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676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一项旨在改善安全饮用水供应的基金支出计划的宗旨。该计划包括识别未能或有风险未能提供安全饮用水的供水系统,并了解这些未能提供的原因。该计划旨在确定解决这些问题所需的资金,并弥补《水法典》中规定的安全供水方面的任何空白。

基金支出计划的宗旨如下: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a) 识别持续未能提供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公共供水系统、社区供水系统和州小型供水系统,包括未能提供的原因以及补救该未能提供的适当措施。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b) 确定实施适当措施以补救未能提供充足安全饮用水所需的资金数额和类型。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c) 识别存在未能提供充足安全饮用水的重大风险的公共供水系统、社区供水系统和州小型供水系统,包括风险来源以及消除该风险的适当措施。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d) 确定实施适当措施以消除未能提供充足安全饮用水的风险所需的资金数额和类型。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e) 识别安全饮用水供应方面的空白,以促进《水法典》第106.3条的实施,并确定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这些空白所需的资金数额和类型。

Section § 116768.5

Explanation

法律要求委员会在2020年7月1日前制定一项政策,说明如何制定资金支出计划。这包括咨询一个咨询小组,该小组由公共供水系统、技术援助提供者、地方机构、非营利组织、弱势社区和公众的代表组成。该计划必须定义重要术语和标准,解释如何优先处理解决方案,并允许弱势社区请愿要求变更。在采纳计划之前,委员会必须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

委员会须与财政部协商,每年采纳此计划,并至少每三年更新一次相关指南。委员会应在每年3月1日前,将该计划提交给特定的立法委员会,可以随州长预算文件一并提交,也可以作为单独报告提交。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5(a) 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前,委员会应制定并采纳一项用于制定资金支出计划的政策,该政策应包含以下所有要素: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5(a)(1) 要求委员会咨询一个咨询小组,以协助实现第116768节所规定的资金支出计划的宗旨。该咨询小组应包括以下各方的代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5(a)(1)(A) 公共供水系统。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5(a)(1)(B) 技术援助提供者。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5(a)(1)(C) 地方机构。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5(a)(1)(D) 非政府组织。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5(a)(1)(E) 弱势社区中由社区供水系统、州小型供水系统和家用井服务的居民。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5(a)(1)(F) 公众。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5(a)(2) 确定关键术语、标准和衡量指标及其定义。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5(a)(3) 说明如何识别、评估、优先排序拟议的补救措施并将其纳入资金支出计划。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5(a)(4) 建立一个程序,弱势社区成员可通过该程序向委员会请愿,要求考虑下令整合。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5(a)(5) 要求委员会在采纳资金支出计划之前至少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5(b) 委员会经与财政部协商,应每年采纳一项资金支出计划。委员会应采纳一本手册,并可至少每三年更新一次。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8.5(c) 在2021年3月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3月1日,委员会应向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和立法机关两院财政委员会主席提交最新采纳的资金支出计划。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款要求,在州长预算文件中或作为单独报告提交资金支出计划。

Section § 11676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特定基金的支出计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该计划应报告过去和当前的支出情况,并列出未能提供安全饮用水的供水系统,特别是那些影响弱势社区或收取高额费用的系统。计划还应识别有风险的系统,估算使用不安全水源的家庭数量,以及下一年度所需的资金。此外,计划应列出帮助自来水不安全的家庭的项目,并指明其大致位置。这些计划是基于更广泛的饮用水需求评估制定的。

