声称能去除或减少的每种特定污染物。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a)(5) 对于根据第 (4) 款确定的每种特定污染物,符合美国国家标准协会认证标准并已认证该设备以验证其对该污染物的去除或减少性能的组织的名称,用于测试该设备的测试规程或标准的名称,测试实验室出具的包含测试日期、结果摘要的声明,以及(如有)为使去除或减少性能验证保持有效而必须重新测试该设备的日期。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a)(6) 一份产品信息工作表,其中包含以下信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a)(6)(A) 根据第 (1) 至 (5) 款(含)规定需提交给部门的信息摘要。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a)(6)(B) 第 (5) 款所述的由认证该设备的组织颁发的证书副本。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a)(6)(C) 服务流速(以加仑/分钟或加仑/天计)或产水量(以加仑/天计)。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a)(6)(D) 水处理设备的额定使用寿命(如适用)。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a)(6)(E) 设备的一般使用条件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其最大浊度以及源水的细菌学质量。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a)(6)(F) 为保持设备有效性而必须定期或例行更换的组件的型号或部件号。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a)(6)(G) 设备的最高和最低运行温度(以华氏度和摄氏度计)。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a)(6)(H) 设备的最高和最低运行压力(以磅/平方英寸和千克/平方厘米计)。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a)(6)(I) 提及设备用户手册中关于一般操作和维护要求以及制造商保修的信息。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b)(1) 根据 (a) 款提交给部门的信息,附有第116850节规定的费用,且邮戳日期或电子发送日期在9月1日之后但在3月1日或之前,应由部门根据第116845节在提交后的次年4月1日之前公布。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2(b)(2) 根据 (a) 款提交给部门的信息,附有第116850节规定的费用,且邮戳日期或电子发送日期在3月1日之后但在9月1日或之前,应由部门根据第116845节在同年的10月1日之前公布。

Section § 116835

Explanation

如果水处理设备声称具有健康或安全益处,除非它被列在州委员会的网站上,否则不能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自2015年7月1日起,此类设备的包装必须说明其可以减少或去除哪些污染物,至少列出五种,并引导消费者访问制造商网站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此外,这些设备必须附带一张贴纸,警告消费者不正确维护和操作设备的风险,并引导他们查阅用户手册和相关网站以获取更多信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5(a) 声称具有健康或安全功效的水处理设备,除非该设备被列入根据第116845节在州委员会互联网网站上公布的水处理设备清单,否则不得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分发。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5(b) 2015年7月1日之后,声称具有健康或安全功效并在加利福尼亚州零售店销售的水处理设备的外部包装,应清楚地标明该设备根据(a)款规定被认证可去除或减少的污染物。如果设备被认证可去除或减少五种以上污染物,外部包装上应至少列出五种污染物,随后附带一份声明,引导消费者访问制造商的互联网网站,以获取有关该设备被认证可去除或减少的其他污染物的信息。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5(c) 2015年7月1日之后,声称具有健康或安全功效的水处理设备的制造商,应随同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的每台水处理设备附带一张可由消费者粘贴到设备上的贴纸,该贴纸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请参阅用户手册以了解正确的维护和操作。如果本设备未按用户手册中的规定进行维护和操作,则存在接触污染物的风险。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制造商的互联网网站(制造商的互联网网站)或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的互联网网站:www.swrcb.ca.gov。”

Section § 11683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某部门颁发某些证书的有效性。要使证书有效,其申请必须在2013年11月1日之前提交。在2013年12月31日或之前颁发的证书,如果支付了年费,则有效期为五年。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6(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由该部门颁发的证书,除非认证申请已于2013年11月1日或之前提交,否则无效。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36(b) 根据本条规定,由该部门于2013年12月31日或之前颁发的当前有效证书,自首次颁发之日起五年内保持有效,但前提是制造商支付第116850条规定的年费。