该计划优先资助弱势社区,为必要的系统改进提供资金,并管理服务合同,以确保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地提供饮用水。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9(a) 基金支出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9(a)(1) 关于基金上一财政年度支出和本财政年度计划支出的报告。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9(a)(2) 持续未能提供充足安全饮用水的系统清单。该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9(a)(2)(A) 任何持续未能提供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公共供水系统。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9(a)(2)(B) 任何服务于弱势社区的社区供水系统,为供应、处理和分配符合联邦和州饮用水标准的饮用水,必须收取超出理事会设定的可负担性门槛的费用。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9(a)(2)(C) 任何持续未能提供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州小型供水系统。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9(a)(3) 可能面临未能提供充足安全饮用水风险的公共供水系统、社区供水系统和州小型供水系统清单。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9(a)(4) 根据第6条(自第116772节起)确定的高风险区域内,由家用井或州小型供水系统供水的家庭数量估算。该估算应识别家庭的大致位置,但不识别确切地址或其他个人信息,以便识别外展和援助计划的潜在目标区域。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9(a)(5) 根据基金可用金额、预期资金需求、其他现有资金来源以及其他相关数据和信息,估算下一财政年度所需的资金。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9(a)(6) 将获得资助的计划清单,这些计划旨在或将旨在帮助由持续未能提供充足安全饮用水的家用井供水的家庭。该清单应包括每个计划所服务的家庭数量和大致位置,但不识别确切地址或其他个人信息。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9(a)(7) 将获得资助的计划清单,这些计划旨在或将旨在帮助自来水含有污染物(如铅或次级污染物)且含量超出建议标准的家庭和学校。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9(b) 基金支出计划应基于从2018年法规第449章资助的饮用水需求评估中提取的数据和分析,该评估可能会更新,并且信息会根据第6条(自第116772节起)进行开发。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9(c) 基金支出计划应优先为以下所有事项提供资金: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9(c)(1) 协助由公共供水系统服务的弱势社区,以及由州小型供水系统或家用井服务的低收入家庭。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9(c)(2) 在可行的情况下,服务的整合或延伸,以及根据第116686节签订的行政和管理合同或拨款(如适用)。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9(c)(3) 除与基本建设成本相关的费用外的其他资金成本,但与整合和延伸服务相关的基本建设成本除外,以降低持续的服务单位成本并提高饮用水基础设施和服务交付的可持续性。

Section § 11677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基金如何用于确保安全的饮用水,涵盖了短期和长期解决方案。

(a) 短期内,基金可用于提供紧急替代水源,以满足健康和安全需求。

(b) 对于长期解决方案,基金可支持规划、技术、维修和维护,以处理或更换受污染的水、改善基础设施并降低成本。它还支持创建可持续的自然解决方案、整合供水系统以及将服务扩展到服务不足的地区。

本节还包括为难以获得资金的系统提供债务减免、向潜在援助接受者提供外展服务、检测低收入地区的水质以及相关服务。

基金支出计划可包括以下各项支出: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70(a) 根据需要提供替代水源,作为短期解决方案,以确保立即保护健康和安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70(b) 长期饮用水解决方案的开发、实施和可持续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70(b)(1)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70(b)(1)(A) 与以下任何一项相关的技术援助、规划、建设、维修以及运营和维护成本: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70(b)(1)(A)(i) 更换、混合或处理受污染的饮用水。
(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70(b)(1)(A)(ii) 维修或更换出现故障的供水系统设备、管道或固定装置。
(i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70(b)(1)(A)(iii) 与整合供水系统、延伸饮用水服务或依赖替代饮用水源相关的运营和维护成本。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70(b)(1)(A)(B) 技术援助和规划成本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组织和运营效率改进以及其他降低成本的方案和方法,识别并进一步利用机会来降低提供饮用水的单位成本的分析和努力。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70(b)(2) 创建和维护有助于可持续饮用水的自然方法和绿色基础设施解决方案。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70(b)(3) 整合供水系统。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70(b)(4) 将饮用水服务扩展到其他公共供水系统、社区供水系统、州小型供水系统或家用井。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70(b)(5) 偿还公共供水系统、社区供水系统和州小型供水系统的未偿长期债务,如果董事会认定该系统缺乏进入资本市场的途径,使得此解决方案成为消除该系统可持续长期提供饮用水的财务障碍的最具成本效益的方法。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70(c) 识别并向有资格获得基金援助的人员提供外展服务。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70(d) 检测服务于低收入家庭的家用井的饮用水质量,优先考虑根据第6条(自第116772节起)确定的高风险区域。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70(e) 根据第116686节提供服务。