Section § 116840

Explanation

本法律授权部门和地方卫生官员执行有关水处理设备的规定。如果制造商违反规定、提供虚假信息、未更新导致旧证书过期、未支付所需费用或遗漏必要信息,部门可以将其设备从在线清单中移除。违规者可能面临每次违规最高 $5,000 的罚款,持续违规的每一天都构成单独的罚款。所收罚款根据提起法律诉讼的主体,由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分享。本条规定的罚款可以与其他州法律规定的罚款合并执行。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40(a) 部门,或任何经部门同意的地方卫生官员,应执行本条。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40(b) 经部门认定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部门可将水处理设备从其互联网网站上的水处理设备清单中移除,或决定不将其列入该清单: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40(b)(1) 制造商或其任何雇员或代理人违反本条或《商业与职业法典》第七编第三部分第1章(自第17500条起)。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40(b)(2) 根据第116832条提交的任何信息不真实。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40(b)(3) 部门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颁发的证书已过期,除非制造商另行遵守第116832条。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40(b)(4) 制造商未支付第116850条要求的年度费用。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40(b)(5) 制造商未提交第116832条 (a) 款要求的所有信息。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40(c) 任何违反本条任何规定的个人、公司、商号、合伙企业、股份公司或任何其他协会或组织,应承担每次违规不超过五千美元 ($5,000) 的民事罚款。如果构成违规的行为具有持续性,则该行为的每一天均构成一项单独且不同的违规。民事罚款应由总检察长,或任何地方检察官、县法律顾问或市检察官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中进行评估和追缴。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40(d) 如果诉讼由总检察长提起,所收罚款的一半应支付给判决所在县的司库,另一半支付给州司库。如果由地方检察官或县法律顾问提起,所收罚款的全部金额应支付给判决所在县的司库。如果由市检察官或市检察官提起,罚款的一半应支付给县司库,另一半支付给市。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40(e) 除非另有规定,本条规定的补救措施或罚款相互累加,并与本州所有其他法律规定的补救措施或罚款累加。

Section § 116845

Explanation

部门每年需要发布两次更新的水处理设备清单。该清单包括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具有有效认证的设备,除非这些设备被特别移除。清单中还包括制造商已提交所需信息的设备,除非这些设备因特定原因被移除。此外,每种设备都应提供一份产品工作表。关于水处理设备使用方法的消费者信息也以英文和西班牙文提供。

部门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每半年公布以下内容: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45(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45(a)(1)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或之前,部门已为其颁发有效认证的水处理设备清单,但部门已从其互联网网站上的水处理设备清单中删除或决定不予列入的水处理设备除外。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45(a)(2) 制造商已根据第116832条提交信息的水处理设备清单,但部门已根据第116840条决定从清单中删除或不予列入的水处理设备除外。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45(a)(3) 部门互联网网站上列出的每种水处理设备的产品工作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45(b) 关于水处理设备正确使用的消费者信息,包括英文和西班牙文版本。

Section § 116850

Explanation

在加州,负责水处理设备的部门将向制造商收取年费。此费用适用于提交所需信息或持有部门颁发有效证书的制造商。每个水处理设备的最高费用为 500 美元。这些费用用于支付部门在线维护和执行相关信息的成本。部门可以在线更新这些费用,且不受常规政府法规制定程序的约束。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50(a) 部门应根据 (b) 款规定,向根据第 116832 条要求提交信息的每个制造商以及持有部门颁发的当前有效证书的每个制造商,收取并征收适用的年度费用。根据 (b) 款确定的费用,不得超过部门为收回其在根据第 116845 条规定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发布和维护信息以及执行执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 116840 条将事项移交其他机构进行执法)所产生的合理监管成本所需的金额。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50(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50(b)(1) 对于制造商已根据第 116832 条 (a) 款提交所需信息的每个水处理设备,年度费用应最高为五百美元 ($500)。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50(b)(2) 对于部门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颁发了有效且未过期证书的每个水处理设备,年度费用应最高为五百美元 ($500)。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850(c) 部门可以通过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费用,设立并定期调整 (a) 款授权的费用。部门的此项行动不受《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 2 篇第 3 部第 1 分部第 3.5 章(自第 11340 条起))的制定规则条款的约束。

Section § 11685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本条中的规则不适用于那些设计为可自行再生并用于家庭的软水器,其具体定义在《水法》的其他条款中有所描述。

Section § 116860

Explanation

本条在州金库中设立了一个名为“水设备认证专户”的特别账户。从某些水设备认证收取的费用将存入此账户。账户中的资金只能由相关部门用于相关章节中列出的特定目的,但前提是必须经过立法机关的批准。

州金库中设有水设备认证专户。根据第116850条收取的费用应存入本条设立的账户。账户中的资金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可供部门支出,且仅用于本章规定的目的。

Section § 116865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财政总监授权一个部门借款最高达二十万美元,用于落实本条款。这笔钱可以来自任何合适的资金或账户。该部门必须连本带息偿还贷款,利息将根据特定的政府法典计算。

财政总监可授权该部门借款最高达二十万美元 ($200,000),用于实施本条规定,资金可来自财政总监认为适当的任何资金或账户。该部门应按照《政府法典》第16314条的规定,连同利息偿还该笔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